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是一个杀人犯最晦气的事儿了。那时,将不得不垂头丧气地任凭警察摆布。刑警们把戴了手铐、脚镣的你推来推去,带你去接受一遍又一遍的盘问是免不了的。
你还必须把所有的口供说的合乎逻辑,经得起精明强干的警察们仔细推敲。
明明是必死无疑的事儿,你还要待在笼子一样的牢房里煎熬半年或一年,等待交待的材料和警察们的证据在各个司法部门之间传来传去。
为了警戒世人,很可能还会在一个人头攒动的广场上被五花大绑剃了光头公审。
然后是枪杀。
一想到那噩梦似的结局,郭峰就没胆气往前走了。他知道自己是错过了最好的逃脱时间。
由于路途的不熟,他把整整两个白天和一个半晚上的时间花在了这五六十里的山路上。直到今天早晨,他才望到山这边的出口。
他相信,凭着现代的交通和通讯工具,他的通辑令已遍布各地。山这边儿搜捕他的天罗地网已经张开。
往回想想,郭峰觉得自己真是个倒霉透顶的杀人犯。如果按当初的计划,他是可以弄到十二万的钱,但现在包里只装了三万。
完事后本来可以骑了那辆摩托车连夜跑出大山以外的。但那东西偏偏怎么也发不着,害得他只好徒步逃脱,才耽误了最好的时间。
由于没有摩托车,他才没敢走大路,而从随便一个山谷钻进了大山,导致他迷了路。那辆害死人的摩托车一定是充当了警察迅速锁定杀人犯目标的有力证据。
整整两个上和一个白天,他没有合眼睡一会儿,脑子里一刻不停为自己的未来发愁。
许多年前,郭峰不只一次看到过对杀人犯的公审和枪杀。他是骑了六十多里自行车从村里赶到县城专门去看的。
每次公审和枪杀给郭峰留下印象最深的,是犯人的光头和犯人胸前雪白的大牌子。那时,郭峰还在学校里读初中。
有一次还是逃了课和一个同学去的。后来,他到县城读高中时,就不用逃课了,也不用再骑六十里的自行车了。因为每次公审学校都要组织学生去坐了捧场。
当时,郭峰坐在台下的土地上,一面用脚划拉着土里夹杂的砂粒,一面猜度着犯人的心事儿。
他想:“他们正在想什么呢?”他苦思冥想了无数次,也没搞清楚那些杀人犯的心思。
同学们在旁边悄悄议论说死刑犯在宣判执行的前一天,监狱会给犯人吃顿好的。会吃什么?大家意见不一。有的说是吃只烧鸡,有的说是吃只猪肘子,有的说是吃颗猪头,有的说犯人要什么监狱就给准备什么。
每到这个时候,郭峰口里总是津液横流;由不住插上一句:“吃的钱由谁出呀?”
同学们有的说是监狱,有的说是法院,有的说是犯人家里。但最终也没有定论。
(待续,请接着看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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