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板的儿子叫李辉,一个月前,李辉强奸了一个在酒吧工作的高中女生,事后女生家人找上门,女生的母亲向李老板索要四十五万的补偿费,李老板不给,就发生了冲突,不小心把那个女生母亲的手打断了!
李老板他儿子强奸的那名女生已经死了,还被人分了尸,尸体被装到两个箱子里抛入河中,然后被钓鱼的老爷爷发现后打捞上来的。
女生叫诺贝贝,一个这么普普通通的女生是怎么被谁杀害的?是李辉呢?还是另有其人?
警察:姓名?
李辉:李小龙。
警察:我问你姓名。
李辉:就是李小龙,我兄弟都怎么叫我。
警察:你想造反啊。
李辉:我可不敢。
警察:你跟诺贝贝是什么关系?
李辉:呵呵,能有什么关系?就你们想的那种关系。
警察:你知不知道,诺贝贝已经死了。
李辉:关我什么事?人又不是我杀的。
警察:是你强奸了她。
李辉:开什么玩笑,我强奸她?她明明也有这个意思,那晚是她先主动来勾引我的。
警察:如果是她勾引你,那么为什么她妈妈会找上门来?
李辉:谁知道?这种为钱的人多的是。
警察:你都把人家闺女给糟蹋了,找你拿点钱怎么了?
李辉:警察叔叔,你说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什么叫我把人家闺女给糟蹋了?她明明就不是处了好吗?在酒吧工作的女生能有几个是干干净净的?为了钱,她们什么都能干,再说了,那天晚上我又不是没有给钱。
警察:那你父亲为什么把她妈妈的手打断了?明明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李辉:这就不关我事了,又不是我打的。
警察:那是你父亲。
李辉:我是我,不是我爸,我爸做的事情和我没有半毛钱关系。
警察:好,那么6月30号那一整天你在哪里?又在干什么?和谁在一起?
李辉:我和我未婚妻在一起,我们很快就结婚了,最近都在忙着培养感情,我可是一整天都没有出门。
警察:你撒谎,6月30号那一天你明明在外面,你还曾经出现在抛尸地点的周围,这个你怎么解释?
李辉:真是可笑,我跟你们警察还能说什么?我说是巧合你们信吗?
警察:巧合?世界上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你别以为你不承认就没事了,我告诉你,我们警察可不是吃素的。
李辉:就知道你们不相信,所以我说什么都没有意思了。
警察:那你说一些有意思的事情。
李辉:人啊,活着就是这么难。
警察:你到底说不说?
李辉:有什么好说的。
警察:你……
李辉:你们警察都是这么不分青红皂白就乱说我杀人的吗?警察就是这么办事的?没有足够的证据,你们凭什么说我杀了她?如果是我杀了她,那么我杀人动机是什么?你们总得告诉我,我为什么要了杀她吧?
警察:不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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