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悠见两人模样,又从亚夫桌前绕到小叔身边,一看,翘嘴了。
“好哇,你们早就商量好了,对不对?”
“为什么都写的是《水调歌头》呢?”
话落,轩辕清华停笔,起身,脸上有抹讶异地看过来。
织田亚夫只道,“巧合。”
轻悠嘀咕,“真的假的?有那么巧的事么?你们没商量,就写到一块儿去了?”
两人又是一笑,继续低头挥毫。
这样无法言语的默契,看在旁人眼里也有几分惊奇了。
轩辕瑞德看着两人仿佛如一的笑容,眸『色』诧异之后又深了几分。
很快,两人都写完了。
两副字被摆在了一张桌上,观者一看,都惊讶地久久不语。
轩辕瑞德道,“怎么?怎么一模一样?”
三娘,“这要不知道的话,右边这张亚夫的字,真会让人误以为是清华写的。”
夫『妇』两对看一眼,同时看向桌前的一老一少。
亚夫神『色』自若,仿佛早有所知,并不惊讶。而轩辕清华就不同了,他紧紧盯着亚夫的那副字,又看看自己的,甚至绕着桌子走了一圈儿来看,不断发出惊叹声。
“横、竖、点、捺,不骄不躁。笔道有力,圆转平滑,意态潇洒,更兼狂放自若。布局一丝不苟,又收放自若。这,这连布局都一模一样。亚夫,你是怎么办到的?”
要做到字体相似,并不难,亚夫毕竟照着轩辕清华的笔迹临摹了多年。可要做到连布局都一样,没一丝走展的话,那非临摹不可。刚才两人明明一起提笔,下笔,行笔,还是对桌同书,先后收笔相隔不过数秒。竟然写得一模一样,这巧合可真神了!
亚夫回道,“许是运气罢。”
轻悠却不相信。
她记起他们在伽南寺初遇时,他为祭奠母亲临摹《兰亭序》,后来她知道那石碑其实是小叔仿刻而成,为了『逼』真,故意弄上了不少名人印章的浮雕。再后来,荻宫的时候,她在他房里住的时间不短,也翻到不少他的笔迹,无一不是小叔的风格,简直惟妙惟肖。
世间大书法家,莫不以王曦之的行书为必摹之品,尚有二十余年才一二。
亚夫从小就临摹父亲的笔迹,心中对父亲的向往更比一般书法家临字来得强烈不知多少倍,在这样的心境下,练就一手与父亲无异的笔迹,绝不是巧合,更不是奇迹。
而是,爱。
轩辕清华看着亚夫的字,来来回回,移不开眼了,好半晌,被兄弟提醒,才回过神来,抬眼时,眼眶也有些泛红,看着亚夫说,“这幅字,送给我可好?”
亚夫也不禁微微讶异。
“这只是一幅字罢了。干爹您……”
“不不不,这不是一幅字。这是……”似乎发现自己有些失态,轩辕清华尴尬笑笑,“亚夫,这字就留在我这吧!”
“好。”亚夫利落地应下了。
轻悠心里悄悄泛酸,想起那个愿望纸条上曾说——希望爸爸能教我写字。
很想说,亚夫,其实小叔一直在教你写字,你的愿望,早就实现了。
“他们都写完了,轻悠,该你了吧!”
轩辕瑞德可不会轻易放过自己女儿,轻悠一听,瘪了瘪嘴,在众人好笑的眼神中走到桌前。
“写就写,who怕who。”
于是拿起一只小毫,沾了墨,想了一想,就动了笔。
轩辕瑞德一看,“你这丫头,就知道偷『奸』耍猾!”
轻悠冲着父亲做个鬼脸,“人家哪有啊!你们说要我动笔,也没说一定要我写字啊!我给他们字的配画,也要讲究布局、运墨,渲染的。我可不是随随便便画出这几朵芙蓉花的!”
她说得头头是道,摇头晃脑。
众人又是一片笑声,笑声中,两幅墨宝上都绘上了娇丽婉约的墨『色』芙蓉花,并一两只蝴蝶。
亚夫道,“这大冬天的,还有蝴蝶?”
轻悠嚷,“你懂什么,这叫意境啦!”
轩辕瑞德,“没常识,胡『乱』来,傻帽儿!”
三娘笑,“轻悠打小就喜欢蝴蝶结。”
轩辕清华,“虽然是错搭『乱』配,不过画面布局还是不错,小叔我就收下你这拙作了。”
轻悠叫,“小叔,你明明得了便宜还卖乖。哼!”
轻悠一边嚷着,一边又拿起笔,在画作一旁留下自己的名字。心里坏坏地想着,让你们美,我的字丑又怎么了,我就丑在你们漂亮的字上面。哼哼!
熟悉她的长辈自然瞧出她这孩子气的心『性』儿,摇头直笑。
亚夫过来,看她留下的小字,评道,“这几年,你的语言、功夫、谋生能力都大有长劲。可惜,这字,还是墨猪一头。”
书法称,多肉而微骨者,谓之墨猪。
说白了,就是字写得差。
这使坏的乐趣一下被人戳破了点儿,轻悠愤愤地扔下了笔,揪着亚夫闹了起来。最后直说不是自己写不好,而是自己其实并不怎么喜欢写行书,而更喜欢写颜真卿的楷体。
“那好,就看看你能把颜体写得多漂亮。别又成了小猪一只!”
“你才猪,你们全家都是猪。”
这话一落,就被父亲笑骂了。
轻悠尴尬地扫了眼轩辕清华的方向,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
这次,他们两人在一张纸上同书大字。
当亚夫最后收笔时,长辈们眼中都有惊艳之『色』。
轩辕瑞德,“还行,比你的行书好一点点。勉强,不是猪!”
“爹!”轻悠跺脚,“夸人家一句,又不会掉你的肉,小气鬼。”
众人又笑。
轩辕清华看着亚夫的字,“这字,亚夫,你喜欢草书?”
亚夫点头,道,“行138看書网法界一大巨擎。不过,我觉得怀素的草书,用笔圆劲有力,使转如环,奔放流畅,一气呵成,非常大气。我很喜欢!”
怀素是唐时人。幼年好佛,出家为僧。他是书法史上领一代风『骚』的草书家,与唐代另一草书家张旭齐名,人称“张颠素狂”。
轻悠也说,“我就喜欢颜体,化瘦硬为丰腴雄浑,结体宽博而气势恢宏,骨力遒劲而气概凛然。”
两人幼时都跟随父辈,多习王曦之的书法,并同王一样习尽了王的师傅们的书法。从临摹大书法家的习字之路,从而领悟其行书的奥妙神髓。
但,孩子们并非父辈,总有自己的选择和取舍,喜好和厌弃。他们一边继承着父辈的许多东西,同时也走出了自己的未来。
亚夫,“嗯,颜筋的丰腴,倒是可以掩饰一下猪头猪脑。”
轻悠,“讨厌,讨厌,你才是猪,你们全家……呃!”
两人叫闹拌嘴儿的模样,惹得长辈们合不拢嘴。
轩辕清华和兄嫂相视而笑,都很清楚——小鸟,终究要飞出鸟巢,寻找属于自己的那片蓝天。
散席后,轻悠和亚夫一起送父母回去后,在门口依依不舍地厮磨。
轻悠今晚可被他们取笑坏了,现在拧着男人的腰眼儿报仇,怨声载道地埋怨了一通。亚夫搂着小美人儿又哄又宠,偷香窃玉。
“喂,人家的订婚礼物呢?”
“我以为你已经得到了。”
“什么啊?我怎么不知道。”哼!又唬弄人,坏蛋。
“我。”
“哼,你早就是我的了。这个不算!”
这小妞儿真个胆肥了!
“那你想要什么?”
沉默,认真思考。
“亚夫,你可不可以再给我做一双木鞋。”
望着他的大眼盈盈闪闪,亮得像天上的星子,那里的渴盼,爱恋,让他愿意为她奉上一切,包括生命。
他抚抚她的小脸,抱进怀中,重重地应了一声,“好。”
在荷兰,若小伙儿中意哪家姑娘,就会亲手为姑娘制作一双木鞋,做为订情礼物。
她之前向十一郎请教鲤鱼幡的做法时,知道了当年他为什么突然小气地不给自己买木鞋的原因,只可惜,当年那事发生后,那双只打了个雏形的木鞋就被他扔出了窗。现在,他答应亲手再为她做一双,让她真正觉得过往的那些苦难和遗憾,终于离她远去,他们的未来一定会越来越美好。
在荷兰,订婚时,木鞋都是男方必出的聘礼。有传说,穿上情人亲手制的木鞋,就能从汪洋大海中平安归来。荷兰的木鞋,不仅实用,更是人们追求婚姻生活幸福美满的像征。
今夜,月『色』撩人。
相拥的人儿久久不愿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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