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清漓微微一怔,答得也干脆,“不是,山上有片野柿子林。”
她脑子不慢,料定如果屯子里的人得知柿子可以卖钱,必定会在今年秋冬时抢着摘回家,那样柿子就多了,也卖不上什么好价钱,所以她乐得送娄千语一个顺水人情。
娄千语挺欣赏南清漓的直爽,追问,“一戈,你可以带我去看看吗?”
南清漓料到娄千语会这样要求,“娄公子,带你过去没问题,不过,那儿的好金柿都被我摘光了,被鸟雀啄食掉落的都坏掉了,你确定还要去那儿?”
娄千语不假思索地点点头,南清漓心里暗暗嫌弃自己言多终必失,这不,惹上大麻烦喽!
可以将冻柿子卖一笔钱挺快乐的,但惹上这么个大麻烦,南清漓挺头痛的,就这样一路痛并快乐着。
以车代步比步行快得多,快到文家屯子时,南清漓掀开车帘一角,告诉凌青山脚的方向,随之她越发头痛。
都说车到山前必有路,可这马车很快就要到山脚了,她还是不晓得路在何方……
谁都知道寡妇门前是非多,南清漓心里雪亮亮的,在文家屯子里,想在她这儿见缝下蛆的大有人在。
吴大顺今天刚下葬,要是有人看见她与其他男人混在一起肯定就会大做文章。
浸猪笼溺死,被族人烧死或者群殴致死等等,这些连官府衙门也无权干涉的惩罚方式都是针对不守妇道的寡妇。
趋利避害是人之本能,南清漓也不例外,在马车抵达山脚时,她终于想出了一条自保之计。
南清漓下了车,叫过来小鹏,“二哥我带着凌青回家将金柿装篓,你带着娄公子去那片野柿子林看看。”
自家大嫂如此矜持,她有意无意地与其他优秀男人如娄公子保持距离,小鹏对此甚为欣喜,很实诚地面露难色,“娄公子,山间小道逼仄,你的马车无法通行,可是如果放在山脚的话,就可能会丢掉。”
南清漓一瞬间想撞豆腐……小鹏,那马车又和你没有半文钱的关系,你好心多这一嘴却是帮倒忙啊!
可往往就是越怕什么,越来什么,娄千语负手而立,遥望着山上,悠缓吐声,“凌青,你驾车跟着一戈小哥,装好金柿就来这儿等我!”
乍一听似乎没什么,南清漓提出带着凌青回家装金柿,娄千语也顺着她的意思,顺着小鹏的意思来了。
可其实南清漓根本就不想让娄千语知晓她的兔子窝在哪儿,她这边正绞尽脑汁想着怎么在路上支开凌青呢,然后实诚如小鹏一多嘴,凌青这个麻烦人物没解决,又多了一辆惹眼的马车。
如此一来,不是瞎子都可以看见,她这个新晋小寡妇勾搭回来野男人了。
接下来可想而知,她那个小院子得被文家屯子里的好事者挤爆了,她现在是一颗红心忙赚钱,无暇顾及其他乱七八糟的玩意儿。
急急急,各种急迫啊,南清漓急中生智,“娄公子,你的马车不能去我那儿,我也是好心为你着想,我家有只猎犬小哥,是很大只的那种,它正在发,春,期,脾气暴躁狠戾,如果见到你这匹漂亮的马儿,肯定会做出各种不雅的动作,你的马儿肯定会生气。”
娄千语若有若无地应了一声,依旧遥望着山上,而凌青无意间捕捉到南清漓的眼底掠过一抹晦涩流光,转瞬即逝。
金一戈给他的弟弟递过去一个警告的眼神,他的弟弟好像想说什么啊?
凌青不晓得鹏想说说阿白而已,他陡然敏锐起来,激灵灵打了一个冷战,他凌青是谁?是娄千语的心腹侍卫,首要职责就是保护娄千语安然无恙!
自家公子爷的人身安全大如天,至于金一戈家的狗小哥大冬天发,春,这个不重要,至于装载那些金柿,也是小事一桩。
所以凌青很快就做出反应,他给那两个脚夫诺下了好处,只要他们帮着装好金柿,数目无误,那么他们就可以得到一顿免费晚饭。
这两个脚夫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进过落月居吃饭,听说那儿的肉包子隔着油纸也能散发出来香气,令人垂涎欲滴,听说那儿的酒水香醇醉人,喝一口解千愁哪,于是他们高高兴兴答应了。
凌青担心娄千语不悦,加了一句,“公子,我也好奇能长出金柿这种果实的树木长啥样,我跟着你过去看看!”
娄千语这才缓缓转身,见凌青已经卸下了马车,而南清漓看得满脸疑惑,他简单解释,“一戈,我这匹马儿彪悍着呢,一般来说,靠近它的生人占不到便宜,若遇见有武功底子的,它逃跑还是绰绰有余。”
其实他心里有点责怪凌青小题大做了,他可感受不到周遭有一丁点儿危险。
南清漓目的达到,朝娄千语等人挥挥爪子,引领着那两辆骡车向屯子里走去。
这边,漂亮的白马儿在马车周遭悠闲地溜达,小鹏头前带路,引着娄千语和凌青朝山南攀越。
一般来说骡子比牛脚程快,所以骡车比牛车更受欢迎,但是现在,南清漓巴不得身后的两辆骡车走慢点儿,离她远一点。
前世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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