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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很厉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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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公子,全名王长明,本县最大地主王有财之子。±頂點小說,王长明可以说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从小就娇生惯养,跋扈无比,仗着父亲王有财的权势,在县里为非作歹,欺男霸女,称霸一方。

    说到王长明,就不得不说说王有财了。王有财在县城内也算是个传奇人物,据说王有财小时家贫无比,连住的房子都是用简单的茅草盖的,一到下雨天王有财就蹲在家里洗免费的澡。在王有财八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因为手脚不干净偷了邻居家的东西被抓进去蹲大牢,这一蹲,就是三年。

    等到三年大牢蹲出来时,王有财的娘已经患了疾病去世了,而王有财也很容易的子承父业荣幸的和他父亲一样成为了扒手中德一员。

    王有财的父亲身子骨本来就算不上强,蹲了三年大牢后虽然被放出来,在听得老婆去世的噩耗后遭受不了这个打击,一病不起,不就之后也布上了他老婆的后尘,留下一个才十一岁的王有财。

    王有财成了没爹妈的孩子,一天到晚和那些不三不四的小混混鬼混在一起,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到得王有财十六岁的时候,王有财已经把杀人放火、坑蒙拐骗的本事学了个遍,众混混还推举王有财为小大哥。说是小大哥,其实在县内真正的大人物眼中,也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小打小闹罢了,真正让王有财成了气候的,还是五年后的那件事。

    宋历139年,宋国岭南省平远县内灾民造反,岭南省太守怕此事成为他政治生涯上的一笔污点,硬是生生的凭借太守的权力把灾民造反的消息给压了下来,直到一年后,此事才被中央所知晓。

    这一年,也是王有财得以真正崛起的一年。

    岭南省太守怕把事情闹了传了出去,不敢大张旗鼓的派官方势力前来镇压,于是令平远县当地乡绅地主成立“自卫队”以暴制暴,自行镇压灾民事件。平远县县令得了命令之后,第一时间就把当地所有的士绅名流给传唤了过来。

    王有财当然不在传唤之列,但是他也知道了这件事,于是他明白,自己的机会来了。

    狗急了还会跳墙,更何况人,被逼到了绝境的灾民们的战斗力远远超过了平远县乡绅地主的估计。

    仗打输了,乡绅地主们还是乡绅地主,他们的地位不会受到丝毫影响,可对于灾民们来说,打输了仗那就是掉脑袋的事。

    脑袋都要掉了,谁会不拼命,谁敢不拼命,谁能不拼命?

    所谓的“自卫队”在灾民大军面前就像纸糊的一般,有的灾民断了胳膊断了腿,哭着、喊着、哀嚎着也要咬下敌人身上的一块肉,如今不怕死的精神,连平远县县令都感到了深深地胆寒。

    前后不过半个月,庞大的灾民大军就把县令他老人家的办公室给围起来了。

    之后,就是王有财正式出场。

    王有财那年虽然才二十一岁,但是从小就摸爬滚打的他,完全拥有一颗不逊色于任何老油条的七窍玲珑心,他仔细分析了一番,认为灾民之所以会造反,主要是被逼的。

    因为不造反就会被饿死,造反至多也是一死,前后都是死,不造反干什么?

    得出了这个结论后的王有财立即就意识到只要能解决灾民的肚子问题,那么这浩浩荡荡的灾民大军立即就会土崩瓦解,平远县的危机也会在顷刻之间消失于无形。

    于是王有财立即合纵连横之下,趁着灾民造反县城内治安大大下降的机会,每到夜里都会去一些有钱的大户人家,带上几个小混混,顺手牵出大量的粮食分发给灾民。一来二去,不仅灾民对王有财感恩戴德,视为再生父母,连灾民中一些头头都和王有财混熟了起来。

    只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王有财偷粮食给救济灾民这件事不久后便案发了,多民大户人家联名指责王有财,要求必须将王有财从严处置。只是经王有财这么一闹腾,灾民们造反的情绪已经大不如先前,平远县的危机也大大缓解了许多。从上到下包括县令乡绅和平民百姓无不是松了一口气。

    是以开堂那天,这件案子是由县令大人亲自审理的,一番审查下来,王有财只蹲了大牢三天,还好吃好喝招待着,明眼人都看的出来,这是县令有意包庇王有财。

    出狱之后,王有财更是成为了县令特派下来的去和灾民进行交涉的人,县令也知道,这样一直打下去灾民不一定完蛋,但是自己的乌纱帽肯定不保。于是王有财左右逢源,从灾民和县令两方之间获得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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