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法子,只能想办法求助。
说来也是巧了,就在他绝望无助时,他居然再一次遇上那天在酒吧里跟他们说亡魂之女嫁亲之事的奇怪男人。对于这个男人,肖毅自然是恨的,当看到他时,肖毅心里所有的怨火直接涌了出来。所有的火气全都发泄在那人身上,而那奇怪的男人,脾气竟也奇怪,竟然没有动怒,反倒是给他出了主意。
他高中时期的同学里正好有人是做这一行的,如果他实在没有出路,倒不妨去找那几个人帮忙。来找夜梓,就是那个奇怪的男人给的明路,而远离发生事故的H市,也是那个男人的意思。
这一切,都是这一件事的后隐之事,只不过这几点肖毅并没说出,毕竟对于如今的他来说,究竟怎样才能避开这一件可怕的事,才是他所在意的事。
他现在的这一张脸,对他本身的资质而言的确是占便宜了。可只有肖毅自己清楚,每当看到这张脸时,为什么他都会克制不住内心的恐惧以及将溢而出的崩溃。
因为这一张脸,乃至于这一副不属于他的身体,是属于另一个人的,那就是当初被他撞死的那个男人。虽然当时下车时查看的时候那个男人一身是血,已经看不清大体的模样,不过肖毅在看了自己蜕变而出的模样后,还是准确的认出自己的这一张脸,就是那个男人的脸。
不只是记忆中认出,还有那张合婚庚帖。
之前就已经送来的合婚庚帖,请帖上一面刻画的就是这个男人的容颜,而另一面刻画的,则是一个一身血衣披着凤冠霞帔的女人。
女人那页空白,没有任何讯息,而新郎的那一页,则全部标注着肖毅的名字,以及生辰八字。
既然肖毅开车将她的新郎撞死了,那么理应就该肖毅代替自己的新郎,娶自己过门。
新娘,绝对不是人,让他娶一个女鬼回来。
肖毅如何能接受。
恐惧,一直积压在心中的恐惧,为了不让那个女鬼发现自己,他只能逃回老家,藏在老宅里,将屋子用黑布彻彻底底的遮挡,阻止女鬼找到自己。在这黑漆的屋中虽然也就呆了三四天,可对于肖毅而言,这三四天已足够将他逼疯。原本一直克忍着,可当曦妃等人真的应邀而来,并且让他将心里所隐的一切都说出后,肖毅的神经也崩到极限。
堆积在心中的恐惧,言语已无法言明,僵颤着身子坐在床上,看着安德鲁从案台上拿起的女方送来的合婚庚帖。
那一张合婚庚帖,他不是没想过扔掉,只不过不管他用什么法子,合婚庚帖在第二天的晚上总会如约出现在自己的床头。注定无法甩弃的东西,他也只能克忍的恐惧将它摆放在案台上。如今看着安德鲁拿起那血一般的请帖后,肖毅的心再度被刺激了,身体又是一僵,僵后,肖毅出声问道。
“你,你在看什么?那个请帖,我还能拜托这个女鬼吗?”
“十一月二十一日。”
“什么?”
肖毅的恐询换来的是安德鲁这奇怪的喃回,因了这话回得有些怪,一时没回过神的肖毅直接反着问询。因声,安德鲁抬眸看了他一眼,说道:“合婚庚帖上成亲的日子,也就是那个亡魂之女嫁亲的当天,怎么,你没认真看过这张庚帖?”
好好的看过这张庚帖?光是瞧见这样一张血红的庚帖莫名其妙的出现在自己的床头,并且上头还写了自己的生辰八字以及印刻着那个被自己撞死的男人的头像,肖毅这心里头就够恐惊的。哪还有时间去好好的研究这张庚帖上写的到底是什么,所以安德鲁那话问出,肖毅的眸眼中除了还透了恐惊之外,还有一丝的疑茫。
现在的人,恐怕更多的都是死于自己的无知跟不作为,最后连着自己是怎么死的,到底什么时候死,死期到了都不自知。
肖毅只知道恐惊,只知道盼求着夜梓和曦妃能过来救他,至于他自己?什么都没做,就晓得躲在黑阴的房间里颤抖,慢慢的等着死神的降临。
死期差不多都到了,肖毅到现在还没弄清楚自己还能活几天,这样的人。
果然是从小就由父母手把手帮着做事什么都干不成,只能乖乖等死的主。对于这种家伙,安德鲁深知多说无益,所以也懒得再去搭理他,而是扭过头看着阴歌,随后问道。
“今天几号?”
还有些沉溺在刚才那隐扫而过的诡阴,安德鲁这一问阴歌到没立即回神,微了一愣随后回神看着安德鲁,阴歌问道:“什么?”
“今天几号?”
今天的阴歌,实在奇怪,在委托的同时居然发了愣。对于阴歌的闪愣,安德鲁是在意的,不过阴歌毕竟跟他只是在普通不过的搭档,所以这一份在意也只是简简单单的在意,他也没表现出来,而是开口再问:“今天几号,阴历的。”
“今天吗?阴历的话应该是十一月十九吧。”
“十一十九吗?看来就是后天了。”
“后天?”
阴历这种东西对于现代的年轻人来说,大多没有概念,可要是折合成天数,瞬间就明了。安德鲁的话落后,肖毅那儿的情绪明显又激动了不少,两只手死死抓握床沿,身体微着向上提了些许,上提了身体看着安德鲁,肖毅问道。
“后天,后天会发生什么?”
“庚帖上所写的,就是亡婚要嫁入你家的喜日,那一天,她会带着她的嫁妆,风风光光的嫁入你家。”
“什么?嫁进来,我不想娶她,我不要娶一个女鬼。”
要他娶一个女鬼,正常人哪能接受,因了安德鲁的话,肖毅的反应更加激烈了。然而这样激烈的反应在对上安德鲁阴到没有任何人气的双眼后,竟然颤僵。阴阴的眼眸,透射而来,直接穿过肖毅的双眼,扎钻进入肖毅眼中,安德鲁一字一顿的说道。
“既然你撞死她的相公,坏了她的婚事,那么你就该赔她一个完完整整的新郎。以手还手,以眼还眼,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