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不,应该说是三个,毕竟还有一个懒得连仙都不愿意修的。
即无任何所求,自当是拒绝危险。
这件事就在元传严的劝阻下,暂时先按下来了。
容苑莲虽然被元传严说服,可是心中还是有所郁结,她堂堂一个求仙问道的修士,如今却只能像个普通妇人般被孩子困在后院,想做什么,都需得瞻前顾后,实在是有些郁郁。
“我先去看看宵宵。”
待看到根基扎实,周身灵力稳固的元宵,容苑莲才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孩子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留着和她相同的血脉,她实在没办法对他们生出什么怨气。
嗐,自己生的孩子,咬牙都得养下去。
想通后,郁气一散,她便拿着今日买的食物,去厨房里给家中四个小的做饭去了。
※
元沅和隔壁李婶家的阿团玩得好,是因为她没有灵根,不能修炼,心境却和她一样开阔,每天都嘻嘻哈哈的。
阿团从来不会和她念叨修炼长修炼短的,元沅日日在家中听一家子修士说这个,实在是听烦了,并且总显得她格格不入。
所以,在家中躺尸几日之后,元沅便不想待了,一有空就出门去找阿团玩。
比元沅大两岁,头上扎了个揪揪的阿团,和元沅两个人蹲在巷角。
“元沅,今日我们去哪儿玩?”
“你身上有灵珠吗?”元沅从自己的凡人储物袋里掏出两颗灵珠,笑得狡黠,“咱们去买点灵布,给木偶娃娃做衣服吧?”
元沅不觉得给娃娃做衣服幼稚,她一直都特别喜欢自己动手做一些小衣服,小手工。
阿团想起自己那个穿了元沅做的衣服,就摔不烂的木偶娃娃,很快的点了点头,掏出几颗金珠,“不过我没有灵珠,只有金珠子。”
元沅把她手心的金珠子收进自己储物袋,“没事,用我的,下次有好吃的你记得我就好了。”
木偶娃娃是阿团她大哥送她的一个傀儡人,会动,会笑,会说话,如果是给它做衣服的话,那衣服自然是送给阿团了的。
“沅沅,你真好。”
两个人手拉手去买灵布,灵布是由灵蚕吐的丝制成,再用灵花灵草染上颜色,是修真界最寻常的布料,却是凡俗不可多得的宝贝,普通刀剑完全刺不穿。
店家两颗灵珠就卖给她们三块巴掌大的灵布,准备回去,在巷子里的时候,她们被人喊住了。
“你们两个给我站住!”
元沅回过头,是个七八岁左右的男孩,此时正凶神恶煞的看着她们两个,阿团有些害怕的往元沅身后缩了缩。
元沅也皱着眉头,她能明显的感觉到对方来者不善,并且,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息她熟悉,面前这个比她高半个头的男孩,是个修士。
“你就是元家的小孩儿?”
原来是冲着自己来的!元沅嘴角一抿,然后低声和阿团交代了几句,才站出去。
“你有什么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