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雨绵绵的星期三,费氏公司的办公室传出阵阵的朗诵声——
“自君之出矣,不复理残机……”砂砾般难听的声音认真读着书本上的诗词。小小的圆桌摆在办公桌的正前方,上头摆着一本中文(每日之诗),旁边厚厚一叠白纸,上头写着潦草难办的字迹。
“思君如满月,夜夜减清輝……”韦旭日悄悄抬起头。坐在办公桌后的费璋云正与费氏公司的会计师研谈年度盈余的图表。他应该不会注意到她吧?
那她是不是可以休憩一下?
“下一首。”冷不防的,费璋云从盈余问题中冒出不相干的一句,四十多岁的会计师显然呆了呆,瞟向韦旭日的眼神充满疑惑。
一星期前,费氏公司正统幕后老板的办公室里多添了一张桌子、一张舒适的皮椅。从此,那女人每天跟着学习中的老板上班、下班,除了中午长达三个钟头的午睡时间外,不时看见她自修着高中课程,固定的星期三是背中国古诗,往往一首接着一苜,完全看她当天吸收能力决定她必须背起几首古诗来。
韦旭日轻叹口气,翻过下一頁。继续念道:“江雨霏霏江草齐……”她心不在焉地边念边抄写诗句。
算她登上贼船好了。想跟着他、缠着他,可没料到他是个严格的老师啊。
当初,她病愈的初几天,费璋云是待在阳宅陪着她。而后,他带着心甘情愿的她进公司,一方面他好熟悉公司里的经营业务,一方面顺便督促她念书——
“愿意跟我来吗?”费璋云当初软声温语地问她。
她以为他是有一点点的喜欢上她了,让她黏着他是因为他舍不得她──她是宁愿这样想的。但,事实不然,他怀疑汤宅的成员中有人预謀杀害她。
他不下数次地问她究竟有没有看到了什么;而他也没报警,像心底早有个底。
带着她回至汤宅后,他的脸色始终冰寒如天雪,怀疑周遭的每一个人。
“咦?”像抱小狗似的,她的身子轻松给抱到方圆的桌上,两片唇瓣又惨遭轻咬。
“痒啦……”
“你的唇是凉的。”他的嘴带笑,注视她可爱的蘋果脸。她的脸动不动老红着,不知是被他吻不惯,还是天性害羞使然。
韦旭日贪恋地盯着他的笑脸。
璋云——很少笑。
出自內心的笑完全等于零。但,现在他在笑,俊期的五官因为欢愉的笑意而年轻起来,完全没了以往的阴霾、狠辣——
她忍不住摸着他微笑的脸庞。他的身材高昂,即使她坐在桌上,还是得举高手才能碰触到他的脸。尤其看见他闭上深邃的黑眸,感受柔若无骨的触摸,她的迷惘加深。
他像变了个人似的。
“你……最近很快乐吗?”不想打破片刻宁静,又忍不住好奇心。从她病愈回汤宅后,他和她可算是连体婴,几乎是寸步不离的。是什么原因让他的心情变得如此轻松,彷彿拋去肩上所有的重担?
他张开眼专注地凝视她。“为什么会觉得我快乐?”
“我……我……”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旭日,言语是人类最有效的溝通方法,如果你不能清楚地表达出来,是很容易吃亏的。”他深深地看着她。“不论你过去受过什么伤害,都必须学习保护自己,没有任何人能永远保护另一个人。”
“我知道。”韦旭日小声地说,脸上有一抹困扰。“我才出来半年,我很少跟人交谈,刚开始……我甚至遗忘如何组合文字,护士要我吃药、我就吃,医生診断也不会告诉我的病情……我……我……”她一激动又结结巴巴了。
“我明白,我明白。”他闭了闭眼,将她的头压进他的胸壑里。
半年!她才刚出院半年!那么她待在医院多久了?八年?或者九年?他咬牙,熟悉的心痛浮现在知觉中。她浑身上下的药味混合着肥皂味,不能说很好闻,但已经习惯。
“那家医院是哪所?”
“嗄?”红咚咚的脸蛋从温暖的怀抱抬起,她迷惑着:“医院?”
“药,迟早有吃完的一天。必须再拿药,对吧?”他的语气平常,像谈论天气似的。
“你在关心我吗?”她又露出憨憨的笑容,像是他的一丁点关切慰问就能满足她似的。
“嘖,我以为我做得够明显。”他执起她的小手,细吻灑遍她的掌心。“你以为我在做什么?每天教一个黄毛丫头念高中的课程是件很轻松的事吗?”费璋云满意地看着掌心泛起攻瑰色泽。
“我不是黄毛丫头,我已经二十四岁了。”她申诉似的抗议。
“那就別像个十五岁的小女孩动不动就脸红。”
“我没有。”
他的眉峰好笑地扬起。“没有吗?”
修长的指尖徐徐划过柔嫩的脸颊,瞬间她的脸蛋一片嫣红。
“我……不习惯男人的碰触。”她乖乖吐实。
“那很好。”因为不会有除他之外的男人敢碰她。
韦旭日仍然迷惘着。
“你变了。”真正想问的是,为什么他突然对她那么好?那个花希裴呢?自从她病愈后,她就跟着费璋云上下班,算是掌握他所有的活动,晚上除了共进晚餐外,费璋云几乎没跟花希裴谈上一句话。以往的深情呢?当初坚决的复仇呢?就连录音带的事,他也不再提起了。
她所认识的二十八岁的费璋云,是会使尽所有的齷齪方法来达成他的目的。不该怀疑他,但还是忍不住——他是不是在耍什么遊戏?最近连看花希裴的目光都相当冷冽。
“说,医院在哪里?”又恢复那倨傲的费璋云了。
“我有药单子,前几天汤二哥帮着我配药了很高兴他的关心。
他的脸色未变,冷哼了一声。“什么时候开始,你跟他这么亲热?”
她的身子软软地贴在他的胸前,他的手掌正握着她的肩,只须轻轻一推,她整个身子就能轻易抱起。
他的眉峰聚起。“你太瘦。我甚至感觉不到女人哺育下一代的部位。”
韦旭日这才惊觉她是完全贴在他的胸前。她的脸如火烧、心如鼓跳,乾巴的十爪勉强推开他一段距离。
“你……”她开始结巴。“你……”
为什么她脸红说不出话来的时候,他反而挂着幸灾乐祸的表情?
他很高兴她动不动就脸红吗?
他的黑眸促狹地打量她的胸前。“十五岁发育不良的身材。”他下结论。
“费璋云……”她的脸又红了;不是羞红,而是气红。
“再说,你的唇、你的手脚始终冷冰冰的。一个男人喜欢的是女人温暖的躯体,很显然地,你各方面都不合格。”他嘲笑她。
没错,他是在嘲笑她,但他语气中并无恶意,韦旭日当然听出来了。但,就因为她的体温比一般人低上许多,所以喜欢靠近他,分享他火爐似的体温。
“说不出话来了?”他扬起眉,俯下头当着她睁圆的眼眸前,贴上她凉凉的唇,低语:“我可以使你温暖,你要怎么报答我?”温热的唇缠绵厮磨她的,热烘烘的气灌进她的口腔里。
这——算不算是调戏?韦旭日迷糊地想着。他真的爱得十分古怪,压根摸不透他內心的想法。
他吻着她,手指划过热呼呼的脸颊,沿着细颈往下轻刮,探进她的毛衣里,摸到一条细长的链子,应该是纯金打造,花样摸起来很素;以往她的穿着十分保守,链子始终规矩地躺在衣服里头,是以不知道她戴着饰物。
他的手指再顺着链子往下轻刮,约莫在乳溝处摸到凸起的——
忽然,她气喘吁吁地推开他,唇是被温热了,然而睁大的圆眼写满惊慌。
“你……你在胡乱摸些什么?”她的小手紧抓着胸前的毛衣不放,像在遮掩什么。
他的眼将她的举动尽收眼底。“那链子配着什么坠饰?”
“没有……”
“为什么不敢给我看?”
“只是……只是小东西而已。”死捉着,就是不放。
他的黑眸凝视着她的举动。
“旭日,我从来没有问过你,你在医院躺了那么多年,医药费从哪里来?”
“我……爸爸妈妈有钱……”以前他不是漠不关心她的背景,怎么突然逼起供来?
“有钱到足以负担你多年的医药费?照理来说,是我害惨你,他们应该要求索赔。把电话给我。”他的神色间察觉不出任何的不对劲,就像一切出自他的口是那么地理所当然。
韦旭日紧张的心猛跳动。“我想……我想,他们不介意……”
她不是说谎的料子,向来都不是。费璋云冷冷地转着她拚命找着蹩脚的理由圆谎,没打算要戳破她。
他轻笑,抱着她瘦小的身子回到舒适的皮椅上,自己双臂环胸地靠在办公桌前。
“璋云……”她完全摸不透他的心思。
“上课时间还没结束,我再教你一首李白的古诗。”他突然转开话题。
用力点头,悄悄松了口气。现在就算要她背个上百首,她都心甘情愿。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乌鴉似的漆黑睫毛半掩,低沉吟道: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李白的敬亭山,很好背的。”他的眼始终瞟向她,密切注视她细微的反应。
她先是惊愕,而后她的圆眼大睁,被吻红腫的唇逐渐泛白。
“怎么啦?旭日?”
“我……我……”她似乎喘不过气来。
“旭日?”他的眉皱起来,疾步上前及时扶住她的肩。“你想说什么?”
“我……”她咬着唇,急促的呼吸,圆圆的眼眶里是雾、是水气“对不起……对不起……”她的焦距有些渙散。“我……”她捂着痛心的胸口,低低呻吟着。
“旭日!”他的手臂及时接住跌落椅子的韦旭日。
他知道她的身体不好,但没想到会差到这种地步。
“对不起……”即使是半昏迷状态中,仍重复囈语着。
费璋云抱起她瘦弱的身子,吼叫外头的人——赫然,他的胸前忽感一片湿意。
昏沉中,她的泪线珍珠一颗又一颗,像流不完似的滚落脸颊,滲进他的衬衫中,撞进他的心脏。
一颗、两颗——直到淹没了那颗逐渐复活的心。
※※※
“我说过,她不能受刺激。”汤定桀的声音隐含着哝哝的指责。
当韦旭日急送到医院,他委实惊嚇不小。一个星期前才出院,转眼间又躺回病床上。
“她究竟是受到什么惊嚇?”
费璋云沉痛地看着他。“她到底有多糟?”
“何不让她来告诉你?”
“要我听着她蹩脚的谎言,不如由你来说。”费璋云坐在病床边,凝视雪白的脸蛋,咬牙。“我无意惊嚇她,我甚至无法理解她不肯与我相认的理由。”
“相认?”汤定桀眼里闪过一抹惊悸。
费璋云的目光游移至他的脸上,若有所思地说道:
“你曾经爱过一个女人……爱到她如躯壳里的血液一样,一旦被活生生地抽离,就再也无法生存吗?失去,一次就够!再来一次,我连自己会做出什么事都不知道……旭日的病情有多严重?”
“最好趁早开刀。”
“开刀?”费璋云已经往最坏的方向打算了。但开刀?凭她这么弱的身子?
“我明白目前她的身体状況并不是处于最佳。”汤定桀读出他的想法。“如果要问我的建议,我会赌它一赌。旭日的心脏不好,拖是可以,但我不敢保证能再拖多久,也许下一次的惊嚇足以致命。”
费璋云的拳头紧握,而后放松。他的脸色发白。“机率呢?百分之百?”
“五十对五十。”汤定桀沉稳地说,发现费璋云的脸色泛青。“璋云,百分之五十是估量最高的成功率了。你放心,我的恩师是心脏科方面的权威,由他执刀,我们可以掌握百分之六十的成功率。”
费璋霎咬紧牙根。百分之六十?即使是百分之九十,他也不愿下赌注。她以前是曾有过心脏方面的毛病,但并没有现在这么严重,是因为时候未到?还是当年那场爆炸案使她变成现在这样子?
如果她的身体能再养好些,或许就够狠心送她上手术檯。
“下赌吧!”汤定桀急于说服他。“我可以马上安排机票,送她到英国去。”
费璋云注视他略为急切的脸庞。
是什么原因让定桀急着想将旭日送走?因为这里有预謀杀她的人?或者是因为汤宅?过去九年来,他如行尸走肉般的活着,毫不关心外界其他人的死活,甚至汤宅里正上演所有可疑的事物,他也漠不关心。
一直到他睁开了眼,看清周遭的世界。
他想接手费氏公司,然而他向来尊敬的汤競声有如黄鼠狼似的到处防他……是的,防他。他没说出口并不代表他愚鈍得不知汤競声强烈的反应。一间小小的费氏公司让汤競声死命地抓权不放,为什么?
当年,汤競声继承花希裴泰半的遗产外,尚接手花家两间子母公司,为何独独钟情于费氏?
理由十分简单。花希裴的遗产早已散尽,子母公司成了他人的囊中物,仅剩费氏;在短短约九年里。
不发威的老虎仍然是一只老虎;然而天生是只病貓,任凭如何想像,也永远无法化为一只蓄势待发的老虎。汤競声曾是三间公司的老板,也曾投身在商场的尔虞我詐中,可惜他所拥有的资产中,并没包括投资的眼光;就算九年前拿遗产来弥补公司的亏损,如今也因其他投资失败而赔掉花家子母公司。
而费氏公司正一步一步走向子母公司的后路。
汤非裔更別谈。完全承袭父亲投资的眼光,自行开业的公司已瀕临破产边缘。
九年前,他们都曾靠着花希裴的一半遗产翻身,迄今呢?还想靠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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