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确不是恶魔,也不喜欢杀戮,不喜欢看见血。”张鼎轩耸耸肩,很温和地笑了,云淡风轻的样子,亦如夙夜第一次在夙家餐厅里见到他。
夙夜静静地看着他,耐心地等着他说下去。
“可是那些人的死都是值得的。”张鼎轩得意地笑着。
值得?夙夜皱眉。
“听说你很喜欢研究犯罪心理学,”张鼎轩身子向前倾,双手扣在一起,手指交叉而握,盯着夙夜,饶有兴味地问道,“那你知道斯金纳的箱子吗?”
夙夜想了想:“你是说伯尔赫斯·弗雷德里克·斯金纳?”
张鼎轩嘴角的笑意加深了,看着他的眼神,充满了激赏,欣慰地说:“你果然知道。”
“他是个备受争议的人物。”夙夜淡淡评价,无论斯金纳在心理学上有多么崇高的成就,头上戴着多少顶荣誉的桂冠,对于一个把自己年幼的女儿,关在笼子里,当做小白鼠做实验的科学家,他都绝对不会有什么好感。
“科学研究,总会有必要的牺牲,”张鼎轩不在意地摆了摆脑袋,手指搓着自己的手背,“斯金纳的确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是操作性条件反射理论的奠基者,在行为主义方面,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就。”
夙夜没吭声,他不想和一个狂热的学者,讨论科学成就与人性哪个更重要的问题。
“我完全理解斯金纳的做法,并且赞许他为了科学研究,可以牺牲一切的高尚精神和伟大情操。但是,我最崇拜的人不是斯金纳,而是达·芬奇。”张鼎轩压低了嗓音,放慢语气,眼中迸射出兴奋的光芒,仿佛要吐露出一个隐瞒了许久却颇为得意的秘密,“你知道他是公认的天才,他的所有画作,都完全符合人体生理上的实际比例。
因为他和那些靠想象和研究资料作画的画家们不同,他喜欢盗窃尸体,用于解剖和研究。事实证明,有了那些被解剖的尸体,才有了天才的画作,才有了传承于世的天才画家。
达·芬奇崇拜女性,因为女性繁衍后代,才使人类的历史绵延不衰。他是对的,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一种奇迹,能够与创造出崭新的生命相提并论。”
夙夜望着他,强自压抑住心底厌憎的感觉,慢吞吞问道:“所以,你想知道她们创造出新生命的原因?选择她们做为解剖实验的目标,察看她们的身体结构、子宫和生殖器官……但为什么是中年女性?”
张鼎轩意外而无辜地看着他,好像在纳闷,夙夜为什么会提出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我怎么能夺走年幼孩子的母亲?他们还那么小,不能没有妈妈的照顾。”
这是什么理论?难道他还以为自己很仁慈吗?夙夜没有纠结这个话题,沉默了几秒种,又问道:“赵志英呢?你为什么取出了她的脑子?”
张鼎轩愣愣地看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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