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场只剩下三个人了。
而另外两个,彼此八字不合,脾气暴躁,见面就打成一团,逐渐杀出了火气。
最终,两人两败俱伤,重伤难治。
为了活命,两个倒霉蛋只能选择弃权离场,接受“神明”的全身修复。
华国同胞们的议论声,传入应凯耳中。
“打都没打,就直接躺赢了?真尼玛是天选者啊!”
“应凯此子,恐怖如斯……”
“不对,重生者龙傲天说了,这人主要是跟那只豚鼠妖圣气运连锲,才会变得这么幸运!”
“不是龙傲天,是林傲龙,谢谢。”
“握草!这小豚鼠的气运,是霸王色级别的吧?”
“不要随随便便添加一些稀奇古怪的设定啊!”
“是了,用武装色、见闻色、霸王色之类等级划分,太拗口,太别扭!还是人、狼、虎、鬼、龙、神这种级别划分气运强度比较顺口,从低到高,一目了然!”
应凯摸了摸手里的毛绒团子,一脸傻笑。
幸福来的太突然,恍如梦中。
下一刻,一名身材高大的“年轻人”出现在应凯身边。
黑色披风,碎金竖瞳,唇红如血,獠牙锋锐。
被誉为“血族始祖”的丹麦人,麦德斯·科尔森。
看到他出现,一群自带干粮的血仆迅速围了过来,当场用注射器自抽鲜血,给大佬补充养分和能量。
“这个吸血鬼,和余虹翼一样,都是9号场地的吧……”
应凯瞳孔一缩:“他怎么被淘汰了?竞争太激烈了吧!”
他的视线落在麦德斯·科尔森身上。
这人曾经是最严格的素食主义者,动物保护主义者,不吃肉,不吃鸡蛋,甚至连奶制品都不吃,补充蛋白质全靠鹰嘴豆,活得像个苦行僧。
虽然有着某种和余虹翼相似的搞笑坚持,但麦德斯的实力,是真的强。
从对方身上,应凯感受不到多少无极细胞的微妙共鸣,感觉这厮走的完全是另一条道路。
速度快,力量猛。
只有这两条优势,没有其他的了。
麦德斯·科尔森甚至不懂任何战斗技巧,纯粹凭借本能作战。
可这两点,就足够让他碾压大部分参赛者了!
实际上,之所以应凯对此人印象深刻,也是因为对方太过奇葩。
在“鏖战”环节中,每个人都要打满一千一百九十九场战斗,也就是说……
每个人都会遇到麦德斯·科尔森这个吸血鬼。
麦德斯和那个叫埃德·贝尔的美利坚圣徒一样,对生命的爱护和珍惜,已经到了病态的程度。
据说,此人少年时期,目睹了父母被入室抢劫的暴徒枪杀,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和执念。
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不愿意杀人。
哪怕明知道对方用的是克隆体,不会真正死掉,而且想弄死自己,麦德斯也不愿意生死相搏,只想着击溃对方,拿到分数。
遇到太强的,他就拖时间,拿个平局。
一千多场高烈度战斗,能让应凯记住名字的,不多。
麦德斯·科尔森就是其中之一。
这是个真正意义上的老好人。
哪怕后来被尊称为“血族始祖”,他也从来没要求崇拜者们学习自己茹素。
然而,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世界各地的血族文化爱好者们,蜂拥齐聚丹麦后,经过七次商议,最终厘定了《血族法典》的第一条准则——血裔贵族,身处黑暗,心存仁善。食肉者,不配成为血族。
(继续为第一位盟主“懒懒”加更,今日第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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