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申铜本想下午出去摆摊,但被元朗拦住了。
“洛城下午那么热,也就我这样的会出来走走,被你们撞见了。”
元朗说洛城的夜市很热闹,缘由是十多年前洛城有妖兽肆虐,百姓们晚上都不敢出门,那一任城主没什么作为,因此洛城的人很是担心的过了好几个月。几个月后换了新城主,也就是现在这位。新城主带来一支军队,数量不多,但个个是精锐,这支军队晚上轮流巡逻,白天四处搜索,终于,半年后洛城再无妖兽出没。人们被压抑得太久,一下子没了宵禁,都活跃起来,渐渐形成了夜市文化,发展到现在,已经算是洛城的一个特色了。
炑临二人在此处已经呆了一段时间了,但是他们晚上基本没出过门,刚到洛城那段时间,身上的钱比较富裕,白天还四处逛逛,到了后来,饭都吃不上了,自然也就没有那份逛夜市的闲情逸致了。
帮着王申铜整理好琴,元朗就要离去。
“我还得回我的住处收拾一下,顺便去联系一下明天的马车。”
二人提出要送送他,元朗摆摆手:“不值得一送,以后有的是机会见面。”遂带着祝晓容模型走了。
洛城的夜市大部分都是些流动摊位,先到先得,因此虽然是晚上做生意,但下午就有人先去占位置了,二人赶到时,街上连绵的已经排了好长的摊位。
洛城的夜市很热闹,治安自然是重中之重。
今晚北街轮到郑洋巡逻。
郑洋这两天很是不顺,昨天替小舅子出气铩羽而归不必多说,好汉不吃眼前亏,他能慢慢消化,但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的多嘴,从今天早上起,坊间开始流传起各种版本的‘郑洋吃瘪’事件,什么“聚核境强者遭一小孩痛殴”,拜托,谁被痛殴了?他郑洋分明在被痛殴前就投降了。最离谱也是流传最广的,是“琴圣元朗神韵扰乱郑洋心境,聚核境强者竟因此败于孩童之手”,这则传闻还是好弟弟走地鸡亲自转告给他的。要不是想到被打伤的两个兄弟还在医馆里躺着,让他冷静了些,他非要再去找那个臭小子再打一场,就算是被打到半身不遂,也要蹭破他点皮。
现在郑洋走在街上,感觉所有人都在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他,郑洋心里知道并没有那么多人认识他,人家看他是因为他是官兵,但郑洋还是浑身不自在。
随行的四个上等兵中有一个是参与了昨天的事故的,他看出了郑洋的不自在,于是大声鼓励他:“老大不用担心,这里没人知道你是昨天被小孩打败的郑洋。”
这下郑洋自在多了。
街上的人得知他就是那个故事的主人公后,不敢触他的霉头,郑洋路过时,都低着头做自己的事。
只有一个摊位例外。
“哟!这不是兵哥哥大叔吗!”王申铜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兵哥哥大叔,来看看琴啊。”
郑洋陪着笑:“不了不了,我这公务呢……”
王申铜更热情了:“看看嘛,总不能因为我妨碍公务,把我抓回去吧。”
“不会的不会的……”郑洋被迫看琴,他伸出手颤颤巍巍地摸了一下琴弦,然后立马被扎了似的缩回去,“好琴!”
“这么好的琴不买一把?”
“不了不了,贱内管得严,手上没几个钱。”郑洋抬头瞟了一眼炑临,发现他的注意力并没有在自己身上。
多恐怖的一个小孩啊,这在洛城也就是个念书的年纪,可他昨天展现出来的战力,相对聚核境前期的自己,有着碾压式的优势,恐怕和生门境的强者都能掰一掰手腕了,跟同时期的少主比起来也是不遑多让。如此天赋的孩子,得多大的家庭背景才能培养出来,他还知道出来体验生活,以后成长起来该多恐怖,趁现在能讨好就讨好吧,面子什么的最不重要了,他郑洋可是聪明人。
“兵哥哥大叔都结婚了?”王申铜故作震惊。
“瞎猫撞见死耗子。”
“有孩子吧?”
“不大。”
“兴趣爱好就是要从小培养啊。”
“孩子生的笨。”
“练琴开发智力。”
“孩子先天残疾,没长手。”
“用脚……不太好是吧,那买回去你弹,让他多接受接受艺术熏陶。”
“我家孩子是个聋……”
炑临看向郑洋,郑洋的冷汗一下子就冒出来了。
“龙的传人,当然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郑洋掏钱,“买!多少钱?”
“五万。”王申铜笑着说。
与白天的沉闷相比,洛城的夜市就像是刚做完功课的孩子,空气中都洋溢着幸福。
太阳完全落山后,城市中心突然蹿出一束白光,尖啸着升腾而上,仿佛要刺破天际,但突然间,白光迷失了踪影,天空重归寂静,片刻后,一幕广而散的各色的光从黑暗中绽放开来,接着一声隆重的炸响唤醒了整个城市的活力,人们开始欢呼起来。
旁边有知道炑临和王申铜是谁的,主动为他们解释:“这是洛城的每月一次的烟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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