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认知。
毕业通过专业资格考试,拿到医学博士学位,就可以申请去医院进行住院医培训。
第一年是实习医生,跟着资深的住院医打杂,千方百计的往手术室里钻,想要接触更多更复杂的手术,不断练手,真正从理论迈向实践。
实习期快要结束时,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就要开始挑选科室了。
米国医院大体分为外科、内科、妇科、儿科等几大类,每个大科室之下又有许多细分小科室。
以亚当想当的外科医生为例,就分为心胸外科、神经外科、整形外科、皮肤外科、小儿外科、创伤外科、骨外科、眼外科等等几十种。
其中,心胸外科一般都是最优秀最有野心的医生挑战的目标。
剖开别人的胸膛,握住对方的心脏,让它在你掌中按照你的节奏跳动,或者直接‘换心’,重新移植新的心脏,是多么震撼的一件事啊。
搁在以前,那就是神灵的伟力!
相比之下,神经外科虽然又称脑外科,貌似更牛逼。
但大脑太过复杂,现有的技术根本做不到‘换心’那种程度,很多时候都是连蒙带猜,或者干脆无能为力、祈求上帝保佑。
整形外科的收入更高,但更倾向于修复外貌,并不是拯救生命。
因此,特意关注过的亚当,早早就有了选择,未来专科就选择心胸外科,救人一命的概率将会是最大的。
至于为什么不学某平平无奇的大医当一个急诊医生?将各种病人拦在急诊直接自己就给解决,让专科医生干瞪眼?
因为国情不同。
在米国挂急诊的很少,因为花费是非常高昂的。
一般症状有各自的社区家庭医生搞定,重症也是直接转到医院各自的专科科室,直接拦在急诊就自己搞定,在非常讲究程序正确、一切走流程的米国,是非常危险的。
东国的医闹完全不能和米国这边比,有统计数据,米国这边,平均每个医生每年都会被告一次。
如果你不按标准流程走,哪怕你救下病人的生命,事后一旦被起诉,轻则被罚巨款,重则丢掉行医执照,最严重的还会坐牢。
亚当要靠当医生做手术来稳定安全的续命,自然不敢赌他有主角气运,保险起见稳一手,还是要入乡随俗,宁愿治不好病人,也千万不能装逼。
住院医培训的年限,是根据所选科室定的,内科很短,实习加住院3年时间,外科就长多了,毕竟需要更多的动手实践,4年、5年、6年甚至7年都有。
不管是实习医生还是住院医生都是跟着主治医生学习的,哪怕主刀手术,最后的把关也要主治医生来把关和负责,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算真正的医生。
结束培训后,再次通过专业考试,成为一名主治医生,这时候才有能力独立行医,就算不在医院干了,也可以自己开办诊所。
更上一级的主任甚至是院长,只是在行政级别上领导主治医生,可在医学行医层面上,其实也还是主治医生。
因此,瑞秋爸爸伦纳德·格林医生,作为大医院心胸外科的主治医生,绝对值得亚当投入精力来拉拢关系。
在这种类似升级打怪的体系中,有一个所选专科领域的大拿用心提点、保驾护航,不比一般的开挂差多少了。
这些念头在亚当脑海中一闪而逝,亚当看向瑞秋的表情越发‘和蔼可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