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聊天群不是中间商,不赚差价】
【吸收的魂力已存入群空间,群主可随时提取】
悦耳的声音响起。
大部分魂力瞬间消失,王临恢复清醒。
就在这时,他浑身毛发炸起,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连忙偏头。
嗖!
一颗子弹擦着头皮而过,带走了几根黑软柔顺的毛发,射中身后的墙壁。
“好枪法!”
王临抄起几块板砖。
嗖嗖嗖!
又有几个持枪大汉应声倒地。
连孟加拉大猫都扛不住王临的砖袭,何况普通人类?
一砸一个准,一砸一个死。
王临的砖头,威力可比手枪大多了!
“上帝,他是魔鬼吧?他的力量比棕熊还恐怖,反应速度比猫还快,简直就是熊和猫的结合体!”
“我们才十几个人,打不过,回去摇人!”
剩下的持枪大汉见势不妙,一哄而散。
“就这?”
王临无语了。
这年头出来混的,也太不禁打了吧,我还没用力就倒下了?
而且一个比一个怂。
软趴趴的,不够硬气。
老美的去雄化策略,不是一直在祸害东亚文化圈嘛,难道一不小心玩过火了,殃及自己家了?
除恶务尽,王临正要去追。
“嗯……”
一声闷哼,从远处传来。
“夜魔侠”马特·默多克!
那厮软趴趴的倒地,胸口和右腿上分别中了一枪。
乱拳都能打死老师傅,何况乱枪?
他再怎么五感敏锐、反应敏捷,毕竟只是普通人体质。
有时候脑子明知道有子弹射过来了,但身体就是不听使唤。
马特受伤不轻,血流不止,基本丧失行动能力。
如果不管,肯定活不过今晚。
至于先杀了那些人,再救马特?
逃走的十来个人,大概也怕被一锅端了,所以朝着不同方向逃窜。
王临毕竟不是阿宝,普通大熊猫不管是力量还是速度,都远不如异世界的国宝,想要全歼谈何容易?
如果不能全歼,那么不管是放走一个还是放走十个,都会招来更多黑帮分子。
有什么区别?
而且对王临来说,这些人逃走什么的,不算坏事。
那些对普通人来说堪比死神的家伙,根本不是强敌,而是外卖。
他们的灵魂对王临来说,仅仅只是可口的美食!
“救人救到底。”
“人生地不熟的,夜魔侠人品还不错,救了他也算有个帮手。”
“而且还是个盲人,看不见,能省掉很多麻烦。”
王临从高空一跃而下,稳稳落地,走到马特面前:“有安全的地方没?找个地方帮你疗伤。”
“你不是来杀我的?”
“你觉得我要杀你,你能活到现在?”
“……第53街和第10街交汇处,那里有一栋公寓楼,二楼靠北的房间。”
短暂的沉默,马特不知道是从心跳、呼吸判断出王临没有撒谎,还是从形势上判断,自己根本没有第二种选择,说出了一个地址。
然而纽约这座堪比哥谭的黑暗城市,王临实在是不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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