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州刺史刘沈、安定太守卫博起兵,奉天子诏,讨河间王。
刘沈驰檄四境,诸郡多起兵应之,刘沈乃合安定、新平、北地、扶风、冯翊、始平、京兆等七郡之众,号称十万,直扑长安。
刘沈的檄文,大义凛然,有几句话,传诵一时:
“知己之惠轻,君臣之义重,沈不可以违天子之诏,量强弱以苟全。投袂之日,期之必死;菹醢之戮,其甘如荠。”
“菹醢之戮”啥的,自然是便宜话,俺打输了,才谈得上“菹醢之戮”;若打赢了,这个“菹醢之戮”,说不定就轮到“知己”来享受了。
不过,何以“知已”来描述自己和河间王的关系呢?
刘沈原为略阳太守,因为声名素着,齐王冏辅政,欲辟为左长史,略阳郡位于雍、秦之交,荒僻小郡,刘沈兴冲冲的赶赴京城上任,然经过长安之时,被河间王留住了,辟其为自己的军司。
不晓得河间王咋想的?是真看上了刘沈呢?还是另有啥算盘?总之,刘沈去不得京师了。
齐王冏不高兴了——凭啥跟我抢人?
好罢,我大公无私,不用其为自己的幕僚,那个,太子自清河王府迎入东宫,僚属必须齐备,以刘沈为太子左卫率!
河间王一看,好,你大公无私,我难道就私心自用?我也不屈刘道真为己之幕僚了——上表,荐刘沈为雍州刺史!
刘沈字道真。
如此折腾来、折腾去,刘沈便从略阳太守折腾成雍州刺史了。
略阳小郡,雍州大州,这不但是升官,还是从瘦缺升到肥缺,而河间王辟其为军司在前,荐其为刺史在后,在时人的眼中,对刘沈有“知遇之恩”,刘沈“知已”的说法,就是这样来的。
但刘沈非但不感激河间王,其实还深怨之。
原因很简单:在刘沈眼里,齐王冏给他的待遇,更好。
齐王左长史较之河间王军司、太子左卫率较之雍州刺史,级别相当,可是,后者是地方官,前者却是任职于朝廷呀!
时人心目中,地方、中央之区别,可以参见本书第一百三十三章《所求既奢,所获更奢》、第一百三十四章《桃花朵朵开》、第一三五章《天高皇帝远》等。
如李毅舍朝廷而就西南者,是极少见的。
又如前任太子左卫率刘卞,朝廷一下诏迁其为雍州刺史,他便晓得,自己劝张华废贾后之密计外泄了,乃仰药自杀——太子左卫率迁雍州刺史,名为平调,其实左迁。
巧的很,刘沈的情形,刚刚好倒转过来——那边儿太子左卫率,这边儿雍州刺史。
所以,刘沈不但不以为河间王对己有“知遇之恩”,还觉得他耽误了自己的前程。
他辟自己为军司、荐自己为雍州刺史,也不见得真正欣赏自己,主要的目的,不过是同齐王打擂台罢了!
所以,刘沈起兵讨河间,并不仅仅因为“雍州苦河间久矣”,也不仅仅因为他和卫氏的特殊渊源。
*
刘沈、卫博起兵,于河间王,真叫变起于肘腋之间,不由大吃一惊!
彼时,河间王并不在长安,而是屯军于长安以东一百七十余里的郑县,这是一个进取的姿态——以为张方声援;闻刘沈、卫博兵起,河间王立即还军渭城,同时,遣督护虞夔别领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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