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荞顿住了,搭在栏杆的手缓缓地握成了拳头,一点一点地收紧。
耳边是呼啸的寒风在猎猎作响。
“十三岁离家,一个人怎么活……”夏荞没有说下去了,低着头,眼底缀着晶莹的泪光,眼角有点湿了。
一个人的生活有多难,她太清楚了。
她从小父母双亡,哥哥拉着长大,一步一个脚印,每走一步都有深陷泥泞的危险。
每一步,都如履薄冰。
“为什么要离家呢?”夏荞将头压得很低,将满脸的心疼藏起。
沈鹤从烟盒掏出了烟,问了声,“介意我抽烟吗?”
“不介意。”夏荞答。
耳边是打火机响起的声音,不一会儿,鼻息间飘来了淡淡的烟草味。
夏荞不排斥这一阵烟味,夜柒爱抽烟,身上总有浅浅的味道。
她习惯了。
沈鹤深深地吸了一口烟,“你应该不知道他有一个表哥。”
“没听他说起过。”夏荞点头。
沈鹤将夹在指间的香烟抖了几下,燃烧过后的灰烬簌簌地落到了烟灰缸里,“他们一起长大,珩哥的父亲早年抛妻弃子,母亲抑郁得了病,没多久就自杀了,他成了孤儿,寄养在季家。”
夏荞咬了咬唇,沉默着。
“珩哥比我们年长三岁,特别混世魔王,疯里来疯里去,潇洒又不羁,但是特别仗义,特别纯爷们,属于为了兄弟两肋插刀的那一种,活得很舒坦。”
夏荞眼底眸色淡淡,低声喃,“他们关系很好吧?”
“特别好,不像表兄弟,更像是亲兄弟。”沈鹤将香烟咬在唇角,平日的绅士贵公子多出了几分浪子的气质,“珩哥像是为电竞而生的,天赋极高,一直立志成为职业的电竞选手,可是……”
“可是什么?”夏荞看了过来。
“不被理解。”沈鹤将手中的香烟按灭,扔了烟蒂,“他们的不理解,不是因为世俗的眼光,而是因为珩哥的父亲,他的父亲就是为了所谓的电竞梦抛妻弃子直接导致他母亲自寻短见,珩哥的母亲……和阿淮的母亲是双胞胎姐妹。”
“从小两人姐妹情深,阿淮的母亲根本就接受不了亲姐姐的自杀,久久都走不出阴影来,对珩哥的父亲更是充满了怨恨,就连他爱的电竞一同恨了,视为邪物。”
沈鹤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是基因还是命运,珩哥疯狂地爱上了电子竞技,像是要魔化了那样,家人却一次次砸了他的键盘不让他和电竞沾边。”
“张阿姨,就是阿淮的母亲,她希望辰哥脚踏实地,无忧无虑地长大,什么都可以,唯独电竞不能碰,可是呢,不行,珩哥十五岁时,最是叛逆,一起之下,背着键盘鼠标悄然地离开了,要去追心中的梦想,他曾立下誓言,一定要站在最大的电竞舞台上,告诉全世界,电子竞技不丢人。”
为了梦想出逃,却被现实生生地折断了翅膀。
夏荞的眼眶有点微红了,“都是这样的……”
夜柒选择电竞时,也是这样勇者无畏地往前冲,哪怕是头破血流,却依旧心怀希冀。
他是幸运的,很多一腔热血的人终究是没有坚持下来,只能悲愤含泪退场。
“有的梦想不曾被理解,常常被当成茶余饭后的笑谈,可是那些人不知道,那个不曾被理解的梦想,有的人为了它,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沈鹤的脸色有点淡然,“珩哥就是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空气像是被冻住了,有轻轻的抽气声。
“他天资聪颖,是电竞选手的好苗子,只是,他一辈子都没有办法登上世界的舞台,永远都没有机会站在镁光灯前告诉全世界,电子竞技值得尊重,不丢人。”
沈鹤抬头,看向了漫无边际的天空,“为了一场重要的比赛,那是他能否加入顶级战队的关键比赛,他熬了一个星期,最终倒在了电脑前,再也没有醒过来了。”
夏荞的头压得很低,眼泪已经盈眶,视线都模糊了,“他……肯定很难过。”
沈鹤递过来了纸巾,有点于心不忍了,“嗯。”
“我没事。”夏荞说。
“他们情同手足,一起长大,珩哥在外的那一年,全是阿淮接济的。”沈鹤用手握住了阳台的扶手,很用力地将眼泪憋了回去,“珩哥走后,阿淮走上了属于自己的电竞路,珩哥没有机会站在世界的舞台上了,那他就背着珩哥的梦一起往前走。”
电子竞技,从不丢人,因为他们的热爱而丰盈。
“季家的父母根本就不允许阿淮乱来,他们恨透了电子竞技,特别是张阿姨,因为一个电子竞技,她没了姐姐没了侄子,她不想连儿子都没有。”
“阿淮意志消沉了很久很久,经过了内心多次的挣扎,他才决定一意孤行地离开了家乡,离开就是代表着和家人敌对甚至是割裂。”沈鹤低头,很轻地叹气,“那不仅仅是珩哥的梦,季淮对电竞的爱,不比任何人少。”
除了是追梦,更多的是印象中那一个阳光明媚的少年,就这样远去了。
舍不得,好像电竞,是他们之间最后的一点维系了。
所以,那时的季淮奋不顾身地离开了。
“离开家乡后,他一直沉溺在痛苦中许久找不到方向,像个废人,活成了没有目标的小混混,那小混混的形象,你应该看过,之前黑料有爆料,对于把父亲气倒,也是因为他一意孤行选择了电竞。”
沈鹤勾唇笑了下,“我先认识的珩哥,要不是珩哥那一层关系,他是真的很欠揍。”
夏荞的眼角是湿的,“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一直和父母不联系了。”
“有的时候,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他尝试过,用了很多办法去解释去调解,好像都失败了。”沈鹤脸上的无奈之色更盛,“又或许,他们还是过不了那一道坎,或是生命或是梦想,对于失去的,他们还在耿耿于怀。”
夏荞用力地咬着下唇,沉默了好一会儿,“这么些年,他都是一个人,是不是很难?”
沈鹤摇头,“他很好,好吃好喝,住在姑姑家,就是消沉了一段时间,忽而有一天像是撞了邪,就忽而顿悟了,开始按部就班,努力学习,开始打比赛,考上了T大,还组建了战队,所定下的目标一个一个地实现了。”
后来沈鹤才知道,季淮突如其来的改变并非偶然,而是因为在最灰暗的时光里遇到了那一个口袋里藏着葡萄味棒棒糖的小女孩。
“对了,给你解释一下,绯闻那个爆料什么富婆包养,富婆是季淮的亲姑姑,是娱乐公司的老板,她卖了两块地组建的战队。”沈鹤有点嫌弃地嗤了声,“网上那些喷子都在乱说,别信他们的无脑喷。”
夏荞乖巧地点头,“我知道的。”
“说起组建战队。”沈鹤的眉头微微皱了下,意味深长地看了眼夏荞,有点疑惑地说,“HQ……”
夏荞被看的有些不自然,往右边挪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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