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捕捉不到任何负面情绪,像是一副谈论他人之事,与自己全然无关的状态。
“呵呵……”
贝尔摩德低笑了几声。
嘴角勾起了一丝妩媚的笑容,像是另有所指的说道:“比起‘曼哈顿’,我还是更喜欢‘马丁尼’。”
曼哈顿,是用波本威士忌和苦艾酒,组合而成的鸡尾酒。
被誉为“鸡尾酒女王”。
而马丁尼,则是琴酒与苦艾酒的组合。
被称为“鸡尾酒中最佳杰作”——鸡尾酒之王。
(注:贝尔摩德,即Vermouth,是罗马音的音译。
有人说Vermouth不是苦艾酒,而是味美思。
实际上,Vermouth源自于德语的Wermut,意思就是苦艾,而味美思酒本身就有苦艾这个材料。
所以贝尔摩德翻译成“苦艾酒”,实际上也没什么问题。)
“曼哈顿也可以用‘黑麦威士忌’为基酒。”
还不等基安蒂想出什么有效的说辞,去打破贝尔摩德那张无所谓的脸时,便有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插入了她们间的交谈。
循声望去——
果然,是冬所发出的声音。
对于曾在酒吧打工过一段时间,且顺便学习了一点调酒技术的冬而言,知晓这些,并非是什么让人意外的事。
“可是,黑麦应该对贝尔摩德,并不感兴趣吧?”
“嗯?”
黑麦扭头望向了,替自己回答的库拉索,顿时心生疑惑。
虽说自己对贝尔摩德不感兴趣这事,是事实。
但……
库拉索是怎么知道的?
正当他好奇时,便听见对方继续说道:
“之前,我路过杯户酒店时,正巧看见了黑麦和一个中年男人,从酒店大门口走了出来。因为他们所走的方向,正好与我想走的方向相同,因此并没有注意到我。”
“你还记得,那个中年男人的长相吗?”
冬枣似乎终于认真了些,不再低头看着手机。
而是抬起头来,直视着库拉索所在的方向,像是在认真倾听一般。
“记得。”
库拉索点点头。
对于在组织大学中,接受过研修的自己而言,自然在看见黑麦与那个中年男人在一起后,便用自己独特的记忆方式,让对方的侧颜、背影,都记得一清二楚。
“那个男人看上去,应该有五十岁的样子。留着浓密的八字胡,头发和胡子均呈花白色,戴着一副黑色半框眼镜。感觉……”
库拉索回忆着,单手摸着下巴,给出了一个结论:
“感觉,与着名马戏表演负责人——兰迪·霍克,模样异常相似。
如果不是因为之前看新闻时,知道对方在英国负责马戏表演的消息,还以为他已经来日本了。”
此话一出,将一切全都听去的黑麦,顿时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暂且不提,自己被库拉索误会一事。
没想到,那个男人……
也就是自己的上司——詹姆斯·布莱克,竟然被对方单方面撞见了,甚至还将样貌清楚地记在了脑海中。
如果冬有心去查的话,别说詹姆斯了,就连茱蒂、卡迈尔,兴许都难逃一劫。
虽说自己对于FBI,并没有太多忠心。
但好歹,也是相处了些许年头的同事。自己还没冷漠到,能够袖手旁观他人被组织“清除”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