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理会亭外那条可怜的断脊之犬,姬良缓缓提笔将心神全部收回。闻不见那山珍海味的芬芳,听不见周围人群的议论纷纷,此刻姬良的眼中在眼中,有的只是面前的这张被纸镇压住白纸。
缓缓提笔,笔尖落在砚台之中,待到浸满香墨之时,姬良的心中已是自然成书,一笔一划、一勾一撇尽了然于胸中。
落笔如出剑,讲究一个迅捷如风,心中胸有成竹更不能有分毫的犹豫。只见姬良提笔落子,刹时之墨色随笔而动,在白纸上龙蛇飞走。
书法的要领是疏密得宜,虚实相生,全章贯气,而颜真卿所创的【颜体】更是结构方正茂密,笔力雄强圆厚,气势庄严雄浑。
他姬良无论今生还是前世,尽管都不是个读书的料子,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写不出一手好字。相反,无论在高中还是初中时,他虽然都是班里成绩最垫底的,但若是只比书法,姬良有自信蒙着眼都能吊打全校。
人如其字,字如其人。
尽管是句老话,但在姬良那在商界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老爹自然深知其中的大道理。
四五岁时就给姬良找了名师学字,十年如一日的提笔练字。
颜体的神韵他不敢说,但颜体那势庄严雄浑的形体早已是练得扎扎实实。
就在众人还在震惊于姬良提笔落字时那磅礴的气势时,姬良这头已经停笔成诗了。
在那白纸头上,写的正是早年前妹妹黎月赠予他的那首《狂歌行》。
龙蛟不与斗,戾气冲长空。
戮并雄魁兽,吞尽宏天骄。
姬良望着自己落白纸上的字,满意点了点头。字里行间除了有颜体的气势恢宏,更有了几分属于他自己的神韵,那份属于年轻人的狂妄。
一旁的李凡殊也不由自主凑上前想要一睹为快。
望着抬头处的【狂歌行】三字,心中不由感慨
若是说当年此诗一出,天下人只是觉得姬黎月在痴心妄想,但如今配上这白纸墨字这么一看,倒同这诗里头还真有几分相似了。
在今天之前,没有人会相信这龙城里头最大的废物能写得出一手如此好字,而在今天之后,何人敢说姬家世子写字不如狗?!
至于那礼笔方才所说的:以天下读书人为敌?
如今看起来却甚是可笑,竟将将这一手说如此不堪,恐怕这才是与天下读书人为敌吧?
姬良眉头一挑,眼中尽是自傲:“可服气?”
这话是说给礼笔听的,更是说给李凡殊听的。
李凡殊心有不甘,死死攥着拳头,但目光依旧凝视着白纸良久,最终长出一口气松开了拳头,朝着姬良拱手作揖恭敬地行了一礼:“在下自认写不出如此好字。愿赌服输,是世子您赢了。”
如果说之前对姬良的那几分客气只是看重在他背后的文相,那么现在李凡殊的恭敬则是完全被姬良的书法所折服。
毕竟文无第一,有输有赢都是常事,而且他李凡殊输的不丢人,输给如此雄浑霸气的字法,以后兴许还能当成吹嘘的资本呢。
要是姬良又看穿人心的本事,估计已经对这位国子监典簿的脸皮之厚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姬良美滋滋地将赢来的五百两银票收进了怀中,而目光则是再次落在了礼笔的身上,勾唇一笑:“礼兄,本世子不如狗的书法,可还入得了您的眼界?”
此话一出,羞得礼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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