湿了贴在身上,全身上下冰冷得吓人。
私下里漆黑一片,半点声音也没有。陆枭跌跌撞撞的摸索着往门口去,用力推门却推不开,便知道是被人上了锁。他战战兢兢的摸到了屋子中间,脚下便踢到了东西,“咚”的一声闷响。
陆枭悚然一惊,伸手一摸,便是一具冷冰冰的棺材。
陆枭吓得跌跌撞撞的倒退了几步,一头栽倒在了大门口。
这都已经头七了,尸体放了七天,陆枭简直不敢细想。
他是离婚律师,刑事诉讼接触不多,哪见过尸体,更别说是放了七天的腐尸了。他喉咙像是被堵住了似的,喊也喊不出,瞪大了眼睛呆愣愣了好久。
他打开了a07传来的文件,强迫自己看资料,他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又一遍,只盼着天能早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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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孝年二十三,家里穷,一直娶不上媳妇。怎料竟被男人看上,当了媳妇被人娶了。
这回倒是真真正正的同性婚姻了,陆孝这个人原本就是个男人。
陆孝这个年纪在古代已不算年轻,可他生得白净清秀,又因继承了父亲的遗志,立志要考取功名光宗耀祖。一逮着机会就学学知识,养出了些文人气质。在这个大多都是白丁的古代,陆孝一身儒雅也算得上是出众了。他识文断字温文尔雅,又生得俊秀,虽然没有姑娘肯嫁给他过苦日子,却有不少大姑娘小媳妇都乐意多看他几眼。
陆孝这么一出众,就被员外家的大公子陈竞昌看上了。
陈大公子早年上山习武,练就了一身本领,出师归家后随父从商,三教九流见识了个遍。要来文的陈大公子天上地下一通白话,来武的分分钟能把人揍个五眼青。说得通,啥事都没有,这要是说不通他,那他就活似是一块切不动、煮不熟、嚼不烂的滚刀肉。
陈大公子初见陆孝时便春心萌动,可谓一见钟情。对陆孝柔情蜜意了一阵,怎料陆孝躲他像躲债,防他如防贼。陈竞昌对他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愣是搞不定。
刚也说了,这陈竞昌是个霸道性子,眼见到嘴边的肉吃不着,就胡搅蛮缠了。他一气之下就硬是找了个媒人去说媒,走了个不伦不类的过场,偷摸着将人绑了,捆回去便洞房了。
之后的事儿,大家也都清楚了。
陈员外悔恨自己冲动鲁莽了,害死了儿子,竟真的把陆孝弄来郑郑重重的给过世的儿子办了场婚礼。
作为浸淫婚恋界多年的大拿来说,即使没有百度百科,陆枭对“冥婚”的习俗也是小有耳闻,略有研究的。
“冥婚”是为了能避免未婚男女死后不能顺利投胎,而形成的特殊婚姻形式。当然也是父母对子女早亡的一种悼念和追思,毕竟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凉痛苦是难以言表的,父母希望子女死后有伴,也是人之常情。
但,那是俩已、逝、的、未婚男、女啊!
陆枭也曾在百度上看到民国时期有活人与死人的冥婚,但这大概是冥婚的另一种风俗流派,这陆枭就没有研究了。
可那好歹也是一男一女啊!!!
反正无论如何,这事儿都不合规矩,原因有二。
其一,在古代,两个男人成婚,哪怕是冥婚,那都是不合礼法,连听都没听说过的。
其二,冥婚风俗耗财力物力颇大,且不和仁义礼法,武朝早已明令禁止。
陈员外自知没理,却编了另外一番说辞,说服了众人。
陈竞昌死前已经和陆孝行过夫妻之礼,洞房之实。如今陈员外为让儿子九泉之下安心,便为儿子儿媳全了礼,补上父母之命,再成全他们一场隆重婚礼。
这一番解释,把县太爷都给说服了。
愣把一场巧取豪夺的逼良为娼,作秀做成了恩爱一双阴阳两隔。
陈员外更是声泪俱下的说,无论他二人有多么不容世俗,陈家也认陆孝这个儿媳,陆孝都是陈竞昌的未亡人,理当为丈夫披麻守孝。
事情传出了本地,竟还有人点赞,直夸陈家赤诚仁义。
反正陈大公子已是死无对证,全凭陈员外一张嘴。陆孝没有爹娘,从小被邻里照拂着长大,陈员外竟然真就拿出了聘礼,将礼金分给了平日照看陆孝的邻居们和管事的坊正1,权当他们是陆孝的父母长辈,礼数上挑不出半点差错。
更何况陆孝已不是清白身,邻里们又分得了些许钱财,也便不再说什么了。
归根结底,还不是因为陈员外有钱有势,别人轻易开罪不得么。又欺陆孝无亲无靠,无功名利禄傍身。陆孝他要是有个当官的二大爷,你看他陈员外还能敢?!
陆孝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跑出去到衙门告状,县太爷不愿得罪陈员外,反倒说他间接害了人命。他要跑却无盘缠,往日亲近的邻里也不愿帮他。他想逃,没马没车,只靠一双文人的腿,跑不出十里便被抓。
陈员外威胁他若敢逃跑,便是罪人,画像贴遍天下,要他无处容身名声扫地,再不要想考取功名。
陆孝结了冥婚,被冠以夫姓,便不可能入仕。逃跑却要被通缉,更加不可能有登科及第的一天。毁人前程,断人后路,说得便是陈员外了。陆孝生不如死,这才被陆枭穿越过来收拾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