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隔了很久才开荤,但是看在他家书呆身体还没完全养好的份上,裴戎昭并没有太折腾他,两个人的洞房花烛夜在温馨美好的气氛中就那么度过了。
第二天早上李寻欢舒舒服服地从*人的怀抱中醒来,就感觉到一只温暖的手掌正在自己腰上轻缓地揉着,一股暖洋洋的内力从那掌中渗透进腰上有些酸疼的肌肉里,让他舒服得全身都松弛下来,脸上也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一丝惬意的笑。
他一笑,很体贴地给他揉腰的裴戎昭就发现了。裴大爷本来心情就很好,看到他笑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低头蹭蹭他的鼻尖,问:“有没有哪里疼?”
他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就是腰有点儿酸。”
“唔……那这样好点没?”裴戎昭带着阳性内力的手掌在他腰上的穴位按摩着,“舒服吗?”
李寻欢突然耳朵一红,想起昨天晚上他也是这样问自己,顿时不说话了。
“书呆,说话。”裴戎昭还没反应过来呢,直接就用那种刚起床时带点沙哑的格外慵懒性感的声音说道。
他家书呆只好一本正经地回答:“挺舒服的。”然后等他揉得差不多了,神清气爽地起床穿衣服。
裴戎昭也穿起了衣服,然后低头一看,胸口一个牙印,忍不住笑了起来,“书呆,你看你把我咬的。”
李寻欢转头一看顿时大惊,“啊,你别穿这套衣服了!”破军套的衣襟开得太大了,那个牙印看得清清楚楚的。
裴大爷大笑,“干嘛不穿?让那群单身汉看看我们感情有多好啊。”
他家书呆抢过他的落花碧绒包一阵翻找,找出来一套黑色带金一点不露的无畏套,“穿这个啊,你穿这个也很好看啊。”
看在他说了好话的份上,裴大爷开恩换下了破军套,不过换完又坏笑着指了指他的脖子,“那你怎么办?”
他跑到衣柜前左翻右翻,翻出来一件有着毛茸茸领子的外套换上了。
裴戎昭笑得半死,“这都春天了你还穿毛领的,热不热啊你?”
“不是才开春么,会倒春寒,我怕冷!”他理直气壮地说着,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定毛毛领可以把脖子都遮住,才昂首阔步地出门去吃早饭了。
事实证明穿毛毛领也没有用,那群单身汉亲友们看到他穿成这样,全都露出了心照不宣的笑容。
因为婚礼已经结束了,过了没几天,那些远道而来的亲友们——比如郭嵩阳、吕凤先以及其他朋友——都先后离开了大理,梅二先生经过几天的确诊,发现李寻欢的身体已经养得不错,已经不用再喝药,只要用药膳调理,慢慢就能恢复到常人的水准,于是开了药膳方子,又给荆无命换了新药方之后,也离开了。
荆无命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但是他也没提出要离开,一家三口跟天机老人商量过后,终于决定找他谈一谈了。
耍嘴皮子这种事,一般都是由李寻欢出马的,毕竟他一直都很会说话,心思又七拐八拐的,对付这种直肠子他最在行了。于是他就选了一个天气晴朗阳光温暖的日子,笑眯眯地找荆无命谈话,当然了,他家阿昭和阿飞就是负责围观和保护他的——这两人用切磋武功的名义在院子里一边打架一边严密监视着呢。
“荆先生住得还习惯吗?”给荆无命倒了茶,李寻欢挺客气地问。
荆无命默默地点了点头。
“我能冒昧地问一下,你是为什么离开的金钱帮吗?”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
李寻欢露出一个诚恳的笑,说道:“不方便说也没关系,我可以理解的。不嫌弃的话,荆先生也可以一直把这里当做一个落脚之处,我们都是很欢迎的。”
荆无命却突然道:“我是一把杀人的剑,手断了,剑就断了。剑如果断了,就没有用了,所以我离开了。”
“可是你的右手剑比左手剑更厉害不是吗?”李寻欢意味深长地看了看他完好的右手,“左手断了并不代表你不能使剑了,难道上官帮主并不知道这件事?”
荆无命的眼神顿时冰冷起来,看着他沉声问道:“你怎么知道?”
李寻欢笑着看了一眼还在跟阿飞过招的裴戎昭,眼神柔和地说:“是阿昭告诉我的,阿昭对于这些战斗的事,感觉总是很敏锐的。”
他转回头来看着荆无命,说道:“如果上官帮主知道你的右手剑比左手剑更厉害,他一定不会把你赶走的。”
荆无命冷冷道:“他知道。”
“唔……那就是因为你杀了他的儿子?”李寻欢说完又摇了摇头,“他的儿子真的是你杀的吗?该不会是栽赃吧?”按理说以荆无命对上官金虹的忠诚度,是绝不会做这样的事的。”
荆无命面无表情:“他要杀我,我就杀他,没有什么栽赃不栽赃的。”
难怪他离开金钱帮呢!只要上官金虹的脑子不是太奇葩,都不会放过杀了自己儿子的仇人的,仅仅是赶他走已经很仁慈了,哦,或许也没有那么仁慈,说不定他身上的毒就是上官金虹下的呢。
这只是李寻欢从一个正常人的角度去思考得出的结论,事实上上官金虹的脑子还真的是很奇葩,当然,这是后话了,暂且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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