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还是先把肚子填饱才是王道。
人活着,可不就是为了一口饭吗?
唯一的区别是有钱有势的上流人吃的精致美味些,穷苦人则是为了活着,能够填饱肚皮就算。
沈默赶到新兵营伙房的时候,人山人海的场面着实壮观。
大家都在排队打饭,猪肉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馋的人们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饶是这么寒冷的天,也阻挡不了大家吃肉的热情。
“千户大人来了。”
不知谁喊了一嗓子,人群立马就闪开了一条通道,而且刚才乱哄哄的场面顿时变的鸦雀无声。
沈默笑着向大家挥手,“兄弟们,今天这顿猪肉是上头专门送来犒赏你们的。这段时间大家的训练成效显著,照此下去我们成军授旗指日可待。
所以,吃了肉油了嘴肥了肚子后,还望大家不忘记初心和使命加紧的训练才好啊!”
这一番鼓励的话,沈默是有感而发。
不过他可没说是高应从派人送来的猪肉,给阉党树碑立传的事情他可不做。
一顿猪肉能换来所有人的亲密度,这对沈默来说刺激太大了。
收获人心的事情,怎么能让给阉党呢?
胖墩手里拎着大马勺跑了过来,这货身上油油的,充斥着浓浓的肉香味。看来这货在厨房帮厨的时间也不短了,要不然不会有这么大的油烟肉香味。
平时连除了吃饭连伙房的门都不踩的人,今天竟然能够从头到尾的坚持到底,可见吃肉对他来说诱惑力有多大了。
“大人,你先请,第一口肉怎么着也得你先尝。”这马屁拍的有些露骨,不过却也说到了所有人的心坎上。
如果不是沈默,他们上哪里找这么好的事?想吃肉,下辈子吧。
换一个主官的话,这么多肉,肯定留着自己吃了,谁会愿意分享给一帮大头兵?
不要质疑,这在其他营是很常见的事情。
要不然,他们也不会一听说要吃肉就对沈默奉献出全部的好感亲密度。
沈默笑了笑接过胖墩手里的大马勺,来到火头兵老王面前,盛了一勺肉倒进他的碗里:“老王辛苦了,这段时间你操持大家的伙食,着实不易。
这一勺肉你先吃,希望你以后再接再厉,争取顿顿都给大家把饭菜做的美味可口。
兄弟们吃饱喝足了,才是战斗力的根本。所以,你职责重大,可不能懈怠哟!”
沈默玩笑一般的话,惹的老王掩面抽泣起来,看着自己碗里的肉丁,大颗大颗的热泪滴落尘埃。
老王是一个四十许的汉子,早年间在酒楼干过厨子,也是因为响应蓟辽总督高第的命令,举家内迁山海关。
其实说实话,谁愿意背井离乡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啊!
所以,走到宁远城的时候,看到宁远总兵袁崇焕还在坚持抵抗,他就不往前走选择从军留了下来。
毕竟这里是离故乡最近的一片净土了......
沈默如此举动,不单单是感动了老王,所有人的心中都热热的。
这么好的上官,对待他们就如同亲人一般,打着灯笼也难找啊!
沈默看着众人感激的目光,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
人心都是肉长的,别看这些人之前五花八门干什么的都有,甚至他们中不乏一些地痞流氓,欺行霸市之徒,可是老子就不信捂不热你们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