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它英出新一章的时候我还简单的看了一遍来着。
但是,我感到十分抱歉,我看的时候没往深处想,草草的看了一遍后我就去肝崩2了……
之后我更新前完全不知道这件事情。
刚刚起来上厕所的我看了一眼手机。
现在我只想说,草尼玛的崛越(鯁)平!
经过炽厥浮生大佬的提醒我去B站看了一下原因。
很好,我去它马的狗比东西。
我真不敢相信这种煞笔能画漫画?
别的事情就不说了,我现在气的有些发抖。
另外我连夜更题材。
最后。
送给各位:
给作品加上约束或规则是一项很恐怖的行为,这种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对言论的压制。
然而,我们在绘制漫画时,也有必须要绝对死守的原则——
就是基本的人权。
无论是多么痛烈、重大的问题,想以漫画的形式来控诉,这都没有问题;但唯独基本的人权,是创作者无论如何都不能拿来挪揄的。
简而言之:
一、不能拿战争或是灾难的牺牲者开玩笑。
一、不能对某些特定的职业表现出轻蔑。
一、不能拿民族、国民或大众开玩笑。
以上三点,是你无论处于什么场合、创作什么样的作品,都必须遵循的三个准则。不管你是职业漫画家还是业余画手,又或者你是初次接触漫画的新人,都必须遵守。倘若有触犯这三条准则的漫画出现,无论是漫画家身边的人,抑或是读者,我希望有人能够站出来提醒他注意,请别这么做。
——手塚治虫《漫画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