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傅凌写了回信,写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决定装进信封的时候,心里又有些动摇。
洋洋洒洒三页信笺,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写了,零零碎碎,诸如他养在后院的兰花我照料得很好,他练剑用的机括小人也每天擦拭,池塘里的鱼养肥了,可以给他做红烧鱼。
宗门竞技时我输了,给师傅丢脸了,要是他在,一定能把什么张志豪李志豪打得落花流水屁滚尿流…
主峰的桃花谢了,都看见小桃子了,等你回来,带我去偷桃子啊。
……
末了也豪不吝惜表达我的思念,我很想你,师兄。
噫!太肉麻了,我烧烧又写写,写写又烧烧,以致帮忙送信的李师兄来到我们住处,师傅问我有没有写好回信时,我手边只剩昨夜蜡烛烧残了的半页纸。
太突然了,李师兄明明说他明日才下山,到时候再来帮我们送信,此刻又急急忙忙催。
我随手抓了一张纸,匆匆写完塞进信封,递给了李师兄。他伸手揉揉我脑袋,展颜一笑,策马走了。
李师兄和傅凌关系很好,俩人在一起,没少干偷鸡摸狗的勾当,俩人还都喜欢挠人脑袋。
我看着李师兄走远,心里少有的怅然,回信上就写了一个字:“好。”不知道傅凌看到会是什么反应。
听说京城繁华最迷人心窍,我和傅凌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哪怕从前再深情厚谊,只怕最后用心在意的只有我一人罢。
傅凌要回去继承家产分房子啦,从前就听他跟师傅说,他父亲安乐候傅绩,身体不太好,母亲多次写信催他回家。他作为嫡长子,总要回去承袭爵位,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傅家家大业大,连我这个从不关注朝堂的人,都晓得傅家十分有势力,傅凌作为少主跟我们一伙江湖人厮混,想来也是觉得不可思议。
傅凌是长公主嫡子,天生的富贵闲人,他老爹傅绩,虽说后面凭借战功拜将封候,还娶了公主,但身为傅氏旁系,早年其实过得很不怎么样。
旁人只道安乐候十四从军,跑到边境吃沙子,未及弱冠便立下不世军功,少年成名,天生的大将。但他沙场征战九死一生的苦处却无人提及。
所得军功皆是一刀一剑,扎扎实实拼杀所得。
因着这个缘故,安乐候就觉得京城的温柔乡里养不出好男儿来,那些世家的教养他也不放在心上。
整天四书五经叽叽歪歪,挥舞笔杆子舞文弄墨,朝堂上唇枪舌剑,勾心斗角卖弄权术,本就重文轻武,长此以往,满朝上下竟难找一个拿的动刀剑的男人。
所以傅绩坚持要把傅凌送到边境,认为男孩子多磨磨就好了,可是成才路也不是人人都一样的,长公主就一个独子,十分不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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