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倒是没什么事。”
“洪小白,想让我请你吃饭啦?”
“没,主要是想你了,想去看看你。”
洪小白发现自己有了舔狗金后,跟女生说话是越来越随意了。
不像以前,跟漂亮姑娘说句话,都犹豫半天。
估计是心中已经不怕失败了,所以就舍弃了以前的小心翼翼,会让对方留下不好的印象等等。
印象不好,大不了就不联系了嘛,
电话那头的于丽娜噗呲一声笑了出来,“你以前可不是这么油嘴滑舌,上大学没少泡小姑娘吧。”
“哪能呀,我可是母胎单身。”
洪小白说的是实话,上小学时,还不懂的什么叫爱情。
初中时,恋爱什么的哪有游戏好玩。
高中时,知道暗恋了,却难以启齿。
大学更为悲催,开启了一年的舔狗生涯。
“那你中午过来吧,我带你吃饭去。”
“好嘞。”
放下电话后,洪小白休息了一会,出门坐上公交车,前往于丽娜所在的大学。
到了学校之后,给于丽娜去了个电话,说好在校门口等她。
不一会,一位身穿白衣的女子,出现在视野之内。
她虽然穿的很普通,却依旧掩盖不住,浑身上下散发出的高雅气质。
以前上高中的时候,认为她的气质是天生的。
自从知道她富二代的身份后,洪小白才明白。
气质这东西,刨除天生丽质外,跟家庭底蕴绝对有着很大的关系。
这是内在修养平衡,以及文化修养的一种结合,是持之以恒的结果
天天柴米油盐的家庭,孩子很少会特别有气质。
不是他们不想,而是没有足够金钱时间,去培养孩子的气质。
于丽娜脸上挂着微笑,走到洪小白身边,“说吧,想吃什么?姐都满足你。”
洪小白想了想:“我也不知道吃什么。”
“遇事不决自助餐,咋样?”
“行,走吧!”
两人打了一辆出租车,前往市区开去。
车上,于丽娜观察着洪小白,“洪小白,我今天仿佛重新认识你。”
“是吗?那我以前在你的印象中,是什么样子?”
于丽娜用手指摸了摸下巴,“虽然比较爱撩闲,却比较笨,爱害羞。”
“那现在呢?”
“油嘴滑舌,包藏祸心。”
洪小白知道她指的祸心,是指自己想要泡她事情。
不过他却没有任何的尴尬,盯着于丽娜说道:“可惜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
于丽娜被他看的脸红了,连忙岔开话题道:“洪小白,你大学期间处了多少个对象呀?”
洪小白收回目光,实话实说道:“我之前不是跟你说了嘛,母胎单身。”
“你现在怎么学会撒谎了?”
于丽娜根本不相信,母胎单身的洪小白,胆子会变的这么大。
要知道在高中时期,他都不敢跟自己对视。
“我要是撒谎,天打五雷轰!”
轰隆!
巧合的是,天上突然响起一道闷雷。
于丽娜笑着说道:“你在撒谎,老天就真劈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