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的电话,等待接通。
不一会,话筒传来奥杰调戏的嗓音:“嘿,宝贝,想我了?”
“我要德煦/查理奥的资料,亲爱的。”
“德煦/查理奥?”
“嗯啊,什么时候可以把详细资料交给我?”
“明天晚上,同进晚餐时。”
“OK!三人晚餐,不见不散。”
南宫飘得意地挂掉手机,扫了一眼电脑上的时间,按照血族的生活方式,KING应该会睡到下午或者晚上吧?趁现在空闲时间,她还是先出去弄好做学生的准备,迎接任务。
对!血族!
南宫飘蓦地想起车子上的鲜血袋,连忙冲下一楼,跑去车库,打开车子后尾箱,里面有个微细小冰箱。打开冰箱,发现那几袋血都不翼而飞了?
“他该不会一下子把三千块钱的血全部喝光光吧?”
南宫飘顿时垂下肩膀,像泄气的皮球似的,垮了。
“吸血鬼还蛮难养的。”
起码比养宠物贵得多!
南宫飘放弃寻找那些珍贵的“饲料”,回到屋子里,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正想拿可乐。在见到最下层的几袋鲜红,她才露出满意的笑容。
“嘿嘿!他比养狗狗乖得多。”
下午,棺木盖被推开,KING缓缓站起来,健硕的身形从棺木走出,赤果的身上只穿着一条黑色内裤。
蓝眸被房间门贴着的一张白纸吸引,慵懒提起手臂,手指猛张,白纸飞到他的手中,仔细阅读上面的英文。
“我出去一下,浴室里有刷牙洗脸的用具,穿好衣服等我回来吃饭,晚上带你去看美女。——美女阿飘。”
KING挑挑眉头,按照她的指示走进浴室,抬起头看向洗面镜子,发现上面又贴着一张纸。洗脸盆旁摆放着各种日用品,上面依然贴着小纸条。
KING拿起牙刷,牙膏,开始现代生活第一步。
洗刷完,KING在镜子里注视着自己心房那个巨大的血洞,昨天已经吸取三个人的血液,外加一袋鲜血,伤口似乎还没愈合的迹象,那根木桩显然是长时间泡在圣水里的。看来还需要大量的血液才能完全恢复。
KING放下手巾,离开浴室,拿起早已准备好的衣服套上,走下一楼。他从冰箱里拿出一袋血液,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一边看着电视节目,一边吸收生命之源。
视线往左移动,发现桌子上还放着几本杂志,非常顺手地拿起来,听电视,看杂志,吸血,一心三用。
适应生活,融入人群,成为一个不显眼的普通人,这是血族低调生存方式。
突然,电话响起,KING侧头看着电话,在考虑接不接。
不一会,电话录音响起:“你好,这里是美女阿飘的温柔乡,我不在家,有事请留言,先啵一个,嘟!”
“喂!KING,起来就马上接电话!!”
“……”KING连忙拿起话筒,安静地听着。
“嘿,你真醒了。”
“嗯。”
“我十分钟回家接你,把二楼的笔记本电脑给我拿出来。”
“……笔记本电脑?”
“放在我房间的桌面,一个类似笔记本的东西,大概三斤左右,12寸大小,铁质的高科技物体。”
“……OK。”
“八分钟后见。”嘟嘟嘟……
KING把最后血液吸干,还不忘扯开朔料袋舔舔,一滴血也别浪费。然后把袋子扔进厨房的垃圾桶里,走上二楼,来到电脑桌前。目光掠过,桌子旁边的抽屉打开了,上面放着阿飘说的东西。
KING拿起手提电脑,发现电脑下面垫着一本叫《四百年德古拉》的书,薄唇勾起一抹微笑。怪不得她对血族有一定的认识,原来都是看书的。
视线张望一番,发现这家伙房间里到处贴满男人的画像,而且都是白皙肌肤的年轻帅哥,有几分血族气息,看得出她很喜欢吸血鬼。
“BBB!!”
窗外响起汽车可爱的喇叭声,KING无奈地翻了个白眼,看来她还喜欢开小甲虫。对于高大的他来说,那简直就是个笼子。
他迅速跑出房间,关上房间门,走下一楼,离开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