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退费,律师跟我有过这样的一次通话:
“哎呀,是这样的。咱们委托合同你看过吧,现在是你不打了。那合同有约定,你不打了,退费的事我也做不了主。我只是你的代理律师,我只负责打官司。律师那块没有什么过错,律师所按理来说是不退费的。”(合同就一张纸,没有明细)
“最初实习律师没有告知我风险性,以及这个案子做鉴定比较难。当时沟通的是各地的赔偿标准的问题。关键是鉴定做不了这个事情,作为律师,这个风险没有告知。不是说怪,因为最先不是我们俩沟通的。当时说了换个律师,也是选择了继续信任,我和别人签任何合同都是面对面的才签,但跟你们没见面时就付了全款,我相信你们,没有要求你们把合同条款一条条的列出来。生活中我是很谨慎的,不是一点经验没有。我之前咨询过上海的律所以及老家的律所,都是一分钱没有付,只是咨询而已,网上有的律师给我建议给了很多,我也没有花钱,我一直在考察。后来你们主任一答应接我这个案子,因为信任之前就有了,不需要考察了,就没注重合同条款。现在就不要拿合同说事,不要说合同条款没有规定我们必须怎样怎样。希望我们的处理方式更平和一点。不管现在还是以后,都不想和你成为矛盾的双方,你说对吗?”我说。
“我都理解,但是啥呢,退费的事儿呢,我做不了主。”律师强调。
“退部分吧”。我说。
“律师去那边很辛苦,为了你的事情做了一些工作。工作需要时间,而且律师这块,不是说你案件的赢输来取费的,而是劳动,奔波,提供的服务来收费的。”
“我不是说你必须保证我百分百赢,但是我根本不知道鉴定机构很难接这个案子。”
“当时案件研讨我就提出来,这个案子没有做尸检。我说过没有做尸检,鉴定就困难了。你这个情况,老板都让我们提合同的事儿了。所里律师照章办事。现在主任在国外,你微信我也收到了,没有及时回复你,我也不知道这事怎么办。但是交通费剩余的可以退给你。我就留两次的费用10000”。
“还剩下两次差旅的费用”。
“就是实习律师给我那费用,我减掉我使用的两次,剩下的退给你。我是这个意思”。
“差旅费我跟实习律师沟通的是,一次是5000,4次20000,那么还剩下两次没有使用就退给我1万。不能按照他转交给你多少钱,再计算。因为他只使用了一次,退给你才13000。他应该退给你15000”。我说。
“我可以把我们已经使用的两次共10000,把这个扣下来,剩下的还给之前那个实习律师,让他把剩下的退给你。”
“不用再经过他的手来退给我,因为现在你是我的律师,那是你们内部的事情了。他给你的钱没给够,他使用了一次差旅,就应该退给你15000。这个没有任何疑义的。是你们律所之间的工作人员没有沟通清楚。”
“这个事儿呢,下一步我再跟那个实习律师讲一下,我们内部解决一下。需要进一步协商我再跟你说。一切都可商量,我把你当个孩子。现在我也不会难为你的。现在鉴定机构这块,法院还没说这个鉴定不能做,还有可能性。这个案件还没说彻底不能做。我也知道你想给妈妈讨回公道。”
“我在请你们律所之前,已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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