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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我要是说想抱你,会不会很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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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的天气很寒,那傍晚斜阳的光将些许的温暖洒到了身上。

    “风有点大,不好扎。”夜柒说话时,天冷了嘴里有点白烟。

    夏荞的头微微低着,含着热泪的目光定在了手上粉色的蝴蝶结发圈上,悄悄地吸了吸鼻子,嘴角勾勾,软糯糯地说,“不用太认真,你随便扎扎。”

    夜柒手中的梳子落下,轻轻地将夏荞被风吹的有点乱的长发理顺。

    他挺没耐心,但是他却将所有的耐心给了她。

    “不能顺便扎呢。”夜柒伸手玩着夏荞柔顺的长发,满眼温柔落了出来,“我妹妹是全世界最好看的小仙女,发型不能乱。”

    夏荞握住发圈的手情不自禁地收紧,眼角的泪险些掉了出来,硬生生地将眼泪收了回去,强行装出一副从容的模样。

    “要不还是别扎了……”

    夏荞将夜柒捏在手中玩的一缕长发抽了回来,“大庭广众,夜神可是小有名气的公众人物,要是被拍了给小姑娘扎头发,有损你帅气傲娇的形象。”

    夜柒的手捏着一把粉色的梳子,有点娘里娘气的,但却无视路人奇怪的打量,继续给夏荞梳着发。

    “哪门子的公众人物?”夜柒伸手抬了一下脑袋上的鸭舌帽,将藏着的脸露了些许出来,唇角凝着宠溺的浅笑,“荞妹子,只要你愿意,哥给你扎一辈子的发。”

    本来就是为她学的编发,只给她编。

    从小至今,他对她的宠爱,一天比一天盛。

    夏荞眼底的泪光闪闪,用力地捏住了手中粉色的发圈,心中所有的情绪瞬间都涌了上来。

    她的眼泪婆娑了。

    十二月的寒风犀利的有点像刀,锐利地将那一段灰蒙蒙的过去切开。

    沉重的过去开了口子,所有的记忆如同潮水一般倾泄出来,淹没了夏荞的思绪,强行地将她扯进了记忆的漩涡之中。

    夏荞喜欢粉色,从小就喜欢,喜欢到恨不得将整个世界装横成粉色的模样。

    长大后,她还是喜欢所有的粉,和从前一样纯粹。

    他保护了她的单纯与天真。

    要是没有他,她的人生轨迹估计早就偏离了。

    她的岁月安好,是他负重前行换来的。

    父母双亡时,她七岁,他十岁。

    明明都是年少不更事的孩子,可是他却在一夜之间懂事了,肩负起了做哥哥的责任,一直护着她长大。

    小时候的他们,每天都在盼望着长大,仿佛长大了,他们就可以有通天的本领去面对世界给予的恶。

    可是,长大真的是一个漫长又磨人的过程。

    人生百态,世间充满着形形色色的人,有人会赠人玫瑰,有人会冷眼相对。

    他们是孤儿,他们的存在仿佛一开始就应该遭受俗世异样的眼光。

    有不少人同情,但是也有不少人欺凌。

    关于扎头发这件事,夏荞的记忆像是被烫在脑海中一样,永远永远不会消退。

    夏荞的那一头头发生的极好,乌黑又明亮,根本就不用怎么打理。

    可是炎热的夏天一到,特别特别热时,夏荞出很多汗,没有打理的头发总是黏稠稠的,还有会异味。

    隔壁家心善的刘奶奶偶尔会给夏荞打理一下,可终究是日常太忙,来不及顾,拿了剪刀,想要剪掉她的发。

    夏荞吓哭了。

    她年纪很小,只知道刘奶奶技术相当欠缺,把隔壁隔壁家的小猴哥剪成了狗啃型,这里秃一块那里秃一块,丑到有阴影,每每小猴哥出门,都被群嘲,偶尔还因为太丑,被同龄的小孩子扔泥巴。

    小女生会有点矫情的攀比心,总喜欢漂漂亮亮的。

    夏荞为了那一头乌黑的头发哭了一个小时,中午放学回家的夜柒得知了事情的缘由,把心善的刘奶奶赶出了家门。

    那一天,夜柒放下书包就出了门,直到很晚都没有回家。

    夏荞畏畏缩缩地躲在门口,看着拉下黑幕的天空,害怕黑夜使得她身体都发抖了,颤颤巍巍的,可是目光还是锁在了门口处。

    她在等他回家。

    时间过了很久,满身大汗的夜柒才赶回家。

    夜柒回家时,口袋里藏着一把小木梳子,还有村口商店买的新发圈。

    他特意挑了粉红色。

    夏荞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头发她不会打理。

    夜柒笑着哄夏荞,说以后她的头发,他负责。

    年少不懂事的夏荞被哄开心,一声一声地叫着哥哥最好了。

    她伸手抱他,他背后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打湿,黏稠稠的。

    很久以后,夏荞才知道,夜柒为了学各种编发,跑去街尾的乡里理发店给陈二姐做了两个月的免费学徒,最后刻薄欺负人的陈二姐给夜柒几根粉红色的发圈,将他打发了。

    他白白给客人洗头掏耳朵按摩了两个月。

    这里学学那里学学,夜柒还真学会了各种发型的编织,每天给夏荞换一个模式,村里富人家的小坊都夸她是小村花。

    那时,有点虚荣心的夏荞暗暗开心了许久。

    很久很久的以后,夏荞才知道,夜柒很晚回家的那一天,他翘了下午的课,跑到了工地给人拉沙子搬砖头了。

    村里要搞文明乡村的建设,开了几套工程,需要各种零散工苦力。

    夜柒年纪小,磨着当地的工头。

    那天的太阳很大,挂在正空中,大地都仿佛烧了起来,烈日之下,夜柒搬了三个小时的砖,最后黑心的工头给了他八块五的零钱。

    干了苦活,夜柒很不麻利,力气耗尽,跑去商店的路途上,嗑了一跤,脚上肿了一大块。

    他不在乎,手里拽着辛辛苦苦赚下来的八块五,花了两块钱买梳子,一块五买发圈,剩下来的钱藏在了鞋子里,存起来要给妹妹买小皇冠。

    富人家的小坊带着很漂亮的皇冠,小皇冠上有闪闪的水晶,闪亮亮的,带上就像是个小公主,夏荞羡慕了好久,嘴上叨念着喜欢,他要努力一点,慢慢存着钱,把最好的都给她。

    她是他的负担,是他的累赘,可是他却拼尽所有的力气护着她。

    他说,别怕,哥永远不会让你受欺。

    他说,妹子,哥一辈子陪着你。

    他说,女孩子是用来宠的……

    那一年,他才十二岁,本应是备受呵护的年华,手上却已经长满了茧子。

    “怎么了?”夜柒熟练地给夏荞编着好看的麻花辫子,敏感地感受到了她忽而其来的脆弱,“是受委屈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觉得简单的麻花辫最配她。

    她生的好看,不需要浓妆艳抹,简简单单的就漂亮得足以让人移不开眼睛。

    夏荞回了神,有默契地将手中粉色的发圈递给了夜柒,低着头,不敢看他,小声地说,“哥,我要是说想抱你,会不会很矫情?”

    夜柒用发圈绑住了已经编好的麻花辫,将梳子还给了夏荞。

    夏荞将季淮的外套揉成一团,小心翼翼地藏到了书包里,顺便把梳子一同放进去。

    “不矫情。”

    夜柒的注意点不在外套上,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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