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权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别说两人不熟悉,就是亲兄弟也要避讳。
不过德里克忽略了一点,在这个知识极其珍贵的时代,军事知识也是有门槛的。
像佩雷拉伯爵的骑士团,教授的也是基础知识。
一些军事贵族传家的资本,更是不会轻易被人知晓。
类似帕尔默男爵这样新兴贵族,没有几代人参军,用血换来淋漓的军事知识,那是不可能崛起的。
实际上,帕尔默男爵已经非常努力的招揽一些骑士了,可也就勉强维持军队的运转,更进一步的军事战术,完全靠瞎蒙。
所以,猜到了军团上层的想法,帕尔默男爵没有一点信心。
他可不会自大到认为战争就是人数游戏,自己是战争天才。
更大的可能,自己只是一个蠢才。
所以看到德里克,打听过对方背景,帕尔默选择了信任。
实在是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德里克只犹豫了那么一瞬,马上就同意了。
“那就感谢您给我机会了。”
德里克没有得寸进尺,更没有嘲笑对方。
实际上,一个自我认知清晰的队友,是值得尊敬和珍惜的。
万一对方不懂装懂,反而会坏事。
德里克毫不客气的接手第一军团第八千人队的指挥权。
除了帕尔默男爵的直属百人队,全都被他握在手里。
他的方法也简单粗暴,直接派手下的骑士侍从带一队步兵临时接管。
这又让帕尔默男爵羡慕的流口水,因为他很快就发现这些骑士侍从个个水平都很高,比自己招募的那些骑士明显强出来一大截。ωWW.
“这就是军事贵族吗?”
很显然,帕尔默男爵产生了错误的认知。
然后,他心里的最后一丝疑虑也暂时放下了。
驻扎在城镇外的步兵其实没有闲着,这几天也做了一些简易的攻城器械。
德里克趁着第二天早上天色大亮,就开始分配任务。
阿德里安带着去一部分士兵离开了他身边。
然后剩下的军队一分为四。
精锐和普通士兵交错。
身为千夫长,身为这一场战斗的最高指挥者,当然可以尽量避免自己人的伤亡。
帕尔默男爵默默的观察,希望学到一些东西。
看着传令兵来回奔波,飞快的控制着军队分头行动,这份控制力就是一般人没有的。
别觉得简单,指挥个千把人排个队都难,更别说是在战场上。
几支百人队被德里克收拢在身边,当做预备队。
其他三侧各有五支百人队。
唯有靠近北边的地方,空荡荡没有一个士兵。
五百左右的蛮人,是守不住这座小镇的。
区别只是,需要付出多少伤亡。
德里克没有玩任何花样,直接下令强攻。
用命堆,堆出气势,堆出时间。
三面齐攻,督战队就拿着刀站在后面。
要么死在城外,要么死在城上。
前排的军队稍显散乱,不过看得出来能够维持基本的秩序。
德里克也不客气,直接将第八千人队当做了炮灰。
帕尔默男爵身边的军官想要反对,可是却被他制止了。
既然是来学习的,就要交学费。
“帕尔默男爵,第一波只是试探一下防守的重心,接下来的攻城任务将由精锐步兵执行。”
战场上,德里克的态度比昨天生硬了很多。
不过他的意思很明显,第八千人队就是炮灰的水平,当然要当炮灰来用。
接下来我的人也会拼命,伤亡一样不会少。
这话听起来多少有些不舒服。
“大概多久能够攻破?”帕尔默男爵问。
“看蛮人的战斗意志,如果战斗意志不强的话,天黑前就能冲进去。
如果战斗意志强烈的话,明天也够了。”
“这么快?”
帕尔默男爵有点不相信。
德里克没有解释,实际上只需要舍得伤亡,这个速度可以更快。
战争说起来复杂,其实也简单。
战斗意志,人数,训练,士气,这些都能影响胜败。
而蛮人的数量,决定了他们无法持久。
为什么以少数军队坚守的事迹那么出名,就是因为稀少。
五百人,几波玩命冲击,就能减员一两百人,剩下的能够不崩溃就不错。
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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