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有人过来,等他分辨出那个人是叶秋的时候,一脸拘禁跳将起来,开心道:“前辈。”
叶秋点点头,两个人并排坐在一起,头上是一片敞开的天空,星河灿烂。
高歌鼓起勇气:“前辈,我是不是资质有限。你的音乐是高山流水,也是江河沧海,你的现场,简直太震撼了。跟你比,流浪人简直太差劲了。”
“我要怎么做,才会更好呢?”
叶秋忍不住嘴角上扬,这个后辈,看着很上道啊。
他安慰高歌道:“要对自己有信心,其实你们的音乐性已经很不错了。坚持做下去,等待新时代到来的那一天。”
“如果没有新时代呢?”
“有我在,不会的。”
“好!”
叶秋想了想,提笔写了首歌递给高歌:“我写首歌送给你,你们练练看。”
高歌接过去,歌的名字简洁而有力量,他眼神一亮:《梦回唐朝》
他继续往下看:
“菊花古剑和酒
被咖啡泡入喧嚣的亭院
异族在日坛
膜拜古人的月亮
开元盛事令人神往”
高歌几乎是连滚带爬离开天台,他回来的时候,怀里拎着吉他和贝斯,身后跟着一脸懵的乐队成员。
高歌似乎忘记叶秋的存在,他大声道:“兄弟们,不要再问做音乐有没有前途了,我们要亲手创造传奇!”
他当着几个人的面把歌词读了一遍,由于过于激动,中间多次哽咽、破音。
高歌一脸虔诚来到叶秋面前:“前辈,这首歌,真的要送给我们?”
叶秋:“看你们的表现了,这首歌要不能让你们火爆大江南北,你们干脆砸了琴,滚回去厂里打工吧。”
“前辈放心,这么好的曲子,我们一定用尽全部力气去展现!”
高歌是个好胚子,一眼就看出《梦回唐朝》这首歌的不平凡。
叶秋乐得好人做到底,他道:“我刚写词的时候,顺便想了个曲调,来,我们一起练练。”
高歌看向叶秋的眼神,更像看待神明。
说干就干,叶秋客串制作人,跟大家一起为这首歌磨合。
他们一口气在天台上练了六遍,凌晨时光,喧闹了一天的城市安静下来,天气的炎热也褪下去。
但大家内心的火啊,早就烧红了半边天。
一个身材匀称的寸头男人走进酒吧,即使是正在蹦迪、嗨到忘记一切的人们,见了他也忍不住躬身打个招呼。
他就像一只壮年的狮子王视察领地,所到之处,皆有人自动让道。
两个月不在,看样子酒吧一切井井有条。他巡视完整个酒吧,也没看见那个到处忙碌的身影。
他示意一个服务生不用停下手里的活来跟他打招呼,问道:“萧红人呢?”
服务生指了指通往天台的楼梯:“红姐溜到天台啦。”
“天台?她自己大半夜上天台干嘛?”
“不是啊,还有好几个小伙子呢。”
他听了服务生的话,脸上表情,瞬间凝固。
他顺着楼梯走上天台,一瞬间愣住,握住门把手的动作停了下来。
服务生看得一头雾水,老板一向直来直往,几时像这样犹豫不决过?
老板到底看见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