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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文个屁,你抱着艳姐,嘴里却喊曼芝,典型的吃着碗里望着锅里——不知道她是哪里的窑姐儿,能让读书人念念不忘——”
“胡说,她不是——她是——”
谷皛“是还不是嘛。”
杨少游脸涨得通红,无法辩驳,念叨的女子,确实出身青楼,呐呐道:“她不是自愿的,她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粗人啐了一口:“得了吧,到了青楼哪有不想男人的,看你天天念叨,魂不守舍,看来你没入她法眼——”
“胡说,我是——我是尊重她——”
“放屁!”
“有辱斯文,有辱斯文!”
“哈哈——”花船上哄笑一片。
陈远没有听到这些,转身离开,继续漫无目的的走。
不一会竟到了长干里,长干里偏居城南,是官民杂居的地方,同时这里又是南京城的士绅名流迎送宾客地最后一站,因此巷口开了几家酒店、客栈,生意颇好。
巷子里还有一些摆卖特产的小商贩,南京是交通要道,南来北往地客商极多,临行总要带些特产,所以这里的商贩生活倒还优渥。
单从繁华程度来说,南京实胜于京师。
首都北迁,治安就下降了,长干里龙蛇混杂,成员比较复杂。
摆摊卖粉的喻婶,坐在巷口。想是许久没有生意上门,她正懒洋洋地靠在墙头晒着太阳,但目光一直望着旁边的小酒馆,明显的嫉妒别人生意好,嘴里嘟囔:长得妖里妖气,就会勾引小白脸。
小酒馆的老板娘肤光胜雪,一身娇红地裙衫外罩一件梅花浅纹的月白披风,步态袅袅依依,行来飘飘如仙。
她的酒馆人满为患,其它的商贩好生嫉妒。
不是说秀色可餐吗,杏脸桃腮、纤体如月的怜美人儿哪怕穿着布衣衩裙,都是俏丽可人、柔媚万分,叫人瞧了赏心悦目,红袖侍酒,那酒似也逾加香浓。这客人又怎能不趋之若鹜?
在她面前,一个公子哥摇着折扇,飘逸英俊,一袭白衣。
“唐小姐,好久不见——”
女子笑笑:“公子昨天不是在这里喝酒么?”
“呃,正所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呀。”
女子看他窘迫样子,“嗤“地一声笑,如同桃花初绽,看得面前的公子心儿一荡,情不自禁地想摸摸她地手,可是那双弯如弦月的俏眼,只是向他轻轻的一扫,他的手立即缩了回来,讪讪地说道:“唐姑娘,我......我......”。
“嗡——”,锋利地匕首刷地一下掼在桌子上,发出一阵嗡鸣,面前的公子吓得一哆嗦,忍不住倒退两步。
女子俏脸一板,冷冷地道:“吴公子,喝酒可以,若是要轻薄于我,欺负我一个弱女子,我可不是好相与的!”
吴公子吓得满头大汗。
这时,酒馆外施施然走进一个身着青色长袍的男子,看不出有什么特色,唯一的是那双眼睛很深很深,望着她:“唐姑娘,好久不见。”
吴公子听完很生气,她自从见到这个女子,就一发不可收拾,虽然这朵玫瑰花儿多刺,就连薄嗔轻怒时模样也是那么有味道,竟把他迷得甘之若饴,痴心不改。如今瞧这位美人儿正在气头上,居然还有人敢触霉头,想抢自己的美女,他冷哼:“这位兄弟,也不看看你的身份,唐姑娘如月宫的仙子,你看看你,全身的衣服加起来不超过半两碎银子,胸无点墨,也配追求唐姑娘吗?”
陈远错愕,自己有那么老土吗?
他摸摸下巴,不想跟他一般见识,今天见到唐赛儿,他实在惊讶,全国到处搜捕她,她居然就在南京眼皮底下。只是弄了假发,居然没有人认出她是曾经杀人不眨眼的佛母。
“娘,娘,我今天背得一百字了,你答应过我,给我吃冰糖葫芦——”
忽然,一个小男孩从外面闯进来,大约4岁的模样,梳羊角辫。
进门的时候,由于人多,小孩一个不留神,滚到了地上。陈远眼疾手快,连忙扶起了他。
“冲儿——”唐赛儿大惊,也顾不得惊讶陈远为何出现在这里,而是一个箭步抢过自己的孩子,替他揉擦,小声询问。
唐冲嘻嘻笑,扬起手:“娘,我不疼,我要吃冰糖葫芦——”
唐赛儿捏着他小脸蛋,嗔道:“你就知道吃,冰糖葫芦对牙齿不好——”
这话好像在哪里听过,陈远张大了嘴巴,儿子,唐赛儿有儿子了,看来他已经嫁人了。当年有过那些旖旎,如梦似幻。
“唐姑娘,你——”陈远心里五味杂陈,涩声道。
唐赛儿冷冷道:“你是谁,为何唤我,我们认识吗?吴公子,这人挡我生意,请帮我撵开。”
“小子,你还不快走,赖蛤蟆想吃天鹅肉。”吴公子得了表现机会,自然乐意至极,在一旁赶人。
陈远表情僵硬在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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