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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故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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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立刻做出了防备的姿势,却唯独墨风依然痴痴的站着,眼底泛着水光。

    众人这才发现他的一场,不由神色一愣,墨痕忍不住道:“墨风,你干什么?这个时候走神,要命啊!”

    墨风却恍若未闻,目光直勾勾的盯着那群越来越靠近的猴子,仿佛心神都被那些猴子给勾了去。

    墨痕正想给他一个拐肘,唤他回神,莫无欢却忽然抬手阻止了墨痕,眼底流露出一抹若有所思的神情。

    慕云筝看看身边的墨风,再望望远处那波猴子,心头忽然冒出一个想法,不会这群猴子里,真的有一个就是墨风的老孙吧?

    难道是那只叫老孙的猴子,想它们的头领禀报了,它之前与墨风的这一段旧日相处的情谊,然后请求猴子头领,让它与墨风见上一面?

    慕云筝不可思议的摇摇头,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实在有些荒谬。

    但是那群猴子越来越近的距离,却似乎正在印证着这个想法。

    没过多大一会儿工夫,猴子们已经近在咫尺,那头领的猴子,甚至已经到了五人面前一丈左右,它表情深沉的扫过莫无欢等人,随即落在了痴痴的墨风身上。

    墨风的目光也落在了头领猴子的身上,情绪显得有些激动!

    慕云筝咬了咬下唇,心道,总不至于这头领猴子,刚巧就是墨风的老孙吧?

    不过很快事实就印证了她的猜测,墨风突然上前一步,跑到那只头领猴子面前,来回上下不敢相信一般的打量着那只头领猴子,半晌,才像是确定了什么似的,颤抖着道:“老孙!你、真的是你!”

    钢铸铁打的汉子,无论什么艰难的情况下都不曾掉过一滴眼泪的墨风,竟然当着众人的面,泪如泉涌,泛滥难以自制!

    那头领猴子也似被墨风的情绪感染,对着他频频咧嘴捶胸,一条长长的金尾,卷上墨风的要,仿佛要用尾巴来拥抱墨风一般。

    墨风也欢喜的一把将头领猴子拥进怀里,欢喜的大喊着:“老孙!老孙!”

    此时此刻,众人终于肯定,眼前的头领猴子,正是墨风一起生活了近二十年的昔日同伴,老孙无疑!

    莫无欢等人下意识的往另一侧走去,将这空间留给墨风和他的昔日老友,或许这将是他们有生之年的最后一次相距,何不多给他们一些空间和时间呢!

    此时再看那些猴子,心头便没有了恐惧和慌乱,戒备和紧绷的心神终于放松了下来。

    人一旦放松下来,就会容易觉得疲惫和饥饿,之前长途跋涉难以通行的密林和绞杀白金角莽的疲惫,在放松的一瞬间猛然来袭,让他们都情不自禁坐在了河滩上,就地休息。

    那些猴子好奇的盯着他们几个打量,许是收老孙的影响,它们眼神中的疑惑多过戒备,有只胆子稍大的幼年猴子,竟然将之前偷走的他们的包袱给送了回来。

    慕云筝顿时对这些猴子生出好感来,将包袱接过来打开,拿出之前带的如烟烙好的葱油饼,分给那只猴子吃。

    那只猴子怯怯的接过,放在鼻子下嗅了嗅,却不敢进食,好奇的望着慕云筝。

    慕云筝被这猴子可爱的神态,逗弄的心情大好,也难得的没用猴语跟它沟通,而是将一块葱油饼撕下放进口中,细细咀嚼起来。

    那猴子倒是很聪明,也立刻有样学样的将葱油饼放进嘴里,嚼了嚼,猛然眼神一亮,立刻把剩下的葱油饼都吃了下去,然后又怯生生的往前走了一步,对慕云筝伸开了爪子,露出了粉红色的肉心。

    慕云筝被这只小猴子憨态可掬却又灵动十分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忍不住道:“无欢,这猴子可真可爱,难怪能跟墨风交朋友,真有趣!”

    众人也被慕云筝与那猴子之间颇有爱的一幕,逗得勾唇莞尔,那自从进入荒林便一场沉重的心情,也不由轻松了起来。

    许是被小猴子的举动感染,很多成年的猴子竟然也主动靠上前来,甚至还将它们摘来野果子送到众人面前。

    气氛瞬间便活络和亲切了起来,墨痕很大方的将猴子送来的野果子丢进口中,却顿时被那果子酸涩的口感弄的龇牙咧嘴,挤眉弄眼,差点连眼泪都出来了,逗得大家哈哈大笑,就连那些猴子似乎也看懂了,情不自禁的哈哈大笑起来。

    墨痕也不介意,强把那酸果子咽下去,对着猴子露出一个真诚的笑意,然后脱了鞋子下了水,挑了一根树枝,下水去插鱼。

    墨痕的手法很厉害,只要看到的游鱼,休想躲过他手中的棍子,没一会工夫,他便插了二十几条大个的活鱼。

    芳华大约猜出了他的意图,早就心领神会的把之前灭掉的火堆重新烧着,然后捡回几根粗树枝,架起架子,将墨痕抓到的鱼,一条条串起来,放在火上慢烤。

    片刻后,那鲜嫩的鱼香味便飘了出来,整条河流边上,都弥漫着浓郁的鱼香。

    那些猴子神奇的望着这一切,情不自禁的挠了挠脑袋,似乎很不理解,为什么刚才还腥臭滑腻腻的鱼,这会就能散发出如此美妙的香味呢?

    很快,一串鱼便烤好了,她挑了两条烧好的,给莫无欢和慕云筝送去,然后将剩下的鱼送到那些猴子面前。

    一开始它们还不敢拿,芳华一再温柔笑着将手中的鱼递给它们,它们才犹犹豫豫的接过,但是因为没吃过,它们不知道那鱼刚刚烧好很烫,有只猴子直接往嘴里放,顿时被烫坏了,吓得它连连将手中的鱼丢掉。

    芳华被它逗得哈哈大笑,随即将它扔掉的鱼捡回来,将鱼放在一片棕榈叶上,用小树枝把鱼分成好几半,在用树枝细细的挑弄着鱼身上的鱼刺,然后将鱼肉吹凉了,再送给那些猴子吃。

    那猴子胆战心惊的结过鱼肉,嚼了嚼,眼神顿时一亮,随即做出一脸的恍然大悟状,连忙撕了好几片棕榈叶,也学着将于从杆上剥下来,用树枝挑刺和分段。

    虽然它的动作略显笨拙,弄的也不像芳华那么干净秀致,可是好歹也弄好了,吃的异常开心,其他猴子也受了鼓舞,亦学着它的样子,将鱼挑刺吹凉再吃。

    这温情一幕,可谓奇观,只怕说出去也无人相信,但是这一切,猴子和人之间,无需语言,却能其乐融融的打成一片,实在叫人称奇。

    那边墨风和老孙,经过一番交流,已经将彼此之间多年的思念之情表达无疑,这才来到众人面前,加入到其中。

    原来,当年墨风离开这里之后,老孙出于无聊,便找了另外一只猴子作伴,并将墨风教它的一些本事和人类的思维,教给了那只猴子,没想到事情神奇的很,那只猴子也有几只交好的猴子,它便将老孙教给它的法子,又教给了其他的猴子,如此一来,竟然越来越多的猴子因此聚到了一起。

    大家都崇敬老孙,觉得它强壮又聪明,便推选它为猴群的首领,老孙便因此成了这一群猴子的头,并经过长期摸索和墨风之前对它的影响,慢慢将这一群猴子,发展成了这丛林中的一个小小王国。

    猴子虽然力量不大,攻击性也不高,但是群体活动,特别是有组织领导和只会的群体行动,会有很大的杀伤力,使得这群猴子,在如此凶险的丛林里,非但没有被其他凶猛的生物吃掉,反而建立了自己的底盘和威势,其他动物不敢轻易挑衅。

    并且金尾猴活动范围广,行动灵活,对这片丛林十分熟悉,在得知了莫无欢等人的窘迫处境之后,老孙立即提出可以带着他们走出丛林的建议,这对于盲人摸象似的莫无欢等人来说,实在是个让人只得高兴的消息。

    只是当天时间太晚了,丛林难行,他们只怕要走夜路,丛林晚上的变故太多,而且更加不容易行走,老孙希望第二天再带着大家出去,莫无欢等人觉得白天行走安全一些,因此便到金尾猴的住处暂时休息了一晚。

    第二天早上,太阳升高到半空,隐隐有阳光透进丛林,老孙才派了几只行动灵活的壮年猴子,带着莫无欢等人往沧涂国境翻跃。

    墨风与老孙依依惜别,若不是老孙年迈,且它的子民不允许它冒险,它很想跟墨风一起走这一路,但是后来在墨风的坚持下,老孙只能作罢,并希望有生之年可以再次见到墨风。

    无论相聚多么欢乐,离别总是伤感和痛苦的,墨风最终还是依依不舍的离开了。

    有了金尾猴的带路,可比墨风这个半吊子的向导靠谱多了,一路上虽然依旧湿滑难行,但是却没有遇到什么其他的恐怖生物,大约走了小半天,五人便从沧涂境内的丛林中走了出来。

    走出那遮天蔽日的密密丛林,重见天日,对莫无欢等人来说,简直犹如新生,就连焦灼的烈日,都让他们觉得欢喜异常。

    告别了金尾猴,踏上进入沧涂国境的道路时,太阳还高高挂在西天,时间尚早,他们倒也不着急赶路,只是一身衣服又少不了弄湿弄脏,这么穿着也不是办法,几人本想在荒野中生火,可是荒草漫漫,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火灾。

    他们此行本来就是为了掩人耳目,若是这么一场大火烧起来,不要说掩人耳目,只怕还要惊动慕容傲天呢!

    所以众人决定,继续往前走,说不定前面可以有些猎户,这些隐居在深山中的猎户,一般不会知道他们的身份,对世事知晓的也不多,应该可以帮他们隐瞒身份。

    众人都觉得这个主意更加可行,便一起继续往前走去,没走多久,果然便看到一户小村子,没有多少人家,都高高低低的散落在起伏的山丘半腰之上。

    众人大喜,忙加快脚程,往那村子赶去。

    这是一个群山环绕的小村庄,村子里的人家都七七八八的散落在群山之间,这里与世隔绝,不通世事,甚至不知人烟,他们出山打猎,画地为田,没有纷争,没有压力,日子怡然自得,逍遥自在。

    莫无欢等人缓缓往村子走去,到了村头,恰巧碰到一个猎户打猎回来,担子上挑着几只狐狸和野兔,哼着山歌,悠闲自在的往村中走。

    墨痕对莫无欢和慕云筝略一点头示意,随即对那猎户道:“喂,这位大哥!请等一等!”

    那唱着山歌的猎户一愣,下意识的停了步子,回头望着急匆匆向他跑来的墨痕,又越过墨痕瞧了瞧他身后那几人,男男女女,都生的隽雅不凡,一点也不像村子里的人,他虽然没见过世面,但是也从来没见过如此高贵的人,来人明显有一种隐隐的贵气,不是他们这些乡野村夫可以比拟的。

    猎户望着跑到跟前的墨痕,黝黑解释的脸上,下意识的堆起一抹憨笑,有些羞涩的挠了挠脑袋,憨厚的问道:“啥事啊?”

    墨痕也忙挂上一抹笑,真诚的问道:“这位小兄弟,我们几个是来这里投奔亲戚的,结果在这大山里迷了路,您看这天都快黑了,能不能跟您借个宿?顺便还想蹭口饭吃……”墨痕说着也有些不好意思的搔了搔脑袋,这些深山里的猎户,大多也不富裕,一下子接待他们这么多人,大约也有压力,不由又道:“您放心,我们不会白吃白住,我们会付钱的!”

    那猎户却一挥手道:“嗨,兄弟你说哪里话,谁出门在外还没有个不得已的时候呢!俺家里就我一个人住,还有几间闲置的屋子可以借给你们,只是地方窄小,说不得要你们挤一挤,至于吃的嘛,这个还好,你看,我刚上山大的猎物,正好晚上回去炖肉吃。”

    墨痕没想到这猎户如此好爽好客,连连道谢,对莫无欢等人招手。

    莫无欢等人快走几步,也来到那猎户跟前,客气而有礼貌的与那猎户寒暄几句,便跟着他一起往村子里走去。

    这猎户二十出头,个头魁梧,长年在山林中打猎,锻炼的身上肌肉很是结实,一张被晒得比墨风还要黑的脸上,总是挂着憨憨的笑容,让人情不自禁的产生好感,觉得踏实。

    墨痕经过跟他一番攀谈,已经把这个热情的年轻猎户三五句话就搞清楚了,很快,墨痕就知道了一切他想要知道的信息。

    原来这个村子叫山里围,顾名思义,就是被群山围在里面的村子,因为四周群山环抱而得名,猎户名叫乔木,是个孤儿,从小无父无母,也没有姓,是一位老猎户在山上打猎的时候捡回来的,因为发现他的地方有一个郁郁葱葱的乔木树,故而得名。

    老猎户天生兔唇,额生青斑,容貌丑陋,又性情古怪内向,不喜欢与人交际,因而村里的人都比较排斥他,所以他一直一个人住在村里前头一座小山坡上,后来乔木被抱回去之后,两个人便相依为命,一起生活。

    只是小乔木正好与那老猎户相反,不但生的眉目清晰,样貌清俊,而且性情开朗外向,热情憨厚,反而很得村民们喜爱,因此小乔木倒是总与村子有来往,有时候还能从村民们那里得些好吃的,回来与老猎户一起享用。

    老猎户因为天生残疾,难免自卑,自己孤苦了一辈子,所以不希望小乔木也跟自己一样孤独,每每去山中打猎,回来总要叫乔木拿去给村子里的人分一分。

    可是后来,有一天老猎户上山打猎,不幸被一头黑熊给咬伤,回到家没多久便死了,乔木从那以后便一个人住,虽然村民们一再叫他回村子里一起生活,可是他习惯了住在这里,便也没有去,一直一个人在这里居住,他倒是时常回到村中,给村民们分一些打到的猎物。

    山里围不是行政划分上的村子,也就是说,这里虽然是沧涂北国的地盘,但是因为地处偏僻,又与世隔绝,朝廷或许根本不知道,这里还有这样一个村子,因此也没有所谓的村长或者族长,他们凡事都是自己过自己的,偶尔有需要一起的活动,都是由村子里的长辈一起决定。

    说话间,乔木已经带着莫无欢等五人,来到了他居住的地方。

    那是半山腰上的几间木屋子,虽然简易,但是都很结实,而且木屋周围种马了蔷薇花的篱笆,房顶上长满了爬山虎,绿油油的一大片,有些蔓子从屋顶上垂下来,形成天然的门帘,很有些情趣。

    慕云筝第一眼看到这个地方就很喜欢,情不自禁的感叹道:“好美啊!”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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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人因偷看美男洗澡,被醋缸相公抓了现行,于床前交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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