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级混血种被迫屠龙正文卷第第十一章医学奇迹嵬名曩霄,或者说李元昊,掀开遮盖尸身的白布,脸色阴沉得像暴雨前的天空。
医官战战兢兢地站在一旁,不敢言语。
白布下的尸身,皮肤龟裂,体表长着瘆人的鳞片,粘稠的黑色血液此时已经干涸。
这个暴起杀死三人的怪物,是当今大夏的太子,李宁明。
“太子在修仙时走火入魔,行气错乱而亡。如此记录罢。”
医官尚未反应过来,皇帝已经离开了。
李元昊看到那般恐怖的尸身,心里断了最后一分念想。他早知太子痴迷于龙,放任其变得愈加疯狂,最终吞服龙血暴死。
除了太子,因吞服龙血而死的还有上百人,他们都是失败的试验品。最好的结果,也只是变成凶暴的野兽。所谓跃龙门、化龙,不过是毫无根据的幻想。
那个曾经喜爱读书、天真善良的太子,何以变得如此疯魔,除了他自己外大概没人能说得清。
也许是因为和路修篁的接触,或许是因为被残暴的父皇强夺配妻时内心的怨毒,或许是因为本能中对权与力的渴求。
而在龙王李雾月的眼中,不论太子做了什么,都只是个笑话。
面色铁青的李元昊回到临时建造的行宫,驱散旁人。宫灯摇曳,人影在墙面上婆娑。
“出来吧。”
白衣带剑的路修篁从宫殿立柱后走了出来,心里是些说不清的情绪。
太子在疯狂中死去,部分是因为她的影响。但此刻,正是他们一直等待的时机。
“人与龙永不可能共享一个天下。人畏惧龙,又觊觎龙的力量,财富,长寿。
而在古龙眼中,人皆如草芥泥沙。如此以往,夏国必亡于龙。”
路竹毫不掩饰,开门见山。
在长久的历史中,像李元昊这样的统治者不计其数。他们最初只是利用龙类的力量,逐渐沉迷于对龙类力量的渴望,最终葬身于追求无尽权力和生命的美梦。
太子之死是个契机,也许能让这个统治者头脑清醒一瞬间,配合他们除掉李雾月。
“宋人,并不比龙族可信。”
“我们不代表任何王朝,我们中也不乏从夏国招募的人才。
陛下,您依靠龙族一统天下的那天,就是龙王反目杀死您的时候。到那时,举世再无人能抵御龙族的归来。”
路修篁语气低沉。他们最畏惧的,就是李雾月这般融入人世的龙类。
那些刚刚苏醒,便疯狂杀戮、向人类复仇的龙类,靠资源和人力总能填死。
但人心的欲望却是无穷的。渴望长生,渴望财富,梦想着天下地下唯我独尊。
李雾月绑在夏国的战车上,其力量逐年滚雪球式地增长。数百名混血种向他臣服,六条古龙齐聚一地,血徒更是不计其数。
“杀了他,不计一切。这世上,不该有龙。”
这世上不该有比皇帝生来更高贵的存在。不该有生命享有他求而不得的长生伟力。
他曾以长子性命起誓,永不加害李雾月。但如今,李元昊的长子已然暴死。
李元昊靠在王座上,眼瞳中燃烧着某种可怕的东西。
路修篁说不清,是那个长不大的龙王可怕,还是此刻的皇帝更让她畏惧。
......
“河曲,河曲大胜!”
斥候跑进营帐,上气不接下气。
夏国军队败退,辽国大军正欲追击,战场上却突兴风沙。
那狂风将战马都吹得站不稳。黄沙掠过,铁甲锈蚀,人仰马翻。
辽军大乱阵脚,李元昊率兵追击,杀敌无数。
“有主上坐镇,自然不会败。”
林凤隆微笑回应,毫不意外。龙王独自屠杀一整支军队也不算难事。
他伸手接过斥候手上的信报。一柄刃面泛红的短剑刺破锦帛,深深扎入了林凤隆的胸膛。
与此同时,锋利的龙爪捏碎了斥候的心脏。
“开旗!开旗!”
斥候口中涌着鲜血,大吼着通知营帐外的战友们。
“开旗,镇邪!”
林凤隆飞出营帐,但庞大的炼金领域已经覆盖里,镇压着他的力量。
而诅咒的媒介,正是斥候以生命为代价刺入他心口的短剑。
微胖的柳伯衡左手持一块炼银令牌,右手高举刻录赤龙图腾的令旗,黄金瞳毫不避让地直视林凤隆。
绵延上百米的行军帐逐个掀开,露出其中事先埋藏好的炼金回路,彼此贯通形成水银之河。
“五雷猛将,火车将军,翻天倒地,驱雷奔云。对仗万千,统领神兵,开旗急召,不得稽停,急急如律令!”
楚琅拖着五十斤重的厚刃斩马刀,面如金铁。二十名刀客,五十名弓箭手,团团包围了林凤隆。
今日,不知会有多少人与龙埋骨此地。
......
1044年河曲大胜后,李元昊联合中原屠龙世家,埋伏龙侍无名。
一日后,伏击取胜归来的李雾月,惨胜。以法器镇压龙王,封于黑棺。对如何取胜的过程,则记录寥寥。
李元昊下令焚毁一切关于李雾月和其仆从的记录,配合世家屠灭军中龙类,将混血种收为己用。
1048年,昏庸无度的李元昊被次子李宁令哥所弑。太子依照夏国军中的习惯,割去了皇帝的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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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雾月缓缓合上书本。重读完几乎没有龙王痕迹的历史,他并无明显的情绪。
2010年11月底,被天基动能武器重创后,他来到了一个遥远而略显无序的国度,墨西哥。
伤势基本恢复后,李雾月一直在墨西哥国家图书馆中读书。
诺玛的能力再强,也不可能找到一只遵纪守法,易容后认真读书的龙王。
林凤隆被杀,猎人网半废,加图索家失控。一切又回到了起点,不,比那还差。
谋定而后动,这是李雾月的习惯。读书是了解敌人最快的手段,而他读书非常快。
中年地中海的图书管理员很多天前就注意到了这个奇怪的亚洲人。
他从不将书借走,每天都泡在图书馆里。
早晨,李雾月会挑选数本厚得像砖头的书籍,在无人的走廊里独自翻阅。第二天,他又会挑选完全不同的几本大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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