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的一天,全州某公园。
林雨文在公园的小路上走着,就听见身后传来脚步踩在地面“踏踏”的声音。
“oppa,等等我嘛。”
林雨文转过身,就看见一位娇小的女孩,迈着小短腿向他跑来。等她跑过来,林雨文笑着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泰古呀,慢点,不知道你腿短吗,跑那么快干嘛。”
“哼~,臭oppa,明明就是你走的太快了,还嫌我腿短,还有,不要摸我的头,会长不高的。”
“哈哈哈,好啦,下次oppa就不摸你头了,省的你长不高还赖我。”林雨文笑着说。心里想:以后的金歌手也不是很高嘛。
“哦对了,oppa,你明天就要走了吗?”泰古好奇地问。
“对啊,这次是跟母亲最后一次出来玩了,我也要准备回美国上学了。”
“唔,那咱们是不是很长时间见不了面了。”泰古低下了头,有一点难过。
林雨文揉了揉泰古的头。
“又不是永远见不到了,你不是想要唱歌嘛,说不定到时候我还要来投奔你呢。”
“哈!那说好了,等我成为了明星,你一定要回来。”
泰古发出了犹如大妈般的笑声。
林雨文看着又高兴起来的的泰古,眼里满是温柔。
这就是你呀,不管在哪个时空,不管在什么时空,,什么时间,你都是那个喜爱唱歌的金歌手。
“好啦,回家吧,我也该回去收拾下行李了。”
拉起泰古的手,两个人一起慢悠悠的向家的方向走去。
与泰古分开后,林雨文走在回家的路上,往事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是穿越啊,没想到前世小说里热门的设定居然真的会发生。
但是穿越也未必是一件坏事。前世的自己没有家人,在福利院长大后,毅然决定出去打工。然而刚刚成年的年纪加上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瘦弱的身体,打工都是有一天没一天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林雨文认识了一个半岛的女团,他痴迷于其中的队长,那位拥有着大妈笑的女孩。后来,只要是自己闲下了。就在网络上搜索她的视频,看着不时大笑的她,他身上的疲惫就会一扫而空。
直到那一天,工作的他因为高强度的工作不慎从高处跌落,本以为会就这样结束自己苦难的一生,一睁眼却发现他来到了这里。
没错,他重生了。
重生于1989年3月9号的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成为了拥有着天朝和半岛血脉的混血儿。母亲是半岛人,父亲是天朝人。
父亲拥有着一家公司,母亲是全职太太。也可能是上苍可怜他,让他一重生就带着前世的记忆,并且还拥有着前世娱乐圈内所有热门的记忆。他本以为他这一世只会按部就班接父亲的班,然后就这么过去一生。但是在1990年的某一天,他的想法改变了。
那一天,母亲带着他前往半岛看望她的家人,顺便见了母亲以前最好的闺蜜。母亲比闺蜜早结婚一年,也生了孩子。这次听说母亲来了半岛,就喊着都带着孩子出来见一面。
见面的时候,林雨文越看越不对,在听了大人们的对话后,他终于发现了眼前的这个小女孩就是前世他非常喜欢的那位传奇女团的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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