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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大汉从来都不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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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叫酉飞,是朔方郡沃野县的一个斥候。

    斥候者,就是远出侦探的侦察士兵,非精悍敏捷者不可胜任,也是大汉军中令人羡慕的一个兵种。

    自秦汉而始,很多战争的胜利都离不开斥候的情报,斥候就是军队耳目,没有斥候,军队便如同无头苍蝇一般。

    然而,我这个斥候,包括整个朔方郡乃至整个并州北部的斥候,并没有真正作为斥候的荣耀。我们提供的情报,不是为了击败敌人,而是为了躲避敌人的劫掠。

    华夏北部,自战国以来,就边患不断,先是犬戎,后来是东胡,再后来是匈奴,然后现在是鲜卑<="l">。游牧民族,凶残而彪悍,又仗着马快,劫掠汉人成了他们的天性,就像人生下来会吃奶一般自然。尤其是在冬季大雪前后,草枯马瘦,游牧民族冬季更为难熬,便会举族南下,劫掠和杀戮汉人,他们称为打草谷。

    所以每年秋冬之际,北部的汉人就会蒙受一次血与火的灾难,从而涌现了无数的英雄。千百年来,似乎汉人的英雄几乎都与抵抗北面游牧民族相关,譬如赵国的李牧,秦国的蒙氏兄弟,“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冠军侯霍去病,“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破胡壮侯陈汤,杀得“胡人不敢南下牧马”的飞将军李广,还有卫青、窦氏、班氏……

    这些英雄,我都是听我的父辈和祖辈说的,在我当斥候以来,我只见过勉强算得半个英雄的人,那个人在愿并州刺史丁原帐下听用,人称飞将军。

    那是五年前,胡人入关。不但抢掠汉人的粮食和财物,还掠走了许多青壮为奴,更可恨的是还大开杀戒。连妇孺都不放过。我见过三个胡人强暴一个汉人妇女的情景,也见过胡人将小孩的头颅挂在马头上。而我那时才十二岁,躲在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上,才躲过这一劫。

    后来,那位英雄出现了,他身高九尺有余,跨骑着骏马,手持方天画戟,如同天神一般杀来。胡人在他面前无一合之将,在那无敌的画戟之前,胡人触之即死,碰之即伤,瞬间溃散。

    再后来,那位英雄随并州刺史丁原去了京师雒阳,就再也没回来过。而我之所以把他列为半个英雄,是因为他去了雒阳之后,整个并州都流传着关于他的不光彩的事情,他们叫他“三姓家奴”。而我却固执的认为,能杀胡人的就是英雄,对于这位声名赫赫、武勇天下无敌的将军。我认为他至少算半个英雄。

    在那之后,整整四年,并州再也没有出现过英雄,甚至因为丁刺史的逝去,整个并州也是群龙无首,根本组织不起像样的军队来抵抗胡人的入侵。

    而作为一个斥候,我的职责就是每年入秋之际便要在鸡鹿塞外游弋侦查,一旦发现胡人有入关侵扰的动向,立即奔往沃野城禀报长官。然后长官便会再禀报沃野令,再往后便是组织百姓——逃命。避开胡人的侵袭和杀戮。

    四年,年年如此。

    我也逐渐明白。可能很长一段时间内,大汉境内不会出现英雄了,也许那个手执画戟的半个英雄,会是我有生之年能见到的最后半个英雄。

    郡内的士人都在说,如今皇室衰微,群雄并起,那些掌兵者都在忙于争夺地盘,谁还有空来理会并州这苦寒之地的百姓死活?别说是那些远在中原的枭雄,就是号称幽州之地的拼命三郎,杀胡人如麻而令胡人见白马即走的白马将军公孙瓒,也在忙着和袁绍争夺地盘,无暇北顾。

    天下还要乱多少年,没人能知道,但是在天下安定之前,是不会有人腾出兵马来抵抗胡人的侵扰了。

    长城莽莽,那是祖龙秦始皇的伟大功绩,为的御胡人于国门之外,然而再坚固的工事也得人把守。如今的鸡鹿塞几乎成了胡人的后门,想进就进,想出就出,每年都有大量的百姓流离失所,甚至失去性命。事实上,朔方、五原、云中诸郡的百姓已经不多了。

    这一年,塞外的风雪早早大起,沃野令便令我和其他斥候兄弟们早早到关外打探,然而我们在关外等候了一个多月,都没看到半个胡人的影子。

    再后来,他们说今年幽州大丰收,胡人去了幽州北部,今年并州的百姓或许能躲过一劫,可是沃野令却丝毫不敢大意,仍然坚持派我们这些斥候到鸡鹿塞外打探<="r">。

    就是在这一年冬天,我终于有幸再次见到了真正的大汉英雄。

    初平四年腊月十八,这个日子我永远记得。

    那天我和另一个斥候兄弟燕八,骑着我的枣红大马,在鸡鹿塞外游荡着,寻找着胡人的踪迹。

    对于胡人入侵,我们的心情就像怀春的少女等待情人一般,既怕他不来,又怕他乱来。事实上这是句废话,胡人就没有不乱来的。其实我们是希望他们永远不要来,但是我们却知道胡人就像野狼一般,不可能改变凶残的本性,我们怕的其实是他们来了,而我们没有打探到。

    燕八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勇悍的小伙子,生的白白嫩嫩的,可以想象出他的家境至少曾经很不错。而我后来才知道,他之所以叫燕八,是因为他失去了八个亲人。

    当我问他为什么要来当斥候的时候,他的眼圈红了,他告诉我,他是来找胡人报仇的。

    他曾经生活在一个算是殷实的家庭,而且曾经还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日子过得很是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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