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
“什么交易?”
“我放妳出来,准许妳自由活动,甚至可以恢复妳的武功,不过有一个条件--未来的半年,妳必须呆在公爵府,不准逃走,半年之后,妳可以自由离去。”
“你会这么好?”
“妳可以选择相信我,也可以选择不相信我,不过我得提醒妳一句,如果不是我救了妳,妳大概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
“你这话什么意思?”
“妳可以自己想,在清城天香客栈,那些夜袭客栈的人,他们的目的恐怕不止救你那么简单。一个能守住秘密的人,最好是死人。”
艾达脸色大变,她不是没想到这一点,只是一直以来不愿意想而已。
瑞克说到这儿,转身离去,边走边说道:”妳考虑一下,我会着人将你放出来,记住妳答应我的条件。”
艾达似乎想叫住他,但是嘴张开了,却没有放出声音。她感觉到自己的信念和意志都动摇了,也许真像瑞克说的那样,她在奥土鲁的心里已经是一个亟待消灭的角色。不知不觉中,她已经开始相信瑞克的话了。
瑞克走出后院,路过一个独院,突然听到里面传来呼喝之声,赶忙走了过去。仔细一看,原来小姑娘爱玛正在练习火系魔法,艾丽丝站在一边不断地指导她如何用精神与魔法元素沟通,却严令她不得使用咒语,只用精神发出魔法。爱玛的脸都憋红了,可是仍然连一个基本的火球都发不出。瑞克颇为怜惜地看着她,这个小姑娘自从被他救回来,一直陪着他走东闯西,毫无怨言,而且她认真练习魔法的理由也是”为了保护瑞克哥哥”,这让瑞克分外感动。
瑞克没有打扰爱玛,却走到艾丽丝的身边道:”这样练魔法太难了,小智这么小,怎么可能做到?”
“你知道为什么不需要念咒语就能使用魔法的人很少吗?因为他们一开始就摒弃了烦琐的咒语。正规的教育所传授的魔法使用方法是大众性的,为的是民生,不是为了战斗,真正用于战斗的魔法必须注重实战,虽然无咒魔法练起来非常困难,不但要视天分而定,而且进境缓慢,但牠有明显的优点,无论是单兵作战,还是群体作战,都能以最快的速度杀伤敌人,同时保住魔法师的小命。”
瑞克无奈地道:”我说不过妳,但是小智似乎使不出这种无咒魔法。”
艾丽丝笑道:”会使出的,她的进境已经很惊人了,我能感觉到当她使用无咒魔法时,魔法虽然发不出来,但是魔法元素在迅速向她身边聚集,她比我当年学习的时候表现得还要好。”刚说到这儿,小姑娘爱玛忽然欢叫道:”艾丽丝姐姐,我能使用魔法了,看!火球!火球!”
瑞克和艾丽丝回头一看,果然没错,爱玛的小手上正托着一个大如茶杯、红中带紫的火球,隔着颇远的距离,瑞克都能感到火球惊人的热量。艾丽丝仔细看了一下那只火球,然后让爱玛将火球扔到空地上。火球在空中划了一个弧线,落在地上,像泥牛入海一样立刻没入土中,似乎有些中看不中用。他们走过去一看才发现,火球落下的地方,直径为一尺的地方,土壤竟有液化的迹象,温度高得吓人。艾丽丝仔细看了看那些土壤,目光中闪过无比欣喜的光芒,她拍了拍爱玛红红的脸蛋,赞叹道:”小智,你真了不起,妳发出的火球虽然小,但威力很大。”
爱玛小脸更红了:”真的吗?”
瑞克站起来道:”真的,连瑞克哥哥都不得不佩服妳了。”
爱玛立刻眉开眼笑,二话没说又到一边练习其牠的魔法。瑞克看着她兴高采烈的样子,忙问艾丽丝为什么会这样。
艾丽丝摇了摇头,叹道:”也许是天分,或者她的精神比一般人要强得多,发出的火球才会红中带紫,温度高得吓人。”
瑞克想了想,也觉得很有可能。他还需要去见琴心,因此与艾丽丝谈论了一会儿,就转身走向琴心住的地方--绛竹轩。琴心已经有五个月的身孕了,虽然她有两个月是在冰床上度过的,胎儿没有成长,实际上只有三个月的身孕,不过,自从老海洛施药替她祛除了胎盘内的寒毒,她就害喜害得很严重,所以轻易不踏出绛竹轩,只让法尔莉和几名侍女陪着她,府里的事都交由瑞克决定。瑞克当然不懂得如何处理内务,就将那些事转手交给了克丽丝、阿尔娃和青鹭,她们最近很少外出,因此实际上成了公爵府的管家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