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嗷呜——”
我再一次睁开眼的时候,代倧的宿舍里已空无一人。只有毛茸茸的团团软乎乎地趴在我身上,用温热的舌头舔着我的眼皮。
见我醒来,她凶凶地叫唤了一声,却也不离开。我轻轻把她圈起,抱在自己的怀里,自己也坐起来靠在枕头上。我慢慢抚平她皱着的眉头,她温顺地趴在我肩头,不情不愿地在我的脖颈里蹭来蹭去。
团团真的很可爱,她的一举一动都那么招人怜爱,不知受了什么蛊惑,我竟冒出“如果可以,我愿意把所有都奉献给她”的念头。
“你现在是不是喜欢上我了?”我拍拍她的小爪子。
团团软乎乎的身躯瞬间僵硬,露出小心思被识破的窘迫,掩耳盗铃式地呜咽一声把头埋进了被子里,不敢再看我。
“我以前也有一个小狗,”看到团团从被窝里冒出来头来,我就比划给她看,“只有这么大,还没学会睁眼呢。”
团团睁大乌黑的眼睛认真地看着我,我虚弱地笑了笑,“你知道吗?我之前从不知道她的存在,只是有一天突然有个人出现,把刚出生的她丢在我家门口,要我好好照顾她。说来奇怪,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就好喜欢她了,那感觉莫名其妙的。”
团团用用毛茸茸的小爪子摸了摸我的手,我顿了会,低头轻轻地吻了吻她的小脑袋:“但我还是没能陪她长大……如果是团团,团团会生我的气吗?”
团团只呜咽一声,用湿热的舌头舔了舔我冰凉的手。肯定会生气吧,生气我将她抛弃,生气我的冰冷与绝情。我心里一阵酸涩,竟有些想哭。
时间才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东西,永远只能顺流,无法倒退,过去了的便彻底结束了,就算你耗尽财产,赔上所有精力,都无法改变过去曾经做过的决定。所以人们常说不必执着于过去,否则就会输了将来。可每每夜深人静的时候,曾经种种又总会翻江倒海而来,悔恨、愧疚、失落、无奈……越是做错的,越是记得清晰,叫人不得安宁。
一直到晚上,代倧都没有出现,团团也不知道跑去了哪里。倒是张妈来了三四趟,包了我一天的早、中、晚饭。张妈没有问我发生了什么,只说我自第一次苏醒后又昏睡了两天两夜,她担心坏了,代倧看我睡着难以吞咽,还跑去买了好几盒葡萄糖,就怕我营养不良。
张妈提到代倧时的态度似乎好了许多,没有了那日在图书馆时的剑拔弩张。
“葡萄糖用在我身上倒是浪费了。”我淡淡地说。
听我这么说,张妈愣了一下,疑惑的看着我。我躺在床上疲惫地笑了笑。葡萄糖补钙补锌,我哪里用得着,代倧这个大教授倒是病急乱投医了。突然想起一天都没见到代倧了,便问:
“代倧去哪了?”
“大概是去实验室了。怎么?”其实我本就只是随便问问,张妈的这句“怎么”却让我略微窘迫,仿佛我一直在等着他似的。我只得说是因为借住着他的屋子,总归有点不方便。
张妈说:“这屋比你那屋暖和多了,你刚醒,经不住折腾。我来跟他说,这几天就让他先在实验室凑合几晚。”
我点点头,张妈陪我吃完晚饭便赶回图书馆工作了。她前脚刚走,一个肥胖的身躯便偷偷摸摸地出现在门口。他的伤似乎大好,只脸色白而颓败。
我的心猛地收紧。
“木木!你没事吧!”
老胡似乎又成为了之前的老胡,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他还是那个臃肿邋遢、装疯卖傻的作家,憋了好几年却一部作品都没有完成的废物流浪汉。可我却清晰地记得那天有个胖子抱着个装女人的箱子在空中灵活地飞跃的样子。
老胡小心翼翼地用他的胖手握住我的手。胖子独有的热度透过他的掌心传到我冰凉的手背,我想起我们在人民广场第一次相遇的那个时候。那天下着大雪,我被一帮要债的追得走投无路,缩在广场的一处角落里浑身发抖。疯疯癫癫的老胡就穿着身上那身破破烂烂的套装大摇大摆地拨开那帮穷凶恶徒蹲在我旁边。他摸一把油腻腻的头发问我,小姑娘,我也是个流浪汉,要不要结个伴啊。我点点头,他就甩下几沓红色的钞票,用那只热气腾腾的胖手将我拉出了包围圈。
我的心骤然一恸,顿然感到无限悲哀。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男一女已经经历相识相知相爱走到婚姻的殿堂了,才发现原来对方是同性恋。又像是一个人已经过完一生了,才发现自己活在“楚门的世界”,身边的亲友都是演员。
我一下甩开他的手,喉咙里发出冷冰冰的声音:“我不认识你。”
“怎,怎么会呢?我是老胡啊,木木……”老胡着急地结巴,胖胖的脸在焦虑下紧紧地皱在一起。
“别这样……木木,我们相依为命……”
相依为命?我冷笑出声。
和我相依为命的是那个疯魔的,不修边幅,喝醉了要我去收拾烂摊子的臭胖子。
“木木,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