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入秋的风携着些许凉意,喜鹊挂在光秃秃的枝头叫唤,阳光笼罩大地,黑暗无处遁形。
林错错在厨房做早餐,一边打电话,“没事,我们之之就是太累了,加上手还没完全好要休息一阵子……【时光】的演奏会暂时取消吧,如果不能等要退票的话就退了,另外我们自己补贴给她们新代言的口红一支。”
“嗯,就这样吧。”
萧退之抱着猫下楼,心情貌似还不错,林错错吓了一跳,“这猫怎么又回来了?”
“大概是舍不得离开吧,我想养他。”她自己是不一定能照顾好,她需要林错错帮忙照顾。
林错错也挺喜欢宠物的,再来是心理医生说萧退之的病很严重,如果有事情能分散她的注意力也是极好的;“那我们养俩只?”
“都行,有个伴。”
“给我吧,吃完饭给他们洗个澡,也不知道有没有跳蚤。”
“它的脚受伤了,我抱它就行。”
“好吧。”
关在笼子里的那只猫提出抗议瞄个不停,爪子伸出了笼子,不管怎么折腾也没能引起女主人们的注意。
林错错去厨房泡牛奶,萧退之坐在椅子上,拉着白猫的前爪往上提,毛茸茸的一大只,软的不像话。
萧退之轻笑,笑容很淡;“还是只色猫。”
宋砚时顿时老脸一红,悄悄把爪子从萧退之胸口挪开,耳朵弯了下去,乖巧的不得了;“瞄。”
“你就叫阿时吧,我叫你的时候,你就应我。”
“瞄。”荣获姓名的宋砚时软软的叫了一声,漂亮的异瞳清澈透亮,一红一蓝,仿佛水火相容。
“阿时。”
“瞄~”
“阿时阿时阿时。”
“喵喵喵~”
林错错很久没看见萧退之这么开心了,把牛奶搁桌上,微微一笑;“要是知道你这么喜欢猫,我就把我姑姑家那只渐银层带过来,她家住了一个孕妇,说是不能照顾这只猫,就送到宠物中心了。”
“错错姐,我不是很喜欢猫,我只是很喜欢它。”
宋砚时仿佛心口遭受一击,不可思议的看着萧退之的下巴。
“你喜欢就好,我还真怕你什么都不喜欢就这么离开了。”说到这,林错错的声音压低了些;“之之,我知道你不太喜欢娱乐圈的风气,但是你从来都没有妥协过,我不知道你过去发生了什么让你变成这样,但是人活着,本身就很难能可贵,不管发生任何事,做错了什么事,我都希望你不要逃避,不要自暴自弃,就像在舞台上那样,光芒万丈,无人能及。”
“之之,你生来就属于舞台。”
“错错姐,谢谢你这些年对我的照顾,但是有些事,不是三言两语,抛之脑后就可以忘记的,我改变不了自己,就像我永远都不能挽回七年前的意外,这件事一直压在我心里,就像是刺一样越扎越深,我在舞台上,我闭上眼睛,我麻痹自己,我忘不掉,他是因为我死的,我抢走了属于他的人生。”
“那你为什么不可以,带着他的那份勇敢的活下去?”
宋砚时在萧退之手里疯狂点头,萧退之拍了拍他的脑袋,摁住。“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小时候我特别喜欢笑,因为我觉得活在这世上,家庭圆满,街坊邻居和睦友爱,老师同学团结互助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我每天都过得很充实,也正是因为太过热爱这个世界,所以我忽视了阴暗面,有些人生来就是肮脏的,所以他们也想把干净的人拉进地狱,我住的小镇很小,资源匮乏,一家的生计只是一间小卖部,有次妈妈生病,爸爸妈妈去县里做检查,我在家里守店,来了几个外城的人,他们一上来就开黄腔让我很不舒服,那时我只有八岁,我很怕很怕,可是附近没有什么人,我的喊叫可能会引起他们的关注,给他们拿烟的时候,我的手都是颤抖的,但是他们并没有因为我是孩子就对我网开一面,当时,阿时也只有十岁,在镇子里的名声并不好,有人说他是杀人犯,还有人说他克死了自己家人,他不能融入人群,暴戾孤僻,别人往他身上砸石头骂杂种,他就还回去,有一次被我看到了,我觉得他很凶,很怕他,可是那天,他赶跑了打算对我意图不轨的男人,我觉得他是个好人,决定跟他做朋友,当你准备与世界的规则背道而驰的时候,就必须面对所有的杂音,好的坏的,我并不那么认为,因为他们不一定是对的,但我相信,我是对的,道不同不相为谋,其他人的声音,与我无关。”
“错错姐,他只有我,我也只有他,说实话,听到他出车祸的消息,我不止一次想过自杀,可是我怕我死了,这世上就没人能记住他,这也是为什么,我所有的专辑都要以‘时’取名,我怕我会忘了他,我怕自己会忘记现在的一切都是他给予我的,如果没有他我什么都不是。”
“退之,不是的,你的成就是你自己的,你没有依附任何人,就像你说的,你希望这个世界有人能记住他,那你就大胆的告诉全世界,宋砚时,是你的。”
“瞄!”宋砚时举起爪子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