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苞米和红薯,红薯尤其特别多,苞米都是穿插地种在红薯地里面。
管事的‘嘿嘿’一笑:“客官,这是夫人吩咐的,夫人说了,番瓜虽好,但不能管饱,得多种粮食,粮食才是最可靠的,那红薯是好东西,人能吃,牲口能吃,叶子藤子也能喂猪,浑身都是宝,多种红薯,保证我们一个村的人畜不愁吃喝!”
阎璃挑挑眉,也想明了那其中的道理,竟然对那管事口中的夫人有些微微的兴趣。
“你家老爷夫人又在何处?”阎茗替阎璃问了。
管事地道:“夫人在家呢,老爷嘛——”
他看向了那边,已经跪了许久的司空绝,他依旧是伏着身子,由周围数个大内高手改扮的侍卫看守着,若是他动一丝毫,那大内高手手中的长刀便极有可能当场便砍下去。
阎茗观察着阎璃的神色,小心翼翼地道:“不如我们叫他派人去切几个番瓜来吃吃吧,我有些口渴了。”
阎璃不动声色,摇着玉扇走向了司空绝,众多的高手也将田间地头的管事给隔开了。
众人却在此时看见一顶油伞袅袅地飘过了几个田坎,几条小道,向司空绝走去,油伞半遮面,只露出伞下之人的半张面来,只看见她着着素色的襦裙,行走匆匆,很快便到了司空绝的近前,才露出了那伞下娇俏的人脸,正是柳三升。
那众多的侍卫并未管她,任由她走到了司空绝的身边。
司空绝终于才将脑袋抬起了,额头之上全是汗水,有些微微的恼意:“你怎么出来了!”
柳三升还未张口,司空绝见那远处走来的几人,忙将柳三升的腿抱抱:“跪下。”
柳三升顺从地弯下了自己那尊贵的腿,也如司空绝那般的地朝阎璃等人跪着,司空绝身为男子,曾经与皇位只差一步之遥的人尚且能受这屈辱,她为何不能?
跪罢,心中叹了一口气,皇权大于天啊,怪不得人们消减了脑袋也要坐上那位置,就是为了享受这一刻那曾经看不起自己的人被自己踩在脚下的荣耀啊!
两人跪着,司空绝不说半句话,将柳三升的脑袋给压着,伏在了地上,可是他却用手将她的额头垫住了,怕她的头被磕伤了。
阎璃一行人这才慢慢地来了,柳三升只看见一双皂色锦绣云纹锦靴停在自己不远处,便不曾动了,似乎还能听见低低地笑声。
他正在看他们的笑话。
终于,那皂色的靴子这才动了两动,上前两步,似乎是惊讶无比:“看我可是多粗心的人,竟然忘了绝弟还在此处。”
那口气,还真像是这么一回事,忙道:“绝弟,你便起来吧,我们本是血脉至亲,如何能这般见外。”
说罢,还亲自将司空绝给扶了起来。
司空绝才低低地道了一声:“多谢皇上。”
他站了起来,将头低下了,不敢直视天颜,恭顺无比的模样,还不忘将柳三升给扶起了,两人搀扶着,恭敬地站在阎璃的面前。
阎茗看看柳三升,张张嘴,似乎是想说什么不满意的话来,但现在这情景,也不敢说那些话。
阎璃状若多少年未见的兄弟,欢喜地与司空绝道:“绝弟,几年不见了,前些日子还听说你已死了,只是没想到啊,你竟然在这山水之间,活得悠闲自在,若是你那登基的兄长知道,该是如何激动。”
柳三升心一紧,却听见司空绝道:“皇上,司空绝已死,我名柳成田,不过这萝村之中,一个小小的种田的,如狗一般卑微而活,如何能与那高高在上的贵人扯上关系,往皇上不要折煞草民。”
阎璃一愣,那琥珀色的眸子之中闪耀着任何人都看不懂的暗芒,司空绝其人,他了解颇多,那分明就是宁受死也不愿受辱之人,如今,竟然将自己比作低贱犬类?
他看他如今的打扮,一身粗布麻衣,沾满了泥土,蓬头垢面,似乎是挑过大粪,身上一股刺鼻的臭味。
与之前那个金帛铠甲、意气风发,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武安国七皇子相比,他当真是狗,不,连狗都不如!就如那五谷轮回之地的蛆虫,任何人都可以践踏!
阎璃微眯了眸子,有些看不懂这个人了,才三年的时间而已,他怎么能变化如此之大?
探子来报,他这三年的时间之内,也确实是老实得很,每日只是在村中种田,唯一出过一次宁山县,便是去寻番邦商人收买农种。
而且,他还娶了妻室,开了作坊,看表面似乎是真的要在这小小的乡野之中安家了。
不,不可能!
身居高位的人才知道那种感觉,如此的司空绝分明就是从云端跌落,凭他的手段,他怎么可能不奋力一搏,哪怕是抓住任何机会,他也定会想方设法地夺回武安国的皇位。
可是这一年,密探汇报,他所有的手段都用到了赚钱之上,守着这百亩地产和作坊做起了老实的商人!
一个高高在上的皇子,怎么可能甘心做一个低贱如狗蝇的商人!
阎璃的心思柳三升不懂的,马上便听见阎璃似乎是好奇了,“绝弟,这位是何人,怎么不介绍来与我认识认识。”
司空绝拉拉柳三升的衣袖,低声道:“柳氏,还不拜见皇上。”
柳三升似乎是被吓住了一般,忙行礼:“民妇柳氏拜见皇上。”
说罢,便未曾言语,做个本分的妇人,司空绝忙道:“这是内子柳氏,祖籍是京城人氏,早已经被逐出了宗籍,除了姓名,流放此地,与柳家做了女儿,又救了我,我与她曾经见过,如今已经结为夫妇。”
阎璃自然是知道的,他早将这一处的事情都查清楚了,知晓眼前这人便就是夏锦华,安定侯的嫡长女,也是自己的表侄女,当初,其父一本奏折递上,告了夏锦华之母一个通奸之罪,更言夏锦华非他所生,此等妻室偷情的事情本不该宣扬的,但安定侯却将此事告上了金銮殿,言说锦华之母是一品诰命夫人,该是由皇帝定夺,但阎璃知道,他那是要昭告天下,与益阳公主一家断绝所有的关系,不惜自毁门楣,将脑袋之上的绿帽戴得轰轰烈烈人尽皆知。
阎璃自然是也是应允了,一道圣旨,夏锦华与其母被流放出京城,本来是毫无出头之日了,没想到,夏锦华竟然种出了番瓜,还赚了一处好家业。
倒算是个传奇。
不过阎璃关系的,却是一个落魄皇子,和一个落魄千金,他们在一起,会不会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
可是这南方贫穷,人丁稀少经济落后,司空绝若是在这里起事,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如果是想从商,走钱家那般的路子,那更是不可能的,简直天方夜谭!
阎璃眼中的光芒晦涩不明,却听柳三升怯怯地道:“夫君,有贵客临门,我们怎能让贵客一直站在这路边。”
司空绝才醒悟罢了,道:“天热日烈,恐皇上龙体有恙,还请皇上移驾寒舍。”
“甚好,甚好。”阎璃也答应了,移步往前走去,柳三升忙与司空绝在后,自始至终,她都没抬头看那阎璃一眼,额头之上已经全是汗水。
阎璃故意走在了司空绝的身边,道:“绝弟,不必如此见外,我在外微服,身份也不便暴露,那二字便不要提起。”
司空绝一口回道:“是,老爷。”
阎璃并未生气,只是笑了一笑,摇着扇子便由着司空绝带路去他们的宅子里面。
那宅子也不是太大,住的只有柳二柳三和柳三升夫妻连同苏鸾凤和四个奴婢,另外还有几个房子还没有盖好的长工。
“冬奴,有贵客来了,上冰镇番瓜和薄荷水,另外再端一些水果上来。”入了宅子,柳三升便吩咐道。
阎璃阎茗领着上百高手入了宅子里面,瞬间将宅子个个角落占领,排除一切危险因素,阎璃抬头看那宅子,不算大气,一般地主的规格而已。
不禁有些嘲讽的意味了——那司空绝一直住在这里?
他曾经的府邸可是数十里之阔啊!
一个娇俏的小丫头出来应了一声,见着那百人,吓了一遭,忙问道:“夫人,这么多官差,怕是我们家里的水果和薄荷水不够了。”
阎璃道:“只备我们两人的便行了。”
柳三升也吩咐了下去:“另外再上些水煮花生、凤爪和烤鸭来,两位贵人要和老爷谈生意。”
司空绝引着阎璃阎茗并大内高手等数十人,入了客厅之中,那客厅之中,阎璃见那是一间十分简单的客厅,首先便看见一个花盆,盆中养着盆栽,修建的人技术也不太好,长得凌凌乱乱,远远不及宫中的御用花匠修建出来的好看。
那客厅之中除了那一盘盆栽,便就是几台怪异的椅子了,那椅子着实是怪异,在场的就算是皇帝也从未见识过,像个椅子,可是没有扶手,还用了绸缎包裹着。
司空绝见众人对那沙发迟疑着,忙道:“此乃我与夫人闲暇之中设计出来的椅子,里面装了弹簧,有弹力,且还装了棉花等物,松软舒适,比一般的梨花木椅可是舒服多了。”
阎璃坐下,觉得尊臀下面柔软非常,轻轻一使劲儿,还有弹力,飘飘然十分舒服,他往那后面一趟,后背靠在沙发座椅之上,真是舒服!
阎茗也坐了下来,也觉得那弹簧椅子舒服极了,想不到弹簧还有这种妙用!
两人坐下了,其余的十几个人便如泥塑木雕似地站在身后,门外也有不少,那阵势,实在是大,这客厅之中气氛十分压抑。
自司空绝进来,一股子农家肥的怪味便也进来了,司空绝忙道:“草民方才在田中耕作过,难免有味道,为免怠慢贵客,不如我与夫人先去梳洗一番再来。”
虽然说这般不合礼数,但是那两夫妻,一个挑了大粪刚回来,一个陪着跪了半天,浑身汗臭,实在是不宜待客。
阎璃便准了,司空绝才带着柳三升出去了,两人出去之后也没说半句话,直往浴室去了,匆匆梳洗,还要去见阎璃等人,柳三升浑身的汗水,一半是热的,一半是吓的,虽然外面装作是害怕,内心里冷静,但怎能不紧张。
两夫妻去梳洗的时候,阎璃也开始打量那客厅的布置,见除了几个弹簧沙发之外,还有两个梨花木茶几。
一阵风从外面吹来,吹得那窗户之上挂着的窗帘摇来晃去,这个时代,布艺还不是十分发达,窗帘这种东西平民很少能用得起,此时见那挂着的窗帘,阎璃还是有些诧异的,看来那司空绝还是很懂得享受的。
他看见,那窗帘吹开之后,便看见了窗户,不由得脸色一变——那窗帘之上蒙着一层透明的屏障,定睛一看,竟然是玻璃!
玻璃,那可是贵重之物,司空绝竟然用来蒙窗户,土豪!
阎璃心中千回百转,不知道是作何感想。
突觉那弹簧座椅上下起伏,原来是阎茗正上上下下地晃动着身子,试那弹簧的弹性,正玩得高兴。
阎璃冷冷地一眼看过去,他立马安稳了。
马上,便有动作麻利的冬奴秋奴等几个丫鬟袅袅而来,手中的托盘放着几样物事,一一放在了那茶几上,呈在了阎璃和阎茗的面前,分别是一碟去皮切好的冰镇西瓜,一碟水煮花生,一碟凤爪,一碟片好的五香烤鸭,一串成熟香蕉,另外还有一碟草莓,另外还有丫头上了两块切好的奶油蛋糕,两碗酸奶,还有一大瓶薄荷水,端上来几个小杯子倒出来吃,另外用了一个小碗,装了一把竹签,吃瓜果之用。
阎璃没注意那吃食,倒先是注意到了那装吃食的器皿,竟然也是玻璃,呈完全透亮,几样五颜六色地物事装在其中显得玲珑剔透美轮美奂,令人食指大动。
阎茗早已经蠢蠢欲动了,一个眼色递给了旁边的高手,便有人抽出了银针来,试那吃食,另外还有人先试吃。
旁人试吃之时,阎璃看着那精致的玻璃碗碟,道:“你家主人果真是财大气粗,竟然连装吃食都是这上等的玻璃。”
那怕是一般的富豪人家都享受不起,也只有那京中公卿,甚至是皇宫才有这般的财气。
谁料冬奴笑道:“这位老板您有所不知了,这些东西跟那些宝石是一样的,但是用我家老爷改进的方法在自家的砖窑里面自己烧,烧出来的质量好,而且成本也低。”
“你们还有砖窑?”阎璃倒是来了兴趣了。
冬奴只当他是普通的商人,如实以答:“有一个,老爷买下来的,只是规模不大,就烧一些供自家用玻璃和瓷器,不烧别的。”
秋奴已经去倒了两杯薄荷水出来,经过试吃之后,阎璃才放心地喝了一口,又将那小巧的玻璃杯放在手中把玩着,“那砖窑既然能制出这么好的玻璃来,为何不见扩大规模,做更多的玻璃来,岂不是赚翻了?”
冬奴摇头道:“我家老爷的生意可是繁忙了,村子里头两个作坊要管,几百亩的田地要管,还有一个养猪羊的养殖场要管,实在是分身乏术了。”
阎璃挑挑眉,似乎是不可置信,慢条斯理地用牙签戳了一个草莓来,慢慢地放入口中,那红唇配合上草莓,再加上那绝色的容颜,真是能令任何一个女性着迷,包括,在场伺候的冬奴和秋奴,也不禁痴迷。
阎璃吃了一个草莓,顿觉口中生津,不禁又吃了一个,阎茗早已经吃开了:“好吃好吃,这叫什么东西,真是好吃!”
冬奴道:“那是草莓,是老爷从番邦商人那里买来的,可是好吃了。”
阎璃只是浅尝辄止,但阎茗却是根本停不下来,吃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凤爪,又吃了草莓番茄,又吃了秋奴剥好递过来的香蕉,再吃几口酸奶,可是不亦乐乎。
正吃得开心,脚下一物突然窜出,跳上了茶几便对着阎茗一顿张牙舞爪。
众人见那跳出来的东西正是一只肥硕无比的大老鼠,正叉腰做骂街状——小婊砸,又是你!
“白穹,是你啊!”阎茗大喜,将那大老鼠给抓进了怀中。
那自然是三狗子了,他还是个精壮苗条的小嫩鼠的时候名叫白穹,但是时光不等人啊,它早已经长成了浑身五花膘的三狗子了!
阎璃看见那窜出来的三狗子,也是吓了一遭,司空绝的身边,是该有这么一个老鼠的,那是海外异鼠,据说通人性,能活百年以上,只认睁眼之后看见的第一个人,而且能闻奇音,能辨奇味,是居家旅行防刺杀放毒害必备灵鼠。
是司空绝十岁的时候,武安国先皇送的,当初第一次见着这老鼠的时候,可是将阎璃给羡慕坏了……
此时再见到三狗子,已经完全不是当初那精明苗条的模样了,简直肥跟猪似的!
阎茗风卷残云般的吃那些吃食,三狗子也跟着他争抢,阎璃自是不会去和一头畜生争抢,便起身,在那客厅之中到处走着,马上便看见了桌子之上,一个巧夺天工的圆球,他上前,拨弄着那圆球,看见上面是奇怪的花纹,拨来拨去,看见那其中一处的花纹,很像是中原的地图。
顿时,他来了兴致了:“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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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茗PP下面的沙发君:我感觉我被人惦记上了!
茶几上的玻璃杯君:那个人一直色眯眯地盯着我。
窗户上的玻璃君:我也觉得浑身发毛。
书桌上的地球仪君:雅蠛蝶,别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