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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传奇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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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1980年,穿越千年而来的诸葛亮,出生在山东琅琊。4岁的时候,他就随家人迁居湖北襄阳,在襄阳隆中一个叫卧龙岗的小村庄里长大。

    卧龙岗山清水秀,一派田园风光。房前屋后清泉淙淙,翠竹萧萧。生活在这样纯美幽静的环境中,诸葛亮自幼养成了恬淡雅致、崇尚自然的品性。

    上学读书以来,诸葛亮聪慧好学兴趣广泛,课业之余遍览群书,古今中外之文史哲学、政治军事、经济法律、兵法韬略、天文地理、音乐美术乃至自然科普读物,他均有涉猎,尤其爱读史书、兵书和地理杂志。

    读书之余,诸葛亮常抚琴吹笛以自娱,遂精通音律。

    1998年春,18岁的诸葛亮,就读于襄阳市一所重点高中的高三文科班,此时距离高考已不足百天了。

    一个周日的下午,天气晴朗,春光明媚,他正在学校的球场上,和同学们一起踢足球。

    过来人都知道,高三学生的学习向来非常紧张,那才叫真正的争分夺秒。

    谁要是累了倦了厌烦了,想忙里偷闲看看体坛周报或是金庸小说,可只要抬头看一眼黑板上方的高考倒计时,那种浪费光阴等于慢性自杀的愧疚感就会油然而生,顿时像打了鸡血似的,一头扎进课桌上的书山卷海中。

    诸葛亮对自己就读的高三有个形象的感受:学习集中营,不,应该叫考试集中营才对。

    同学们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课间十分钟都得趴在课桌上补觉,没完没了的各种考试,一遍又一遍地练习各种密卷真题。

    这种简单机械式重复练习,不仅毫无技术含量,而且惨无人道,能叫学习吗?简直玷污了学习这件神圣而美妙的事情!

    当然,在高考指挥棒的淫威下,诸葛亮也只是私下抱怨而已,发完牢骚后,还得乖乖埋头做题。他只是觉得,这样根本不是真正的学习。

    那怎样才算是真正的学习呢?

    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但至少应该是劳逸结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才对吧!比如,做题累了,为何就不让踢踢球解解乏呢?

    一提到踢球这事儿,诸葛亮就气不打一处来。

    自从初一开始,诸葛亮就喜欢上了踢足球,好在初中的学习压力还不算太大,他几乎每天下午放学后都能美美地踢上一小会儿,球技日益见长,逐渐成为校队里的主力。

    上重点高中后,时间明显紧张起来,不过在高一高二时,算上体育课,每周还能踢上三四次,哪怕每次时间都很短,但好歹能解解馋。

    可现在倒好,课余时间几乎被挤干了,连每周两节体育课也改成自习课了,踢球的机会少得可怜,这可真憋坏了自己。

    这个周日的下午,诸葛亮和十几个铁杆球友们商量好,牺牲去食堂排队吃晚饭的时间踢场球,踢完吃泡面凑合一顿,再赶到教室上晚自习。

    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刚响起来,诸葛亮带着球友们冲向足球场,去晚了就占不到场子了。

    这所重点高中的足球场设施建得相当不错,却严格限制学生踢球的时间。这就像把一块鲜美的鱼肉摆在一群猫面前,却罩着不让吃。

    路上大家兴奋地讨论着最近一期体坛周报上的内容,法国世界杯临近,罗纳尔多、巴乔、齐达内、博格坎普……大家七嘴八舌,争论哪个巨星将会成为本届世界杯的最后赢家。

    还好,这次运气不错,诸葛亮这帮同学占到了一个半场。大家很快分好两队和各自位置,八对八,诸葛亮照例踢自己喜欢的组织型中场。

    在初中开始踢球的时候,诸葛亮最先是尝试着踢前锋。

    因为大家都说,前锋就是球场上的王子,就是女生啦啦队们眼中的焦点。一旦进球,自己的名字就会被女生们高喊着,回荡在球场上空……

    前锋的感觉多爽啊!

    后来,诸葛亮慢慢觉得自己更适合踢中场。

    他球风不紧不慢有条不紊,视野开阔意识敏捷,护球稳当传球精准,但爆发力和对抗力稍显不足,速度也不算特别快。

    在同学当中,自己很难成为一名好前锋,但有希望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场指挥官。

    想到这里,他不好意思地暗自发笑:还中场指挥官呢,搞得这般煞有介事,还真把自己当职业球员啦?这种踢球也就图个乐,想那么多干嘛?

    如果还有什么其他的念想,那就是期盼每次班级比赛时,看到心仪的女生在球场边为自己加油欢呼,那种感觉,真是甜蜜无比,回味无穷啊……

    诸葛亮一边偷着乐,一边在球场上来回奔跑拿球组织,时不时模仿一下齐达内的马赛回旋。

    空气中弥漫着春天的气息,身上满是汗珠,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青春的味道,自由的味道,梦想的味道……这是何等的淋漓畅快啊!

    “诸葛亮,你的信!”

    踢得正酣时,突然有人在叫自己。诸葛亮转过身,看见班里的文艺委员林雪正白衣飘飘地走过来,手里拿着一封信。

    他不禁怦然心动:“不会是她写给我的情书吧?哎,想什么呢,有谁会在众目睽睽之下,亲自给意中人送情书?”

    林雪长得楚楚动人,学习成绩好,又多才多艺,是学校里众多男生暗恋的对象,可她只对诸葛亮情有独钟。

    “我去学校收发室寄信,看到班里邮箱有你的来信,就帮你拿了回来,刚才经过球场边时看到你在踢球,顺便给你送过来了。”

    林雪说话时,两颗明亮的眸子一闪一闪的,眼神里含着笑意,明媚极了。

    一旁的男生们瞎起哄:“什么顺便送信啊,你一定是特意来看诸葛亮踢球的吧!”

    林雪和诸葛亮两人很要好,座位离得近,也很聊得来。因此男生们的起哄,也是无风不起浪。

    听到这酸溜溜的起哄,林雪一下子脸红了,也不知如何争辩,只好把信往诸葛亮手上一塞,随即低头转身,在男生们的哄笑中快步跑开。

    两个花季少年心中那种美妙的纯真情感,欲说还休,真是妙不可言。其实他俩还算不上是早恋,更没想着要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可学校却对此类情感通通视作洪水猛兽,严加监视,一旦有谁触犯早恋天条,轻则叫家长过来加强思想教育,重则以开除相威胁。

    诸葛亮和林雪两人对此天条不屑一顾,完全一副清者自清的态度。

    看着林雪远去的背影,听着大家的起哄声,诸葛亮心里有点小小的得意,愣了好一会儿,才低头去看信封:寄信人是在香港定居的叔父诸葛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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