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罗蒙16岁就开始混迹社会,北上广深、港澳日韩......为了生活和发财的梦想,到处浪迹,干过多少工作自己都记不清。
他发现现在自己记忆力惊人,就像大脑里有一台电脑,想到什么比搜索引擎还快。或者是自己当时手里握着的那部5G手机?
罗蒙也弄不明白,于是干脆不去想。有这样的能力总归是件好事,至于为什么,重要吗?
反正连更诡异的事情都发生了,这些就是小事情了,不必要花太多时间纠结。
比如,罗蒙的自愈能力惊人,通常那样的车祸至少要在医院呆两个多月,而他不到两周就痊愈了。
弄得主治医生常常偷偷地观察他,像在看一个怪物。有时候也弄得罗蒙烦不胜烦。
面对医生的惊讶,罗蒙随口假托幼年时遇到过来自中国的游方道士,教习了自己一些功夫,不知道是不是与此有关系。
罗蒙没有时间寻求原因,要还贷款就得挣钱,还得赶紧。
罗蒙心想既然自己来自国王十字车站,那就从【哈利·波特】开始吧,罗蒙不想一本一本地写,索性直接将7部小说全部写出来。
哈利波特用了整整一个多月时间才写完,还是仗着家里有一台性能很好的打字机的缘故,毕竟全书有近300万字。
纵然罗蒙有强大的记忆力,但是女性作家和男性作家在行文遣词上毕竟有很大区别的。好在罗蒙文学功底扎实,如果一味照着原著去写,罗蒙可以肯定会迎来惊涛骇浪般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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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10多天时间,罗蒙跑了不下15家出版社,听到罗蒙介绍是一本青少年魔幻小说,纷纷拒绝。
“哦,不好意思,现在青少年读物不是那么好销售......”
“魔幻小说?还是青少年类型?不,不,你去别的出版社联系下,好吧......”
“这是你自己写的?关于英国的魔幻小说?你确定有没有搞错......”
“好吧,小伙子,把书先放这里。有时间,我会联系你......”
罗蒙一路总是遇到或傲慢、或不屑一顾、或漫不经心、或敷衍,渐渐地一无所获后,感觉自己心好累。
他都有点怀疑这本书会不会在自己手里会扑街?
但是,罗蒙已没有别的选择,咬咬牙继续寻找。一天,在街角不起眼的地方,罗蒙发现了莎拉出版社的招牌。
“你好,请问负责人在吗?”罗蒙极力挤出笑容,挺直腰板,朝前台打招呼。
一只粗糙的手捏着抹布在使劲地擦拭台面,前台的大婶有些不耐烦:“朝里直走,最里面那间就是。”
“谢谢,你先忙着......”罗蒙一边感谢,一边赶紧朝里走。
看得出来这是一家小出版社,罗蒙也没有多想,轻轻敲响房门。
“请进”罗蒙推门进去,看到办公桌后面一个胖子正站起来,连忙伸出手:“你好先生,我是罗蒙。我写了一本书......”
对方的手轻轻地与罗蒙握了一下,“我叫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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