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里回到家已经两天了,回来的时候除了他们三个人,还多了一位意外之客。《 而这位意外之客,现在还住在靳嘉宝家里。
很多时候事情就是那么的巧,那天在上山的时候,一群人和一只狗因为一只兔子,双方无声的对峙了起来。等到猎犬的主人从后面走出来,对峙的场景才解除。
猎犬的主人叫王龙,是另外一个村子的人,对方以前和谭邦国他们是小学同学,双方都认识。只不过谭邦国他们初中毕业之后,没有考上大学,一直留在家里帮忙。而王龙不仅考上了高中,今年还考上了大学。
他这次是带大学同学过来玩的,都是没有经验的人,在山上转悠了一上午,好不容易发现一只兔子,自然是穷追猛打。
等听到谭邦国他们说,他们拼命追的那只野兔,直接撞到了靳嘉宝坐着的树桩上的时候,除了无语就是无语。
“叶天,按照规矩,这只野兔没我们什么事了。”王龙看着身边的兄弟,无奈的说道。
叶天主要是过来玩的,享受的是过程,对于结果无所谓。虽然对追了半天猎物有点可惜,也只是觉得可惜而已。
所以,听到王龙的话之后,笑着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没事儿,命里无时莫强求。我们追了半天都追不到,人家小姑娘坐在哪里休息却能守株待兔,只能说天意如此。”
说完,还特意朝靳嘉宝笑了一下,认真打量了一番那个好运的小姑娘。没想到竟然能碰到传说中的‘守株待兔’,也够有趣的。回去说给大家听,也是一段趣事儿。
其他人一听这话,都笑了起来。不打不相识,除了靳嘉宝他们三个小孩,其他人都差不多的年纪,中间还有王龙这个熟人,很快叶天就和大家混熟了。
知道靳嘉宝一群人是准备下山,叶天和王龙也干脆跟他们一起回去。两人也是一大早就上山来了,还特意带了一直猎犬,可惜不知道是不是运气不好的缘故,除了最后归靳嘉宝的那只野兔,其他动物竟然一只都没看见。
靳嘉宝看着前面和大家说说笑笑的叶天,听他们聊了一会儿天之后,就大致确定了叶天的身份。
要是没出错的话,应该是首都的□□了。看他身上的衣服,虽然看起来普普通通,可是只要你仔细看,不管是做工还是料子,还是能发现问题的。
还有,看他们一群人说说笑笑的,其实说话的主动权一直在他的手上。而且,就这么一会儿工夫,一群人的根底,在他们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全都交代的一干二净。反之这个叫叶天的呢,除了知道名字、是首都人、和王龙是大学同学之外,其他的一无所知。
种种迹象,无时无刻不在像她说明对方的身份不简单。上辈子,她周围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人,而她也是在吃过几次亏之后,才完完全全看明白的。有了以前的教训,所以,靳嘉宝毫不犹豫的选择疏远对方。
“哇塞,嘉宝,叶天哥哥长的好漂亮呀,比电视上的明星还要好看。”谭松松这个小花痴,双眼放光的看着走在前面的叶天说道。
靳嘉宝听到谭松松说叶天长的漂亮,忍不住噗呲一声笑了出来。真想知道,如果对方知道有人说自己长的漂亮的话,会是什么反应。
“笑什么?难道我说的不对吗?”谭松松完全不明白,她说长的漂亮的人是一个男人。靳嘉宝觉得,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喜欢有人说自己长的漂亮的。
“没有,你说的很对,他确实长的挺好看的。”虽然不愿意与对方多接触,但是靳嘉宝也不得不承认,对方长的确实很不错。上辈子加上这辈子,她见过的人之中,除了太子殿下的风采可以与他一争高低之外,其他人在他面前都会被他遮住光芒。
前面几个大男生一起说说笑笑,中间夹着靳嘉宝和谭松松两个人说着悄悄话。谁都没有注意到,肖瑾一个人走在了最后面。
要是现在有人看见肖瑾的脸色,绝对会被吓到。脸色一片苍白,偶尔抬头看到叶天的背影,都会忍不住打一个寒颤。
肖瑾不明白,这个恐怖的男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其他人眼里帅气豪爽的叶天,在肖瑾心目中是比洪水猛兽还要恐怖的存在。虽然对方现在看起来很青涩,可是肖瑾却一点都不敢小瞧了他。
靳嘉宝一心不想招惹叶天,可是有时候就是天不从人愿,她不说,旁边有人说。在一群人争论到底谁打弹弓最厉害的时候,谭邦国突然想起来靳嘉宝前面的拿一下,忍不住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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