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为他的豁然贯通而高兴,也是大笑,三人笑完,手拉着手上了一辆马车。
奥玛里维的简约朴素是出了名的,这辆马车虽是用来接待贵宾的,也是一般,和普通人家用的马车没有什么两样,车里有三张椅子、一张小小的茶几,茶几上摆着一个茶壶、三个茶杯。
上了马车,奥玛里维请塔布二人坐下,斟好茶,递给二人,道:“这次,说实在的,真是丢人丢到家了,给费要多罗算计得好惨。回想起来,十八年前,也是这般光景,应该说比这更惨,他以二十万之众打败我们百万之众,一路穷追猛打,我的万人队剩下不到一千人。”顿了顿,道:“一想来,就让人心寒。”
“老友啊,吃亏的何止你一人,我不也是吃了大亏,差点连命都送掉了你一个万人队还能剩下上千人,而我的两万人马只剩下不到一百人。要不是偶然的山洪爆发,把他的追兵截住了的话,我今天是没法和你喝茶了。”多尼。冯回忆着道:“那光景说起来,只能用一个字——‘惨’。”
“多少年来,你们一直希望和他再次交手,现在机会来了,你们不想和他再决雌雄?”
塔布眼里闪着光芒,战意毕露。
“他这个人有四个非常显著的才能:一是特别有耐性,要是和他比忍耐,他可以忍到头发花白;二是他能把自己的意志转化为行动,还是特别坚决的行动,行动起来犹如雷霆闪电,绝不拖泥带水;三是思虑周详,滴水不漏,又如天马行空,无拘无束,让人无从捉摸;四是能够激起部下的战意,在他的激励之下,士卒会奋不顾身,杀身取义,就算是懦夫也会变成勇士。罗河城一战,我布置了一个箱式阵地,把他的五万人装进去了,然而,我用十三万人连番进攻,从早上打到天黑,我的士卒已经疲惫不堪,而他的士卒还像刚刚睡醒一般,神完气足,要不是我亲身经历,真的难以相信这是事实。”奥玛里维深刻地分析费要多罗的特点和才情。
“我也是这样认为。”多尼。冯喝了一口茶道:“他被誉为大陆第一名将,实至名归。”
“多少年来,我一直梦想和他再度交手。经过这次连番交手,我自知和他比起来还有很大的差距,凭我一人之力是打不过他的。”奥玛里维眼里透露出失望之色。
塔布知道奥玛里维是个坦诚之人,同时,他的意志非常坚定,很少言败,绝少服人,如此真心地推崇费要多罗,说明他对费要多罗佩服得五体投地。
可作为军人,应该要有永不言败的坚韧,作为学生,应该让老师高兴,塔布道:“一人不行,就两人,两人不行,就三人,众志可成城,只要我们同心协力,即使打不过他,也会让他很不好过。”
“我也是这般想。”多尼。冯点头道,眼睛里射着好战的光芒。
“众志可成城,说得好。”奥玛里维赞道:“合我们之力,不见得输给他。”
“对!”塔布一下站起来,伸出右手。
奥玛里维和多尼。冯也伸出右手,和塔布的手握在一起,三人同声大喊一声,“干!”
沙驼曼一身戎装,盔明甲亮,骑在战马上,手里握着骑士马刀,面对看三万将士,进行战前训话,“弟兄们,你们脚下的这片土地是我们的敌人休卡王国的,长久以来,休卡王国就是从这片土地出发,开始侵略我国北疆的战争。今天,我们将反其道而行之,从这片土地出发,踏上征服休卡王国的征程,你们的英勇,你们的英名,将因你们这次壮举而载入史册,为我们的后人所颂扬。弟兄们,举起你们手中的武器,把敌人的胸膛刺穿!”
说罢,沙驼曼一拍马背,战马冲出,从第一排士兵的面前冲过。手里的马刀高举着,和士兵手里高举的马刀不断地碰撞,发出悦耳的金属之声。
一边行进,沙驼曼一边高喊着:“蓝月万岁!蓝月万岁!”
士兵们跟着他一遍又一遍的高喊着战号,三万声怒吼汇成一曲壮歌,直上云霄,把蓝月帝国的辉煌抛洒在这片大地上。
战号不断地响起,士兵眼里的杀气越来越浓,无穷的战意迷漫而出,笼罩在这片土地上时机已成熟,沙驼曼把马刀一挥,大吼一声,“弟兄们,用敌人的鲜血滋润这片美丽的土地,浇灌出美丽的花朵,杀!”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三万名骑士策马而出,跟在沙驼曼的后面,直冲而去,像一股突进的狂飙,瞬间就淹过了这片原野。
休卡王国商河郡守将多哈左手端杯,右手拿筷子,点着桌上的美食,道:“美酒佳肴,再伴以美人,那就完美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