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红袖收起元音剑,眼神冷淡的看了一眼这边的水晶灵,水晶灵连忙伸出手对她招呼,脸上带着快乐的笑意。
季红袖冷漠的没有给水晶灵一点表达,扭过头,冷傲的离开。
“喂,别走啊!我还要跟你交朋友呢!”
水晶灵正准备下车去追季红袖,连墨长臂一伸,水晶灵就像小鸡一样被拎了回来,连墨冷冷的道:“季红袖算是杀手一类,这类人喜欢我行我素,没工夫跟你交朋友,你追上去,被她杀了你也就算是送上门的,没人可怜你。”
“不会啊!她刚才还看了我一眼,如果要杀我,她刚才就可以动手。”
真的不是连墨鄙视水晶灵,他摇头叹息:“我觉得你应该犯一件大案,然后让朝廷的人花重金缉捕你,这样你就能入得了季红袖的眼了。到时候,不需要你去找她,她就会来找你的。”
水晶灵只是看着前方五人的尸体,若有所思。嗯……既然这样的话,那她就这么办吧!谁让季红袖对足了她的胃口呢!被她看上的,一定要弄到手,季红袖也不例外。
有时候,她就是这么死心眼。
连墨只是随口说说,他要是能想到,这句话在几天后真的应验了,打死他,他也不会说这样的话。
路上发生的这一段小插曲似乎就成了一段小插曲,谁也没有去注意。只是当时的打斗吓坏了车夫,车夫立马就不愿意给水晶灵和连墨赶车了。
连墨把车夫的钱结清以后,自己充当起了车夫,带水晶灵去了花都。
星辰大陆是四国鼎立的状态,分别有东方,南宫,西门,北堂主管四面的四壁江山。而中间的这一块,则是鱼目混杂的江湖人宫廷都混迹的地方。
这地方,就是花都。
花都是星辰大陆上最大的一个都城,它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的管制范围,它独树一帜,在这奇特的乱世之中成为一朵耀眼的奇花异果。
不过在这个时代跟在现代一样,只要是城,县或者是镇都有镇长,县长,市长。而花都也有它的主人。
在花都靠北最偏僻的地方有一座浑然天成的豪华庄严,这就是花庄,听说以前叫“花园”,因为“花园”跟花园一样,显得不上档次,就改成了花庄。
花庄的子子孙孙后代已经统治了花都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之久,千百年来,花庄在花都的地位和实力都是不容小窥的。
而花都,几乎是江湖和商场所有贸易的集中点。这地方是星辰大陆上最繁华,也最混乱的地方,能够成为花都的主人,在江湖和官场都有一定的“社会地位”,背后的关系可谓是食物链一般复杂。
也因为这一层关系,花都现在的少庄主花修影从小就被人下了一种剧毒,后来经过许多医师的呕心沥血的多年治疗,命是保住了,只是,他的身子,再也修炼不了武功,一辈子,都无法习武,永远都是一个武功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