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你刚才在这下面埋什么东西了?”
男人仍然是呆呆地看着他,不作声。刘长发越看他的眼神越觉得不对,他肯定是刚吸过毒!刘长发没想到现在这些吸毒人员都这么大胆了,居然跑到公安局的眼皮底下来吸毒了,简直无法无天了。刘长发瞄了这个呆若木鸡的男人一眼,料定他不会逃跑,更没有威胁,于是蹲下去,徒手在男人刚才拍过的地面挖起来。
这块地面一定刚刚被那个男人挖过,因为泥土非常松散,跟旁边的地面完全不一样。刘长发没挖几下就已经挖得挺深了,挖着挖着,刘长发突然摸到一个凉凉的东西,又细又硬,刘长发把那东西抓在手里,拿起来一看,顿时傻眼了。
那竟是一根手指!
只用了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刘长发就从震惊中缓过神来,他猛地跳起来,伸手去掏别在腰间的手枪,然而他的手还没有碰到枪鞘,他就突然觉得后颈一凉,他伸手一摸,借着月光一看,那竟是一小块人的手指甲!
那个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刘长发的身前,借着幽暗的月光,刘长发发现这男人的衣襟上一片暗红,扑鼻就是一股他熟悉的刺鼻的鲜血味道。那个男人仍然没有任何表情,但两只眼睛却发着幽幽的蓝光,在月光下诡异异常!
当夜十一时五十分。
某小区。
C栋13层,一户人家的门从外面被打开了。一个男人走了进来,年约三十多岁,微胖,白白净净的脸,刮得干干净净的胡子,穿着一身西装,前襟一片猩红。
他进门后,另外一个男人也跟了进来。那个男人一身警服,一张脸饱经沧桑。
两个人都是一副茫然的表情,眼神空洞,没有焦点。两人刚进门,身后的门就自动关上了。
客厅里开着灯。先进来的男人径直向卧室走去,身穿警服的男人紧随其后。卧室的角落里摆着一张精致崭新的婴儿床,而床上赫然躺着一个婴儿!
整个房子里似乎只有这一个婴儿在,那那个婴儿长得格外可爱,一双黑乎乎的大眼睛盯着眼前的这个男人,然后小嘴一咧,格格笑了出来。而随着婴儿的这一声笑,嘴里竟然露出了两颗尖尖的牙齿!
男人木着一张脸,挽起了一只胳膊的衣袖,把手腕伸到了婴儿的嘴边。那婴儿格格笑着,张嘴就咬了下去,两颗尖尖的牙齿瞬间刺入了手腕上的血管中,散发着热气的鲜血汩汨流入婴儿的嘴中,直流得他满脸都是鲜血。那婴儿贪婪地吮吸着鲜血,有如无孔不入的水蛭,更像嗜血的吸血鬼!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着。随着“扑嗵”的一声,男人倒在了地上,脸色苍白,身体无力地抽搐了几下,大睁着眼睛,便一动不动了。
整个过程中,身穿警服的男人一直在一边看着,始终保持着茫然的表情和空洞的眼神,好似梦游一般恍惚。等到那个男人倒下,他才走上前来,小心翼翼地擦干婴儿脸上和嘴边的鲜血,再帮他盖好小小的被子,动作轻柔得好像婴儿的亲生父亲。
那婴儿吸饱了血,又格格笑了一会儿,脸上的表情无比天真可爱。而那个身穿警服的男人就这样站在床边,低头看着那个婴儿,石雕一般一动不动。那个婴儿的大眼睛突然一转,直接和穿警服的男人对视起来。而穿警服的男人的眼神被婴儿锁定,再也无法移动分毫,原本褐色的瞳孔,此刻竟突然变成了幽幽的蓝色!
接着,好像听到了什么似的,穿警服的男人点了点头,把躺在地上、身体已经有点僵硬的男人扛了起来,转身离开了房子,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中。
三天后。
夜里十一点五十分。某小区C栋13层,那户人家的门再度打开了。一个身穿警服、形容枯槁的男人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一个双目无神、状如梦游的少女。少女跟着穿警服的男人走进了卧室,那里有一张婴儿床,一个漂亮可爱的婴儿在床上天真无邪地笑着。
穿警服的男人撩起了一只胳膊的衣袖,将手腕递到了婴儿嘴边。
婴儿格格一笑,露出变得更长、更尖的牙齿,张口咬了下去。婴儿吸着血,突然,只听“喀嚓”一声,穿警服的男人的腕骨应声而碎,而手背上出现了一块血窟窿。
那婴儿贪婪地咀嚼着。
半个小时过后,卧室里已经没有了穿警服的男人,只有一颗毫无生气的人头和满地的碎骨头。那少女走上前来,帮婴儿擦干了脸上的血迹,待婴儿睡熟后,将散落一地的残骸收在了一个黑色的垃圾袋里,乘着夜色,消失了……
刘长发是本市系列失踪案的第一个失踪者。他是本市外环公安分局的一名警员。
“嘭!”的一声巨响,谢锐把一沓卷宗重重地摔在了桌上,震得烟灰缸里堆得像小山似的烟蒂散落一桌。他把十指用力插进头发里,用力扯着本已乱如鸡窝的一头乱发。
办公室惨白的灯光照在从卷宗中滑落出来的一张照片上。照片上,一个脸色黝黑,满脸沧桑,但眼神里透露着乐观的中年男人,对着镜头大大咧咧地笑着。
看着这张照片,谢锐的眼圈再一次红了。
刘长发已经失踪三个月了。三个月前的一个深夜,外环公安分局的局长突然打来急电,把所有的警员全部召回了警局。当大家惊疑不定地赶到警局,发现不止局长在,刘长发满脸焦急的老婆也在,唯独刘长发本人不大。
刘长发失踪了。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自那之后的三个月,直到现在,本市已经失踪了三十多人,而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长……
刘哥,你到底在哪?谢锐在心里不断地咆哮着。
谢锐抬头看向墙上的挂钟,已经夜里十点多了。他疲惫地站起身,走出警局,开着自己那辆老旧的小汽车,向家里开去。
从警局到他家,开车只需要二十分钟。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习惯了绕路,每次都刻意从一家杂货店门口经过。他并不是要去那家杂货店买什么东西,而只是为了去看一眼,看看那家店是否已经开业。
而今晚,当他开车从店门口路过,他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店门口的招牌竟然亮了!
“忘言杂货店”的招牌在夜色中格外醒目,灯火通明的店内,那个谢锐许久未见却又永远也忘不了的、帅气无比的收银员,正笑着送最后一个顾客出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