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特意拉着陈凡去校外跑了好多家书店才挑了一本满意的礼物,是一本漫画,和梁寻妈妈送他的那本同作者画的,我猜他一定会喜欢。
书不错,就是特别贵,差不多要我一个月的零花钱,陈凡为了我和书店老板大坎特坎,动之以情加上装惨哭穷,就差点抱着老板大腿撒娇了,最终替我省了一个礼拜的零花钱。
我发现我又解锁了陈凡一个新技能,以后出门买衣服绝对要带着她!
梁寻对于我送他漫画这件事是很高兴的,从外表就能看的出来,因为他这个嫌弃死书皮的人竟然特地去买了个书皮让我帮他把漫画书包上。
我受宠若惊,包好之后还给他,“记得收藏啊,要传给后代。”
“得嘞。”梁寻双手接着,很幼稚的配合我,“臣接旨。”
“……”
俩神经病。
下午梁寻和他二班的朋友从外边打篮球回来,他这次打篮球穿的衣服是我第一次在操场见到他时他穿的八号篮球服。
梁寻抱着个球满头大汗地回到座位上,咕嘟咕嘟喝了一瓶水,我扭头看着他,突然有点再忆往昔的感觉。
我还记得当时是有个人把冰淇淋蹭到了他的胳膊上,而我本着助人为乐的美德上前帮助了他,给了他一包纸,也正是这包纸,奠定了我们友谊的基础。
我突然想问问梁寻,他是在教室见我第一眼就认出我了是吗?
事实上我也这么做了。
梁寻转了转眼珠子想了会,“应该吧。”
“什么叫应该吧?”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模棱两可叫什么答案?
梁寻一转身发挥他打篮球的优势一下子把空瓶子投进垃圾桶里,转回头看我,“准确来说是你和我说第一句话的时候我就认出你了。”
听声辨人?听起来好有技术含量。
要是甄嬛传里四爷在倚眉园里和甄嬛对诗时也能记住她的声音,那哪还有余贵人的事啊?
梁寻可能是打篮球不够累,特别想找人给他拉拉筋骨,特别欠的挑衅我,“主要吧,你声音太难听了,过耳不忘,我想认不出你都难。”
“你找打是吧?”
我咬牙切齿,手指掰的嘎嘎响,对着他抡起了拳头,某人顿时怂了,“好男不和女斗。”
“我和你斗。”说着我的拳头就已经往他身上招呼,几分钟后梁寻不得不和我认错,并且答应我晚上请我吃顿晚饭我才原谅他。
“这还差不多。”
我放过了他,几不可见的垂下了略带失望的眼眸,小声叹了口气,趴回桌子上,鼻间正对着刚发下来的化学卷子,各种配平的数字在我眼前转啊转,转啊转,我心里变得乱糟糟的。
梁寻这个傻子。
我想听他说的不是带我去吃晚饭啊,他就不记得比赛之前答应我的事情吗?
他说过要带我去一个地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