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最下级是乡谳局,第二级是地方审判厅,第三级是高等审判厅,最后一级是大理院,相当于后来的最高法院。
三审是:乡谳局和地方审判厅为一审,高等审判厅为二审,大理院为终审判决。
和完善司法和审判制度的同时,袁世凯还在天津建立习艺所,有罪犯习艺所和游民习艺所。前者是让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学到一技之长,后者使无业游民学到谋生技艺。
为了满足对司法专业人员的需求,袁世凯在天津开办了政法学堂,看守学堂,司法警察学堂。
第三、创立了新型的征兵制度。
同八国联军作战,聂士成的武卫前军全军覆灭。
荣禄的武卫中军被打散解体。
董福祥的武卫后军将慈禧一行护送到西安后解散。
宋庆的武卫左军也只剩不到一办,完整保留下来的只有袁世凯的武卫右军。
虽然在山东,袁世凯增加了武卫右军先锋营,人数从七千人增加到了近二万人,但直隶本身的防务加上京畿的防务,靠袁世凯手头这些人是不够的。
加之老兵又抽出去做警察等,袁世凯到直隶总督任后,急需征集新兵。
袁世凯是个做事讲求章法的人。
为了保证新兵的质量,袁世凯在小站募兵章程的基础上,又主持制订了募练新军章程十一条和募兵八条。
这样一来,一个新型的征兵制度也在袁世凯领导下建立了起来。
募兵章程对新兵条件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年龄在二十到二十五岁,身高四尺八寸以上,能举起一百斤,每小时能行军二十里。
吸食大烟,素不安分,犯有事案,五官不全,体质软弱,有眼疾者一律排除在外。
不但要看本人条件,还要看家庭背景。
所征之兵由各级官府推荐,要保证是当地固定人口,要查明住址和三代以内家庭人口和财产情况。
流民、游民、溃勇等身份不明者不得推荐。
官兵按级别饷银有明文规定,头目每月饷银五两,正兵四两二钱。
头目每月扣下一两五钱,正兵每月扣下一两,这些扣下的银两,每六个月派人送到家中。
袁世凯最早的那个把兵士的饷银直接交给其家部分的想法,在这里终于得到了实现。
要求地方官保护兵士的家属,遇有诉讼有特别的照顾,军属免除部分的差役。
这个章程保障了兵源的优良,提高了军人和家属的社会地位,减轻了军属的经济负担。有力地冲击了人们多年形成的好铁不打钉,好汉不当兵的老观念。
除此之外,袁世凯还干了一件更出彩的事。把军队分成常备兵、续备兵、后备兵。
常备兵就是现役军人,时限是三年,享受全饷。
三年期满,退伍回家成为续备兵,饷银每月一两,每年集训一次,训期为一个月。
续备兵期限同样是三年,期满后转为后备兵。
后备兵每月饷银半两,每二年集训一次。期限是四年,期满后转为平民。
遇有战事,可随时征用续备兵和后备兵入伍。
大量入伍的新兵需要练,需要训。
在袁世凯的极力推动下,清**成立练兵处。
袁世凯是练兵的老手,大家都认为他是不二人选。
但袁世凯特别精明,他知道满族权贵对汉人握有重兵猜疑心重,他把亦劻推到前台总.理练兵。
亦劻不懂军务也不愿意管练兵的事,主要管事的人都是袁世凯的人。
练兵处设有总提调,下设军令司、军政司、军学司。
总提调是徐世昌,军令司正使是段祺瑞,军政司正使是刘永庆,军学司正使是王士珍。副使也都是冯国璋、陆建章等人担任。
也就是说,都是袁世凯小站练兵的老班底,练兵处的军权实际是牢牢掌握在袁世凯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