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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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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台向钱尚香表白的人,到底是谁呢?

    他,就是香港风华俱乐部的总经理——庞统!

    庞统生于1980年,此时已是35岁的大叔了,比钱尚香整整大10岁。他以前结过一次婚,四年前妻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他独自一人带着女儿生活到现在。女儿今年刚满6岁,非常乖巧可爱。

    庞统是个工作狂,所以经常把女儿带到俱乐部的办公室来,委托一些女下属轮流临时照看一下。因此,包括俱乐部的球员们在内,大家都很熟悉这对父女,也非常疼爱这个没有妈妈抱的可怜小女孩。

    前面提到,庞统的长相比较寒碜,委婉地说就是其貌不扬。这样一位其貌不扬的离异大叔,还带着一个女儿生活,虽说作为香港风华足球俱乐部的总经理,他的收入还不错,但显然也不是那种家财万贯的钻石王老五。这种情况,找到合适的对象再婚相对比较困难。

    相比之下,钱尚香身为豪门千金,金钱从来就不是她选择男友时的考虑因素。钱尚香不仅自己美艳性感姿色上佳,而且也是一个几乎无药可救的女花痴,因此她选择男友的首要条件,就是对方必须非常英俊帅气——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帅哥,而是超级帅哥,必须拥有那种就连大多数美女都羡慕嫉妒恨的绝美面庞和精致五官:一句话,他们就是男人中间的绝色妖孽。

    另外,钱尚香此时已经进化成了霸气十足的御姐,她现在的恋爱口味,更倾向于那些年龄比他小几岁的小帅哥:最好是在18岁-24岁之间,笑容阳光灿烂,眼神明亮清澈,涉世未深,阅历尚浅,对男女之间那点事儿,还残留有最后一丝纯真和羞涩。

    所以说,庞统距离钱尚香的恋爱标准,相差十万八千里。当然,庞统自己对此非常清楚,因此只能暂时将暗恋的情意深埋在心底。不过,他也有一个非常有利的机会,那就是他现在深受钱尚香爸爸钱书杰的赏识,因此可以经常出入钱府,和钱尚香也有比较频繁的接触。

    自从庞统三年前出任香港风华俱乐部总经理以来,他在品牌策划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非凡才华,逐步绽放出耀眼的光芒,业内人士赞誉他为“商界鬼才”。

    庞统崭露头角之后,很快吸引了俱乐部幕后老板钱书杰的注意。他趁机向钱书杰推销自己在足球市场经营方面的战略规划,让这位本来对中国足球不太感冒的大富豪竟然大为心动。这其中,庞统说服钱书杰投入巨资建设新的专业球场,即那座能容纳95000名观众的火凤凰球场,就是整个战略规划里面的大手笔之一。新球场工程项目能够迅速上马开工,庞统更是功不可没。

    庞统经常出入钱府向老板钱书杰汇报工作,偶尔还会受邀留下来和钱家人共进晚餐,自然就有机会经常碰见钱尚香,因此两人并不陌生。表面上,钱尚香对待爸爸邀请来的这位客人还算有礼貌,但一有机会她就避而远之,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有一次,钱尚香私下里跟闺蜜孔淑仪闲聊时,不知怎么就突然提到了庞统。钱尚香惊叹道:“这个庞统实在是太丑啦!丑得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我看完全可以把他的登记照放大后贴到大门上,辟邪效果绝对没得说!我有时候会很好奇,天下会有哪个女人会爱上他,会愿意嫁给他,真要是和他生活在一起,那还不得天天做噩梦啊!”

    孔淑仪被她逗得笑弯了腰:“你这话也太尖酸刻薄了!人家庞统又没得罪你,你干嘛背后这样挖苦取笑人家!长得丑又不是他的错,再说你刚才说得也太夸张了,他的五官相貌确实比较丑,但也并非凶神恶煞。他眼睛虽小却很有神采,刚毅的目光中带有一丝柔和,与人相处还算彬彬有礼,看起来并不令人生厌。而且,我发觉他看你时的眼神很特别,似乎对你很有意思哦!旁观者清,你只是还没察觉而已。”

    钱尚香大惊:“打住!你可别吓我!我一想到他的相貌,全身就起鸡皮疙瘩!他也敢爱上我?他难道不知道,姐姐我只喜欢超级帅哥!他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没门!”

    孔淑仪打趣道:“他虽然长得不帅,甚至可以说比较丑,但他才华横溢,很有内涵啊!像你这样的花痴型御姐,就应该被他那样的内涵型大叔给收了去!我看啊,除了他之外,世上没有男人能治得住你,这叫一物降一物,命中注定他会收了你!哈哈!你逃无可逃!”

    钱尚香哭笑不得,又开始咯吱她,孔淑仪只好求饶认错。

    闺蜜俩的这些闲聊,庞统肯定不会听到。但他也不傻,自然能感觉出心上人钱尚香非常讨厌自己的长相,唯恐避之不及。

    不过,庞统对此有非常理性的分析:钱尚香讨厌自己,这只是一种潜意识,喜爱美丽厌恶丑陋,此乃人之常情,怨不得她。要想真正征服钱尚香,彻底俘获她的芳心,自己就必须扬长避短,用自己非凡的才华,幽默风趣的谈吐,美好善良的心灵,正直高贵的人格,刚毅伟岸的男子气概,一步步去打动她,吸引她,征服她。

    要想做到这些,庞统就必须拥有足够的耐心,通过比较频繁的日常接触和相处,让钱尚香一点一点地了解自己,从最初的讨厌慢慢变为不讨厌,然后慢慢喜欢上自己,最终爱上自己。

    庞统对此很自信,因为他知道,再丑的人见面接触多了也会习惯。更何况,他觉得自己和钱尚香在价值观、脾气性格以及兴趣爱好上,有很多共同点,他俩若能在一起,一定会是一对非常默契非常幸福的夫妻,虽然看起来很不般配。

    他并不是因为钱尚香的美貌和家世背景才爱上她的,当然也不是因为她的豪放风格。在他看来,钱尚香虽然表面上豪放滥情,没心没肺,刁蛮任性,霸气强势,但实际上内心深处却非常纯真柔软,非常渴望遇到一位值得信任的男人,一双值得依靠的肩膀,一个值得依偎的胸膛。用眼下时髦的话讲,她就是御姐身子萝莉心。而萝莉最终爱上大叔,似乎是很正常的事情。

    因此,对于庞统的爱情来说,时间是他的朋友,而不是敌人。所以,他才会暗恋这么久而不急于表白。他很清楚,过早表白肯定会见光死,而且将使得自己接下来非常被动,持久战的计划很可能毁于一旦。

    可是,在这次Party上,庞统宁愿冒着见光死的极大风险,也要挺身而出,把心上人钱尚香从无比尴尬的场面中解救出来。就算因此而最终无缘于心上人,他也无怨无悔。

    他会对自己说,我已经尽力了,这就是命。

    什么是伟大的爱情?这就是伟大的爱情!宁愿委屈自己,也要让对方少一分痛苦,多一分快乐。此番心意,天日可鉴!苍天都会被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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