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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鱼鳞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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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的?

    在这里我要明确的告诉你,真正的刽子手不会将凌迟当成刑罚,而是当成一门悉心雕琢的艺术。

    凌迟是辽开始正式写进法律的,在此之前,唐朝就屡有剐的记录,周利用害死敬晖、安禄山害死颜杲卿,都是剐,所谓剐,就是把身上的肉一小片一小片割下来。《宋史》刑法志上说:凌迟是“先断其肢体,乃绝其亢。“亢是指咽喉,这样看来宋朝的凌迟是一种肢解刑,而不是脔割。

    凌迟发展到明朝,终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人们发现一片片脔割皮肉,比连筋带骨割更省力,时间也更久,大太监刘瑾被剐,按例该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喝,第一天割三百五十七刀,暂时结束时给他喝点粥维持生命,总共剐了三天。后来郑曼被剐,闻宣读圣旨,应剐三千六百刀,可见刀数并不绝对固定,但这两例都在三千刀以上。

    如果刽子手技艺不高,可能犯人老早就死去了,或者犯人家属给刽子手一些好处,刽子手也会让他死得痛快些,清代散文家方苞就记录过刽子手索要贿赂的事情。

    在影视剧我们经常也会看到犯人们被押往菜市口行刑,这时候往往会有人来围观,这些人并不全都是看热闹的,有些人会买通刽子手,取走死者身上的肉,据说死刑犯的肉可以治疗很多病,馒头蘸鲜血可以治疗肺痨。

    还有一些巫师也喜欢收集这种鲜血,但用途一般人却无法知晓了。

    凌迟一般从胸部开始,依此为上臂、大腿,再到身体各部位,有的直接用小刀脔割,有的把一张鱼网紧紧蒙在犯人身上,用刀削割突出的皮肉。

    最精致的是用小钩子把皮肉钩起来,每次割指甲大小的一片,有些讲究的刽子手,行刑时有徒弟端着一个托盘,一把小刀和一个钩子组成一对工具,每对对应胸、腹、背、腰、臂、大腿、小腿等不同部位,比外科医生动手术还要复杂。

    明嘉靖时,有一群宫女勒死皇帝未遂,这当然是弥天大罪,结果就全部凌迟处死了,皇后趁嘉靖昏迷不醒,趁机把一名宠妃也送上了凌迟的刑场。嘉靖苏醒后心中痛恨不已,两年后皇后在一场火灾中神秘死亡。

    清朝又把凌迟叫做“寸殛“,但似乎没有行刑几天的记载,大概他们觉得时间太长,监刑官、刽子手、士兵、观众一直守在那里实在太累,同时也不安全,所以倾向于一天内解决问题。到1905年,清政府从法律上废止了凌迟、戮尸、枭首等刑罚,但实际上还有实施。

    我的父亲康小八就是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处以凌迟之刑的人。

    据他所说,当年他靠着《堪舆惊世书》四处挖人古墓,不成想露了行迹,得罪了其余两家的后人,便想了一个假死脱身之计,虽说是计策,但实施起来却并不这么容易,没人帮忙根本不成,于是他事先便买通了一个刽子手。

    而我此刻身上的伤痕就与一张渔网别无二致。

    我天生就不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自从当了兵打过仗之后,身上自然而然的又添了几分血性,既然有人不让我们能够善终,我也绝对不会放过它,即使是护陵神兽也不能例外。

    看来我一时半会儿是无法出院了,于是躺在病床上,开始默默的回忆《堪舆惊世书》。这本书究竟是何人所写已经无从考究,想必一定是一个大人物,否则也不会留下这等神书了。

    毫不夸张的说,如果能够将书中的东西全部融会贯通,不管到哪里都能成为一方霸主。

    《堪舆惊世书》一共三册,分别被护龙族的三个支脉族人拥有,如今我已得到了两册,虽不敢说能改天换日,但要想对付那区区护陵神兽,想必也废不了多大劲。

    “气乘风而散,界水则止,得水为上,藏风次之。古人真是厉害,聊聊几字便道尽了堪舆之术的玄机”

    越看,我的内心越是震撼,以前只觉得里边的文字诘屈聱牙、晦涩难懂,因此一直懒得去仔细研究,现在经历的事情多了,越来越觉得书中的东西十分有用。

    将书放在一边,又随手翻开了一本杂志,看着琳琅满目的古董图片,心中竟有种莫名的驿动:这些东西个个价值连城,想必它们的主人也肯定十分爱惜,即便是死后也舍不得与它们分开,那么盗墓贼是如何让这些珍宝重见天日的呢?

    我本就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否则也不会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当什么特种兵。每每想到那些盗墓贼在古墓中的经历,就会不由的羡慕,甚至可以说是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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