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烊的牌子,又堆着笑请诸军士坐。众人七手八脚,将公主和籥籥围在中央,每桌三人,整整围了七桌,用尽了大厅的桌椅,分守于旁。
宗枲瞧着这架势,虽仍是觉着拘束,可比之刚才的铁桶,不知好了多少倍。连忙将感激而倾佩的眼神投向籥籥。籥籥紧了紧小公主的手以作回应。
……
在玉珍楼的二层,一间住宿的雅间对内堂的窗户闪开一条微乎其微的缝隙,而透过这条缝隙,那双眼睛正好可以看到小公主落座的位置。
眼睛的主人,是扮成北州商人,受伤逃出玉带池畔的玄计。自他们踏入这玉珍楼,他便认出了那个小丫头。
他如鹰一样的眸子凌厉地打量着堂中发生的一切,最终,他将目光锁定在那个小丫头身上。
几天不见,她似乎瘦了一些,但那双乌黑的眼睛在小小心愿得逞时,还是会时不经意流露着狡黠劲儿来。
他看着她轻轻咬着下唇的,如同贝壳一样的牙齿……他的嘴角不由得向上翘起来。
是呢,她尖利的,像小狼一样的牙齿……他摸了摸掌缘的齿痕,那日深深的一口,竟把他的手掌咬出血来。疏疏落落的十几颗有大有小还有些空缺的齿痕,呵,对了,她是一头正在换乳齿的小狼。
再向下看,撑在桌子上的小手,正把那发梢缠在指尖把玩。这又让他想起她幼小的、软软的、如同小羊羔一样的身体,有些婴儿肥的小脸儿,和那头发间带着的一丝甜甜的味道。
……
她玲珑的身段,穿着几乎能够被他看清的,薄薄的白纱,在水里如同一个精灵将自己奋力救出。不知是梦幻还是真实,他竟感受到自己身体的变化。该死!她还是一个没有发育完全的孩子。他向自己发出警告。
可是草原上的汉子,像他这个年龄,已经可以拥有自己心爱的姑娘。
他回忆着那段并不清晰的记忆,忍不住在脑海中描摹着她长成的模样。但很快,他压制下自己继续想象的冲动。他走到另一扇对着庭院的窗户,深深吸了一口气。
……
那日,他从帐中离开,权宜之下打晕了一名奄人,寻找到了用以蔽体的衣服。
在偌大的林子中,他游荡了多日。渴了就喝泉水,饿了就猎杀林子中的野兽。他一直在寻找回到北州的路,可是过于陡峭的山体让他在不熟悉的情况下根本无法返回。
山林,对于中州人来说或许很冷。但对于一个常年生存在北州的人来说,这里的寒冷看上去却冷的那样温和。
几番计较,在这几天中他一边养伤,一边打了些野货,分别是两头野狼、两只狐狸,一头麋鹿、和五六只兔子。他把肉取出吃了,又用石头将狼皮割开做成简单的衣服,其他的皮毛则收将起来。然后他又采了些林中味道不错的果子,将树藤编成背篓将他们盛好。
大约过了小二十日,他扮成批货商人来到矿山,而此时矿山的警戒也逐降下来,于是他操着一口不太流利的中州话,却能够把那些打来的东西换成中州的钱币。就在两天前,住进了这家矿山独一家的酒楼。
他伺机寻找回到北州的方法,却不曾想,竟在这里见到了那个落进他心底的女孩。
他再次证实了,在昏迷中所听到的公主,就是这个看上去只有八九岁的女孩。而那个荷包上的字,连续几日与中州人的交涉让他知道,那个字的发音是,丝。丝,多么美丽的名字呀!在他知道了那个字后,在每天无数次地勾勒她的面容时,又无数次地默念着她的名字。
他想,若是能够回到北州,他一定会向阿爷说,他要娶一位中州的,名叫丝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