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季朝云道:“你说。”
林墨道:“他们抓我进城的时候,让我上了个囚车;那玩意倒有意思,不用牛马,我人一站上去就自己便往前走,又稳当又轻快!”
他又是眉飞色舞地形容了一番,季朝云已了然:“你难不成还想带一个回去?”
林墨美滋滋地道:“要是有就好了,刚才就应该问滟九讨一个。”
说话的语气,仿佛料定了滟九必定要给他。
季朝云不答话,林墨以为他是不屑,谁知他想了会,竟道:“等姐姐回来,你跟她说,让她给你做一个。”
他此刻说的是姐姐,正是他之亲姐,季氏仙门之主季思阳那唯一的掌上明珠,季凝芳。
端是秀丽温婉的一个名儿,人则不然:想那季凝芳生得倒也堪称丽质天成,观之可亲;却不知自哪里学来一身须眉之气,在世间仙门的众多女修中,独有她以那豪迈不群而名满天下。
她姿貌出众,偏偏修为只能算得上是不好不坏,不过身怀道骨罢了,远不及她两个名满天下的兄弟。据闻季老门主看他这女儿升山求学归来,挥剑问道,心情也颇复杂,最后勉强挑拣了八个字评价他这女儿,道是“剽疾轻悍,勇敢轻敌”。
但偏也是她,心细手巧,能做得各种精致糕点,各类精巧机枢。
可见这上天造人也是有趣。
林墨最怕人管他,一听见季朝云提起季凝芳,立刻道:“不了不了,可不敢劳姐姐大驾。”
季凝芳自林墨幼时便待他亲密,真与亲姐弟无异,故而林墨也随着季朝云,只管她叫姐姐,从来不叫师姐。
想那季门主夫人早丧,季凝芳性烈如火,凶起来连亲父与兄长都要顶撞;早过了要出嫁的年纪,却将前来求娶的世家子弟一一拂拒,自称已有心上人,却不肯道出他姓谁名谁;她自诩长姊如母,口称“再不管管你们这群小兔崽子,各个怕是要上天”,于是莫管是季朝云,又或者是林墨,以至林信、邾琳琅等,谁打架不学好,功课不勤勉,她见到便是一通骂,骂不过瘾了还要动手。
如季朝云这样被他大哥亲封的天不怕地不怕,一样不敢躲,不敢还手,更别提林墨了。
季朝云道:“姐姐最喜欢你,你这么说她怕是要伤心。”
林墨苦笑,陆不洵则在他背上委屈道:“师尊,你不是说师伯最喜欢我么?”
陆不洵心里挺喜欢他这个师伯:季凝芳凶归凶,但他自幼在季氏长大,多得季凝芳照料关怀;他小时候,季凝芳常叫让季宁乐坐在一旁,她自个则把陆不洵抱在怀内,然后喂他们吃自己做的点心,教他们要乖乖的听季平风和季朝云的话,点心种种要分予众位师兄弟一起吃,亲睦和善,才是季氏门下弟子的为人之道。
后来陆不洵长至五六岁上,正式拜了季朝云为师;那季凝芳便出门云游去了,一走就没回来过,只偶尔收到她寄回的书信。
如今季朝云却道:“有他在,大约就没你什么事儿了。”
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林墨。
林墨倒想求季朝云,若是不会说话就最好不要说话;现在倒好,陆不洵这孩子醋意大发,趴在他背上,脚上有伤,居然还试图用脚踹他,也算得顽强。
“等我们出了城我就给你们几个看伤,”林墨道:“阿洵啊,你别乱动了,我给你讲故事吧!”
陆不洵不屑,这林墨当他三岁吗?这么好哄。
林墨笑眯眯地道:“我给你讲你师尊小时候的事,你要不要听?”
自然是想要听的,可是又不想听他这个人来讲,陆不洵当下闭口不言。
季宁乐却道:“我想听。”
林墨对他一笑,当真讲了起来。
“我和你们的师尊呀,小时候一起去晋临升山。平风哥哥的为人你们是知道的,真是要多好有多好!他季朝云?哼,那时候年纪比我大,个子也比我高……我好声好气管他叫一声哥哥,他呢?成天对我凶得要死,我跟他第一次见面,他就拔剑追着我和平风哥哥跑!你们敢信?”
陆不洵小声嘀咕:“你自找的吧?”
林墨假装没听到,又笑道:“这样吧,几位年轻人你们来猜猜,那时候季朝云与我,哪个资质更好,哪个悟性更高?”
不知名的少年抢答:“季朝云。”
陆不洵也道:“我师尊可是天下仙门无人不知的‘仙骨一’,当然是他了!”
当世修仙道之人,有所谓仙骨者,寥寥数人而已。陆不洵的语气得意极了,显见十分尊崇自己的师尊。
唯有那季宁乐沉吟了片刻,对林墨道:“我猜是你。”
林墨得意道:“不错,我可告诉你们,当年在下可算得上是出了名的惊才绝艳,他季朝云也出名……出了名的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