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进入球队之后很快就成为了首发中锋,被球队当成了重点培养对象。
不过不知不觉间,孟云已经取代帕特里克的位置,成为了球队最值得培养的新人。
“孟云身体素质出色,不,应该说非常出色。而且他的球商很高,学东西很快,他的潜力比帕特里克更大。”丹尼-克里曼斯自语,脸上露出一抹微笑,“如果孟云弥补上基本功不够扎实这一点,技术再练一练,以他的能力,应该不会比埃文差吧?”
想到这里,丹尼-克里曼斯觉得有必要给孟云加把力,冲场上喊道:“孟云,传球快一点,再快一点。”
“是。”孟云应道,加快了传球速度。
一时间,两颗两球嗖嗖的飞舞,速度越来越快,竟然在空中拉扯出两道橘黄色的幻影,看上去很惊人。
只是苦了帕特里克。
他的动作比孟云慢了不少,反应也慢了半拍,当孟云加快速度,他就有点手忙脚乱,不一会儿就出现失误,把球给传丢了。
“帕特里克,你怎么搞的?”丹尼-克里曼斯板着脸,训斥道:“你看看人家孟云,原本你们俩差不多。这才多久,人家已经把你超越了。”
“他是个变态,我不跟他比。”帕特里克心头暗自嘀咕,但不敢顶撞,舔着脸道:“教练,我会努力的。”
丹尼-克里曼斯面色缓和,嗯了一声。
帕特里克转过头,悄悄给孟云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说让他悠着点。
“这活宝......”孟云失笑,点了点头,倒也不在意,反正陪他训练的人又不止怕帕特里克一个,而且帕特里克就是那种“野兽型”的球员,你要让他变成“技术流”可那么不容易,至少段时间肯定不行。
......
一转眼,又是几天过去。
这几天里,野猫队赶赴客场,又打了一场比赛,对手是里士满大学蜘蛛队(RichmondSpiders)。
这支球队上赛季战绩排名大西洋十联盟倒数第二,实力很一般,和野猫队比差了不少。
所以从比赛一开始,野猫队就完全占据了上风。
对方显然不如乔治华盛顿大学,并没有看破孟云的“三板斧”,不过孟云还是兢兢业业的做着组织后卫的工作。
这几天他都在适应,给自己重新定位,让自己改变打法,逐渐的已经转变了过来,看上去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组织后卫了。
这场比赛,孟云替补出场,拿到了9分,外加6次助攻,得分相较前边几场减少了一些,但助攻数增长了不少。
一次次用传球洞穿对方的防线,一次次为队友送出助攻,间或孟云也会“露出獠牙”,给对手来一记“冷箭”,他的得分不多,助攻不错,关键是打得很高效,但真正让孟云迷恋的,是在场上掌控全局的那种感觉。
“或许,这才是适合我的路,一条新的道路。”
从里士满返回戴维森的路上,孟云望着窗外的风景,忽然间有了这样一种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